爭兒故事 一場好戲

《所羅門的審判》是很多人熟悉的《聖經》故事。故事說兩個婦人帶着一個嬰兒來到所羅門王面前,兩人都自認是嬰兒的母親。所羅門要決定應該把孩子交給那一個婦人。他沉思了一會,叫人拿來一把刀,命令身邊的人說:「將孩子劈成兩半,一半給那婦人,一半給這婦人。」
《所羅門的審判》是很多人熟悉的《聖經》故事。故事說兩個婦人帶着一個嬰兒來到所羅門王面前,兩人都自認是嬰兒的母親。原來兩人同住一間屋裏,各自都剛生了孩子不久。那天夜裏,一個婦人睡着的時候,壓死了自己的嬰孩。她半夜起來,趁另一個媽媽還在睡,拿自己的死嬰和人家的孩子交換了。天亮時,另外那個媽媽發現身邊的死嬰並不是自己的孩子,認出是另一個婦人的。於是兩人為爭孩子吵起來,告到所羅門王那裏。
 

所羅門設法  辨認真媽媽

 
所羅門要決定應該把孩子交給那一個婦人。他沉思了一會,叫人拿來一把刀,命令身邊的人說:「將孩子劈成兩半,一半給那婦人,一半給這婦人。」聽到這個裁決,其中一個婦人立刻哀求說:「大王,千萬不可把孩子劈開,請你把他交給另外那婦人吧,讓孩子活着!」另一個婦人卻說:「大王,這孩子不歸我,也不歸她,把他劈開吧!」所羅門聽了,立刻斥退這不顧孩子死活的狠婦,將嬰兒交給寧可讓出孩子也要讓他活着的婦人,因為愛護孩子的才是真媽媽。
 
在這場「搶孩鬥爭」中,想着大不了拉倒,「不歸我也不歸她」的一方,根本無意把孩子抱回家裏,撫養成人。另外那婦人明明已經同意把孩子讓給她了,她並非立即興高采烈把孩子抱回家,還要說把孩子劈開,可見她要搶奪另一個母親的嬰兒,純粹是出於妒忌:自己做不成媽媽,也不讓別人做媽媽。她無所顧慮,當然不會作任何讓步。
 

君子道者三,須具仁、知、勇

 
相反,在另一方,出於慈愛,視孩子的福祉重於自己的得失,於是當孩子的生命受到威脅時,為了保住孩子的安全,寧可放棄自己的權利,舉手投降。如果不是有智慧的所羅門王主持公道,這位母親很可能要失掉孩子。 現實世界裏,不可能凡事都有一個所羅門出來作主。仁者與不仁者相爭,不仁者心狠手辣,肆無忌憚;仁者如果只講一個仁字,心慈手軟,很易成為弱者、輸家。所以孔子說:「君子道者三」,除了仁之外,還要有知和勇。或許那真媽媽的「投降」,不是軟弱的表現,而是她具有很高的智慧,看透了所羅門的計策,並且有足夠的膽量,以退為進。
 

故事具爭議性

 
《所羅門的審判》這故事,給後人留下很多疑問。例如:故事中的兩個婦人,同住一間屋,同時生孩子,屋裏沒有其他人;兩個婦人之間有什麼關係?兩個孩子的父親去了哪裏?她們的背景所羅門知道多少?還是一無所知?所羅門是否早就料到她們對「劈孩」會有什麼反應?如果她們的反應出乎所料,所羅門有什麼後着?最重要的是,兩個婦人的反應,能不能成為她們當中誰是孩子生母的可靠證供?這些問題引起很多後人的評論、分析和猜測。
 
有人認為,兩個婦人的反應不足以證明誰是孩子的生母,卻足以分辨誰真正愛惜孩子,所以適合做孩子的母親。所羅門其實是要把孩子交給愛他的人,並不在乎她是否孩子的生母。他故意宣稱孩子是交還了生母,只是為了避免爭議:如果他說實話,承認他把孩子交給最適合做他母親的婦人,在法律和倫理上都會受到挑戰。這證明了所羅門的智慧,卻似乎令他失去了誠信。
 

所羅門濫用權力?

 
有人獨排眾議,認為這分孩審判其實是劣作,不但不能說明所羅門有智慧,更暴露了他濫用權力、踐踏婦女尊嚴的面目。他粗暴地下令要殺死嬰兒,恫嚇兩個無力反抗的婦女。第一個婦人被他嚇倒,迫得放棄自己的權利。第二個婦人不肯屈服,堅持原則,她看穿了所羅門的恫嚇:如果真的把嬰孩殺了,所羅門就成為最愚蠢的判官,威名掃地。這勇敢的婦人,卻被人認為是殘忍、嫉妒、自私。
 
更有給故事加上複雜詭秘的情節,使它像克里絲蒂的偵探小說一樣:兩個婦人其實是兩婆媳,她們各自的丈夫都已去世。按以色列傳統法律,一個婦人如果死了丈夫而沒有兒子,這婦人只能改嫁亡夫的兄弟。故事中死了孩子的是媳婦;仔細想一想,就會明白為什麼這媳婦起初要拿婆婆的孩子跟自己的死嬰掉包,後來聽所羅門說要劈開孩子,便十分支持,因為這結果對她更加有利。
 
我最喜歡的,還是以下這最簡單的演繹:所羅門以高度的智慧,一眼便看穿誰是孩子的真媽媽,誰在說謊話;他料事如神,完全估計到兩個婦人對「劈孩」會有什麼反應。在他跟前發生的一切,不過是由他編導的一場戲。
 
原文刊於《am730》,獲作者授權發表。
 

曾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