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香港今日亂局的深層原因錯綜複雜,但表層原因很簡單,就是社會上多個關鍵的持份者(stakeholder)、決策者和把關人嚴重失職。法律上有「重大過失」(gross negligence)的概念,指犯錯者在作為或不作為時罔顧其專業職責和法律義務,以及他人可能遭受的後果,他人可據此獲得懲罰性的損害賠償。香港有關人士是否已經犯下「重大過失」,值得探討。
權力是一隻桀驁不馴的野馬,所以擁有權力的人必須懂得駕馭之術。特首林鄭月娥政府硬推《逃犯條例》修訂時表現出的是權力的傲慢,今日面對暴徒表現出的卻是對權力的怯懦和自卑。前倨而後卑,是使用權力的大忌。應該聆聽民意、做好諮詢和從善如流的時候,她選擇一意孤行。應該彰顯法治權威的時候,她選擇示人以弱。當暴徒四處縱火、癱瘓交通和視法律如無物,她提議對話。難道她不明白,「若想太平,就要做好打仗的準備」(If you want peace, prepare for war)這簡單的道理嗎?
社會上有意見認為重啟政改可令香港回復平靜。問題是在今日的環境下重啟政改在政治上已經變得不可能,也極不明智。不可能,因為北京不會同意。不明智,因為在這樣的情況下重啟政改,就是將暴徒變成義士,合理化他們一切的非法行為。自此,市民的守法意識將大為削弱,政府的管治權威甚至合法性將所剩無幾,香港將由難以管治變成無法管治。政改可以重啟,但必須在暴亂平息之後。當務之急,是把違法的人繩之以法。這不僅是特區政府應有的基本認知,也應該是一個懂得自保的成熟社會的共識。
新聞專業已經變得如此不堪
當然,今日已經無人敢言香港是一個懂得自保的成熟社會。一直以來,人們談到香港的新聞,多關注它的自由,少論及它的水平。一場暴亂,卻讓我們看到原來香港的新聞專業已經變得如此不堪。且不說那些將自己的政治立場像證件那樣掛在身上的前線記者,在採訪報道和記者會上不放過每一個機會妖魔化警察和為暴徒塗脂抹粉,傳媒編輯和管理層的專業判斷怎麼會差得那麼厲害?
為何有線和無綫電視的新聞還在轉述《蘋果日報》的「社論」?為何ViuTV會報道由無名無姓、將自己幾乎完全遮蓋的人士發布的「民間記者會」?為何要將「暴亂」說成「大型公眾活動」,將暴亂蔓延說成「遍地開花」,將「使用暴力」說成「勇武」?為何至今沒有關於年輕暴徒被招攬、訓練和動員的調查報道?為何繼續派政治立場路人皆見的記者到記者會「質問」特首和警方?
香港原來有那麼多的傳媒機構是反政府組織,這是今次暴亂的驚人發現。它們透過發揮制定議程(agenda setting)和界定事件的新聞價值(definition of news)等功能為受眾建構現實,或刻意或不自覺地引導觀眾、聽眾和讀者從暴徒的視角理解這場動亂。如果16年前爆發的「沙士」顯示出香港醫護人員的「真本色」,這場暴亂揭穿的就是很多本地新聞工作者的「假專業」。
說到「假專業」,不得不提我們的法律界和教育界。今日香港,法治受到前所未有的踐踏,並且已成常態,但法律界對此的立場模糊,更經常發放錯誤信息,給人的印象是法治為了達到某個目的是可以付出的代價。以提供法律服務維生的人尚且不相信法律,目睹法治被蹂躪也不加以譴責和懲罰,試問守法的市民如何自處?
香港人對民主的追求今日已經舉世皆知,但民主成功的必需條件──教育──可以有多破爛不堪,也許只有香港人自己才知道。香港教育的失敗,以及學生的激進化,不能單單諉過於通識科,問題的根源在於誰人在當教師。有謂教育是為生活做好準備(education is the preparation for life),但對很多香港的老師,教育卻明顯是為戰鬥做好準備(education is the preparation for battle)。若問香港的學生如何走上激進之路,答案是一切從學校開始。
原刊於《亞洲週刊》,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doctype>作者簡介
評論家,曾任牛津大學出版社總編輯及《香港01》執行總編輯,現為顧問公司負責人及Exposed主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