愉景灣遊艇會風波如何愉快收場?

愉景灣遊艇會風波可以順利解決,只要政府擔當積極角色,事情便可以有圓滿結果,例如遊艇可以得准許暫時停泊在喜靈洲避風塘,而將來「明日大嶼」計劃需要在當地填海,艇戶才要遷出。

特首林鄭月娥宣布「明日大嶼」計劃後,全港現在轉去關注填海1700公頃。早前「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審議私人遊樂場地作為發展用地,並考慮收回粉嶺高爾夫場部分土地來建公屋,討論本來熙熙攘攘,便不再成為焦點。年來社會熱烈爭論終冷卻。

香港現有200多個私人俱樂部,包括粉嶺香港哥爾夫球會,根據《私人遊樂場地契約政策》以象徵性租金向政府租來土地,已享受優惠政策數十年,在到期後,由政府收回土地來興建公屋,紓解輪候民眾焦慮,可以理解。

愉景灣遊艇會完全由私人發展商擁有

公眾和傳媒關心該些廉租官地的私人俱樂部存留,理所當然,然而大家亦要先弄清楚,香港有些私人俱樂部完全由私人發展商擁有、經營,並非租用民政局《私人遊樂場地契約政策》的土地。愉景灣遊艇會便是其一。

愉景灣遊艇會當初開業,發行債券,上面寫明在2018/12/31到期,而購入債券的持有者便成會員,享有權利停泊船隻。雙方交易屬於合約關係,而該些債券在到期後,會方按合約條款,回購(一般稱作贖回)債券,而雙方合約關係便完結。原債券持有人停泊船隻等權利,亦隨之完結。

愉景灣遊艇會土地全由發展商私人擁有,並且獨立經營,管理層對遊艇會有絕對控制權。債券上有註明期限,而在買賣時,已清楚說明,在債券到期日後,會方回購持有人的債券,同時收回其停泊船隻權利,乃在履行合約,合情合理合法,不存在隱瞞細節。

周前有部分會員不滿債券在到期後,會員權益便終止,起來抗議,查實並無理據,因為他們都漠視當初購買債券時的細節條款。有部分會員當初購買債券時,如疏忽債券會於2018/12/31到期,便該自行承擔責任,與愉景灣遊艇會無關。或許他們在購買債券時,過分相信買賣二手會籍經紀人花言巧語,以為債券到期這條款不重要,相信屆時或會有其他解決方案,而停泊船隻權利會繼續下去。可惜,買賣二手會籍經紀人當初所言並不成為事實。

為會員覓新地方停泊船隻

愉景灣遊艇會不再讓原來會員停泊船隻,會方管理層深知會令會員不便,但會方其實無意為難會員,會員可以繼續過他們喜歡的生活,而會方可以收回船隻泊位,雙方皆大歡喜。

現在會方作出新決定,在關閉會所要進行翻新工程時,作出寬鬆安排,會方容許艇戶於今年12月31日租約和債券到期後,可以一次性地續租3個月,令艇戶有足夠時間尋找替代泊位,例如可與政府商討,將遊艇遷往喜靈洲避風塘停泊。

愉景灣遊艇會考慮將遊艇遷往喜靈洲避風塘停泊。(作者提供)
愉景灣遊艇會考慮將遊艇遷往喜靈洲避風塘停泊。(作者提供)

愉景灣遊艇會本來無需交代收回船隻泊位原因,也無義務給會員提供意見,然而鑑於外間揣測太多,會方破例向公眾交待。遊艇會並沒有任何填海計劃,根本沒有意圖「趕走艇戶,填海起樓賺錢」。

至於部分艇戶有計劃以「毀約」為由,打算控告遊艇會。如果要打官司,艇戶本身欠缺合法的法律基礎,因為遊艇會已清楚寫明租用期限、沒有「永續」條文,不大可能得直,而更壞會惹來更多人關注他們「違法」行為。在遊艇上長期居住,早已違反現行《商船條例》規定,早已違法。與會方打官司,隨時會引致政府執法,對他們更不利。

今天香港社會爭吵已夠多,不要有再多一件。愉景灣遊艇會風波可以順利解決,只要政府擔當積極角色,事情便可以有圓滿結果,例如遊艇可以得准許暫時停泊在喜靈洲避風塘,而將來「明日大嶼」計劃需要在當地填海,艇戶才要遷出。此外,解決居住在遊艇這個問題,海事處可以考慮重新簽發一定數量的「船屋」牌照,令這班艇戶可以合法地「以艇為家」。

遊艇主人既可以停泊在喜靈洲避風塘,又可以合法地「以艇為家」,而社會少一場爭端,那應是各方皆愉快的美妙結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