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數據跨境流動機遇

今年正值香港回歸26周年之際,《促進粵港澳大灣區數據跨境流動的合作備忘錄》為香港擢升國際數據港邁進一步。這可能是香港再一次成為國際間超級聯絡人的機遇,讓國內外資料優先匯聚香港,變為資料安全流通的天堂。

在香港特區政府不斷努力下,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孫東上周宣布一個重大好消息,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與香港特區政府創新科技及工業局簽署《促進粵港澳大灣區數據跨境流動的合作備忘錄》(以下簡稱《備忘錄》),標誌着數據跨境多邊協議的開始,對於推動國內統一大市場和國際國內雙循環經濟格局的形成具有重要意義。與此同時,對粵港澳大灣區來說,這是跨境數據流動先行先試的突破,有利於大灣區內部緊密數據要素流通,以至相關生態發展。

《促進粵港澳大灣區數據跨境流動的合作備忘錄》為香港擢升國際數據港邁進一步。(Shutterstock)
《促進粵港澳大灣區數據跨境流動的合作備忘錄》為香港擢升國際數據港邁進一步。(Shutterstock)

大灣區跨境數據流動新願景

近年來,各地都在開展跨境數據流動的相關試點工作。除粵港澳大灣區外,海南、上海、北京等自貿區亦在探索地方性的突破,但《備忘錄》特別之處是香港在中央指導下,踏入跨境數據流動先試先行的重要里程碑。我們相信香港作為高度開放、融合全球的金融、貿易中心,對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的互聯互通、數字經濟創新發展、社會民生改善均具有重大意義,具備實現國際資料流通制度性突破的條件。

然而,粵港澳大灣區數據在實現高效安全的跨境流動上,仍面臨一些問題:

1.建立協同工作機制和配套措施,確保數據跨境流動的順暢與安全;

2.平衡跨境數據流動風險和效益,在推動跨境數據流動的同時,防範數據洩露、濫用等問題,確保數據安全;

3.法律制度銜接:粵港澳大灣區擁有「一國兩制三法域」獨特體制,在實現跨境數據流動時,需注意法律制度的銜接,解決法律差異帶來的問題。

在解決這些問題時,大灣區各地的監管方、產業方、企業等多方需要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大前提下,取得發揮數據要素跨境流動價值的共識。今年正值香港回歸26周年之際,《備忘錄》為香港擢升國際數據港邁進一步。這可能是香港再一次成為國際間超級聯絡人的機遇,讓國內外資料優先匯聚香港,變為資料安全流通的天堂。

原刊於《信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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