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供應專責小組發表諮詢文件,展開為期五個月的公眾參與活動,或稱「土地大辯論」。
有些人以為土地供應專責小組的任務是「覓地」:市民住屋「貴、細、擠」,租金成為營商的沉重負擔,社區設施普遍不足,都是因為沒有土地;所以專責小組要到處搜索,找出可開發的土地來。
其實,哪裏有土地可以開發,政府早已瞭如指掌;各個關注土地房屋政策的團體,大都也心中有數。問題不在於政府或公眾看不見可開拓發展的土地(這些土地大部分包括在小組諮詢文件列出的18個「土地供應選項」裏);問題是這些選項每一個都有爭議,都有來自社會上不同角落的反對聲音。事實上,沒有人反對的土地開發項目(或者反對聲音微弱得政府認為可以不理的),早已開發了。
專責小組的工作,不是要「發現新大陸」,找出本來沒有人知道的土地;專責小組要找出的,是對於動用各個已知的「土地供應選項」,社會上有多少支持和反對意見。專責小組希望凝聚到社會的最大共識,在最小的阻力下提供足夠的可開發土地,滿足市民的需要。
關注公共事務的人都會知道,凡具爭議的問題拿來進行公眾諮詢,反對者會較主動表達意見,反對愈強烈的愈會積極發聲,支持者和不反對者卻往往保持緘默。就土地供應的各個選項來說,如果一個選項會損害某持份者的利益,或者牴觸了他的價值觀,他當然會提出反對,盡力阻止該選項付諸實行;相反,對於一個沒有理由反對該選項的人,雖然採用了該選項起碼可能間接令他受惠(例如會降低樓價和租金),但如果他不覺得否決了該選項一定會令他的利益受損,他就未必會主動表示支持。這樣,「公眾諮詢」收集到的,只會是反對意見。這當然不是專責小組希望見到的。
所以,專責小組嘗試令公眾明白,如果所有選項都被否決,我們便無法增闢土地;不增闢土地,市民的居住環境只會持續惡化,香港的經濟競爭力只會不斷削弱。只有當多數市民打破沉默,願意表達他們對各個選項的取捨,才有希望令起碼一部分選項獲得足夠的支持,可用來緩解水深火熱的土地短缺問題。
政府在轉移視線?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推動的土地大辯論,遭到來自不同方面的質疑和抨擊。有批評者甚至認為,這場大辯論根本不應該搞。
反對這場「大辯論」的人大概可分為兩類。第一類的代表人物有立法會議員、前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葉太認為,在社會意見嚴重分歧的情況下,搞開放式諮詢不但無法凝聚共識,更會加深社會對立。她又指出,政府應該更有承擔,果斷地就土地供應辦法作出決定,不應卸責,把問題拋給社會去討論。
不少人同意葉太的意見,擔心政府叫專責小組把土地供應問題拿給公眾去討論,只會引起爭論不休,最後還是議而不決,市民惡劣的居住條件無法改善。
不過,實事求是地看,住屋問題嚴重,是因為政府沒有承擔、推諉卸責所致嗎?上一任特首出盡辦法覓地建屋,人所共見,反對者甚至譏為「盲搶地」;現任特首更加積極有為,對土地問題的爭議毫不迴避。但相信葉太對政府的要求,也不只是要有承擔、夠果斷吧?譬如,假若政府決定把粉嶺高球場拿來建屋,葉太會同意嗎?葉太做局長時,絕對有承擔、夠果斷;以她的經歷,她應該最明白,有些事情不是單靠承擔和果斷便做得成的。
另一類反對土地大辯論的人士,認為政府在借土地供應專責小組轉移視線:香港根本沒有土地短缺問題!
有些人把矛頭指向內地新來港人士,認為每天容許150名內地居民來港定居,才是香港住屋問題的根源。只要禁絕內地來港移民,房屋問題就會解決。
另有人認為,香港有很多人居住條件惡劣,並非因為土地短缺,而是分配不均。所以,社會不應浪費時間去討論專責小組提出的土地供應選項,應先釐清共同願景,尋找達至願景的方法。
如果人們聽從這些意見,不讓政府「轉移視線」,拒絕討論土地供應選項,轉而討論他們提出的問題,例如是否取消每天150個內地來港名額,或者什麼是香港社會的「共同願景」,社會有可能對這些問題很快達成共識嗎?這些問題會比怎樣覓地建屋更易解決嗎?在未能決定新的移民政策,未釐定香港社會的共同願景之前,我們就對沒地建屋的問題什麼都不要做了?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doctyp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