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續發展教育不只是環保教育

「可持續發展教育」是一個新的概念,是透過教育讓每一個人掌握相應的知識、技能、價值觀和態度,成為促進可持續發展的變革推動者。

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UNESCO)與德國聯邦教育和研究部,以及作為諮詢夥伴的德國教科文組織委員會,今年5月17日至19日合作舉辦了世界「可持續發展教育大會」,並通過了「可持續發展教育柏林宣言」(下稱的「宣言」)。

「宣言」可視作聯合國大會在2015年9月25日通過的《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下稱《議程》)、2017年《教育促進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學習目標》(下稱《目標》)一個宣示。「宣言」明確指出教育可以協助整合可持續發展的各個方面──經濟、社會和環境,確保發展軌跡以地球可持續發展為依歸。

 「可持續發展」內涵主要是環保

「宣言」、《議程》與及《目標》乃重要教育綱領文件,對未來10年教育的發展可起指導的作用。惟教育界各個持份者,包括特區政府各司局,對此討論不多。其中一原因可能是混淆了「可持續發展教育」與「可持續發展」兩個概念。

於特區政府而言,「可持續發展」並不是一個新的概念。早在1997年,政府已發表《香港二十一世紀可持續發展研究》報告;行政長官在《一九九九年施政報告》中亦清楚闡述市民、商家、政府決策局和部門都應該通力合作,一起實踐可持續發展。

2004年更成立「可持續發展委員會」,諮詢公眾對可持續發展的意見,並對意見整理、歸納出版報告書。但這些「可持續發展」的內涵主要是環保等措施,如減炭、推廣可持續使用生物資源、減少浪費、都市固體廢物收費、樓宇節能減排、可持續建築環境、協力保護共同擁有的資源等。

「可持續發展教育」包容文化多樣性

「可持續發展教育」概念則源於氣候變化等全球性環保問題。環保問題愈來愈有迫切性,而且這些問題往往是跨國界、跨區域;要應對,我們就要轉變生活、思維和行動的方式。誠如《目標》中前言所言:「要實現這種改變,我們需要新的技術、價值觀和態度,增加社會的可持續性。面對這種迫切的需求,教育系統必須釐清相關的學習目標和學習內容,引進能增強學習者能力的教學法,敦促各教育機構在其管理結構中納入可持續性原則。」

「可持續發展教育」是一個新的概念,是透過教育讓每一個人掌握相應的知識、技能、價值觀和態度,成為促進可持續發展的變革推動者。此外,可持續發展教育重點還包含對不同文化間的理解、文化多樣性、和平與非暴力文化、包容及負責任和積極的全球公民觀念。

「可持續發展教育」中,環保教育仍是重要的範疇, 《目標》文件列出了17個「可持續發展教育」的目標,當中不少與環保概念有關,如:清潔飲水和衛生設施的可持續發展、經濟適用的清潔能源、可持續城市和社區、負責任消費和生產、氣候行動、水下及陸地生物的可持續發展等。

全方位教育變革須群策群力

惟除環保教育外,《目標》還有與經濟有關的目標,如體面工作和經濟增長、促進持久、包容和可持續經濟增長,促進充分的生產性就業和人人獲得體面工作、產業、創新和基礎設施等。此外還有社會性的目標,如減少不平等、創建和平、包容的社會以促進可持續發展、重振可持續發展全球夥伴關係等。

這17個目標涵蓋面廣,要達到殊不簡單,非要全世界所有人,包括政府、私營部門、民間社會都貢獻出一分力量不可。所以「宣言」期望各國政府或區域組織,能掌握自主權,建立框架並確立政策和措施,把《議程》盡早落實。

「可持續發展教育」是全方位的變革式教育,要求學習者促進可持續發展的跨領域能力,《目標》內列出了多種學習能力,包括:系統思維能力、規範能力、戰略能力、協作能力、批判思維能力、自我意識能力及綜合的解決問題能力等等。

驟眼看,以上各種能力有些好像是老生常談,如協作能力、批判思維能力;有些則似乎甚少出現在本地教育,甚或從未聽聞,如系統思維能力、規範能力、戰略能力、自我意識能力等。「可持續發展教育」是未來十年教育發展中重要的一環,開展工作實在刻不容緩。

邱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