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級與教師比例應該是多少?

希望新增的資源和人手以恆常的方式發放,能夠多為學校提供編制內的教席,以穩定教師隊伍,改善教育質素。

候任特首林鄭月娥早前會見各教育團體,公布運用新增每年50 億元教育經常開支的建議,其中備受關注的「班級與教師比例」(以下簡稱班師比)亦有定案,小學、初中及高中每班的均增加0.1個常額教席,即小學每一班應有1.6名教師,初中有1.8名,高中則有2.1名。有關增幅跟教育界普遍期望的0.3雖有一定差距,但不少教育界人士表示作為短期措施仍屬可以接受。

班師比的重要性

班師比決定一間學校可聘請老師的數目,而全校老師的多寡會影響學校的教學和行政人手,也會間接影響每班的人數,對教育質素有舉足輕重的影響。班師比愈高,學校的教師人數愈多,老師的教學節數得以減少,須分擔的行政和雜務工作可以減輕,從而更專注於設計課程、準備教材、批改習作和關顧學生成長等教書育人的工作;隨著教師人手增加,學校可以因應學生的學習差異,安排更多分組授課,變相推行小班教育,有助拔尖補底,其重要性實不言而喻。

鑑古知今 求取平衡

究竟班師比怎樣才算合理,似乎沒有客觀的準則,也沒有所謂的「理想」數字,但我們可以鑑古知今,嘗試從歷史的角度分析班師比的變化,從中找出一些線索。小學方面,就筆者所見的昔日教育政策文件,在1965年前,本港小學的班師比為1:1.2,但港府以財政負擔為由在1965年發表的《教育政策》報告建議調低至1:1.1。中學方面,初中和高中也於當年調低0.1至1:1.3,但為保證教育質素,預科則沒有採納委員會調低至1:1.6的建議,維持1:2不變。由此可見,早在香港經濟起飛前,教育當局面對資源不足的艱難歲月,力求在財政支出和教育質素之間的兩難局面下,求取平衡。

隨著香港經濟發展,改善教育質素的呼聲日高,港府於1982年邀請國際顧問團檢視香港教育制度,連串的改善措施陸續登場,小學班師比回復至1:1.2水平,以推動輔導教學和活動教學。及至1992年的《第五號報告書》,小學為實施目標為本評估等項目,小學班師比調升至1:1.3(半日制)和1:1.4(全日制),而政府於2006年為配合專科教學的推展,小學班師比至再調升0.1。

中學方面,自1965年的改動後,班師比至2009年仍一如既往,可說是近五十年不變,但政府採用增加額外教席的方式增加教師數目,以配合和支援分組授課、輔導教學、語文教學、母語教學等項目。例如1984年《教育統籌委員會第二號報告書》回應國際顧問團的建議,決定增加教席在中六推行分班授課,並增聘一名實用、術科及工業學位教師;1990年的《教育統籌委員會第四號報告書》則接納中學增加額外輔導老師的建議;1992年的《教育統籌委員會第五號報告書》建議30班以下的中學增設一個常額文憑教席,30班以上則增設兩席,以推行初中目標為本評估。不難發現,中學雖沒有增加班師比,但政府會定期建議增加額外教席以配合教育改革項目。要言之,昔日政府每推行新教育政策,均會在人力資源上作出一定支援,以免出現「既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的矛盾。

正視業內「同工不同酬」苦況

中學班師比要待2009年新高中學制推行,才有所改動。當年政府將班師比大幅調高,初中由1:1.3上調至1:1.7,新高中班級和舊制會考也由1:1.3上調至1:1.9,舊制預科亦升至1:2.3。到了2012年,預科課程結束,政府整合資源,將高中班師比提升至1:2。單從「班師比」的角度看,政府看似大力增加中學人手以應改革所需,但當局其實同時取消上述輔導教學、母語教學等教師職位,故整體上中學編制內教師數目只有輕微上升,小部份學校編制內人手甚至不增反減。更重要的是,隨著新高中學制推出,校本評核、通識必修、其他學習經歷、學生學習概覽、生涯規劃的項目如百花齊放,加上融合教育、升中組別五改三等,令學習差異擴大,教師人手自然捉襟見肘。面對如此困局,教育當局以提供一筆過或有時限的津貼,讓學校聘請短期的編制外教師,以濟燃眉之急,但合約教師問題由此衍生。合約制教師與編制內常額教師的工作性質相同,工作量有過之而無不及,但只得忍受「同工不同酬」的不公平待遇;又欠缺職業保障,隨著津貼的更動或結束,任憑教育局呼之則來,揮之則去,失去作為一個有專業教育工作者的應有尊嚴;發展前景則一片灰暗,既無按年資而累積的增薪點,又要頻繁轉校,每次轉校的薪酬或要從頭開始,嚴重影響教師團隊的士氣與質素。

冀望候任特首增教席

其實,教育界爭取增加班師比,原因之一固然是教育改革下教師的工作量與日俱增,但另一個重要原因正是希望新增的資源和人手以恆常的方式發放,能夠多為學校提供編制內的教席,以穩定教師隊伍,改善教育質素。是次候任特首林鄭月娥答允增加常額教席0.1個可算是個好的開始,還望日後能循序漸進,再接再厲。

 

黃家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