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周前,本欄(《信報》,1月8日)在討論「項目化學習」,提到把傳統科目的學習內容「統籌重組」,最後說「這難度很大,但若不是要求全校實施,個別家庭——在家學習的一群——已經在做。」這裏提到的統籌重組,其實是把學習內容來一個「洗牌」,會增加許多內容,也會去掉一些內容。
數年前本欄曾經介紹過「在家學習」(home-schooling),也就是孩子不進學校,而由家長代替教師、家庭代替學校。引筆者想起「在家學習」,是由於疫情之下,學生「宅」在家,家長的角色驟然變得顯著。在華人社會,家長容易把教育學生的責任完全推給學校,自己退居「為學校服務」的地位。幾十年前,家長會對學校說,「我把孩子交給你了!你替我好好的管管他。」現代的家長,則往往希望學校有明確的指示,每天看回家以後《手冊》規定自己的孩子要做什麼,便於配合。也的確不少學校,要家長承擔學生在校時間完成不了的作業;也就是由學校佔滿學生的全部時間。
學生學習 家校分擔
疫情之下,我們的孩子變成了part-time學生,只有部分時間在學校;大部分時間在家。即使在網上上課,要做學校安排的作業,也往往需要家長從旁輔助。家長把孩子學習的責任,完全推給學校的形態,也許正在不知不覺地褪色。學校也逐漸認識到,教師無法調控學生在家的全部時間和活動。
以上的情形,在小學最為突出。中學隨着年齡的漸長,也許家長的角色就漸輕。但是學生在家長的眼底下「就學」,已經成為了一種常態。即使疫情過去,學生自學的份量也一定會增多,在家中「就學」的成份也會愈來愈多。
即使在小學,不少學校和教師,開始的時候,總是希望學生通過網上,可以過着與實體學校相近的生活——準時起床、按時上課、網上露面、穿着校服,甚至穿着體育服裝。但是,不少教師也逐漸感到,不一定要完全按照實體學校的形態安排學生的學習。比如說,有些課,教師在網上可以講得短一些,35至40分鐘的一節課,可以簡約為15至20分鐘,讓學生在課前或者課後自己學習。有些教師還在講授以後,安排小組輔導,他們說「有點像大學」。
也有些教師,不再期望全部塞滿學生的時間。慢慢地摸索出一套門路,引導學生自己選擇課程以外的內容,自學;讓後向全班報告;效果似乎不錯。而這種學習,大多數都是在家庭的環境裏面,在家長的眼底下發生的。
無論是在學習內容上讓出空間,還是學習過程需要在家裏發生;無論是因為學校指望有家長的介入,還是設計了學生照顧自己的學習,都是把學校的時間和空間,讓出一部分,與家庭「分享」。
這就應了朱永新《未來學校》提到的,家長將從「邊緣」回到「中心」。雖然目前還談不上家庭成為學習的「中心」,但是家長與學校分擔責任,已經必然成為常態。於是,全時間在家庭學習的「在家學習」,就有許多方面值得我們參考深思。
數年前本欄談到「在家學習」,是由於一批家長實行「在家學習」,理論上應該屬於違法,因為香港的強迫教育(義務教育)包括一條《入學令》,強制孩子必須要在學校接受教育。這種情形,在東亞幾個「筷子社會」,大致如此。政府都要想辦法處理決意「在家學習」的家長。
在南韓,「在家學習」理論上是非法的,不過決意如此的家長,可以向政府申請特許。
在日本,經過詳細的審查以後,可以合法地「在家學習」,也可以在「函授學校」獲得學歷。後者有政府資助。
在台灣,「在家學習」是得到允許的,不過每名學生必須向一所學校註冊,學校負責監察這名學生的學習。
另類學校 突破常態
「在家學習」的待遇,在另一類社會文化,可以很不一樣。像香港人熟悉的英國、美國,法律強迫孩子受教育,但是不強迫入學,因此家長可以比較輕鬆地選擇「在家學習」。就美國來說,最新的數字,全國有220萬孩子「在家學習」,為數不少。開始的時候,選擇「在家學習」,很多是由於宗教原因,不願意孩子在沒有宗教的環境中學習。近年,又加上了許多不滿當地學校的家長。到美國的書店,往往可以看到整個書架的「在家學習」書籍、課本、學習材料。市面上也有不少專門為「在家學習」孩子而設的科目輔導、自然科學實驗室、體育活動、等等。
「在家學習」的出現,以及東亞社會對這種現象的彈性處理,說明「強迫入學」開始有了缺口,有了法理上站不住腳的地方。也可以說,雖然世界上多數社會都已經有了相當完整的教育體系,各地政府也都不斷在設法改善他們的學校體系,但是「在家學習」其實在挑戰以學校為中心,「學校等於教育」的概念。也就是衝擊近數周本欄提出的,以「學歷」代替「學習」的教育理念。
對於傳統教育的挑戰,還來自在各地逐漸出現的「另類學校」。美國在1990年代開始出現的「憲章學校」(Charter School),原來就是希望把學校體系,逐步脫離政府直接管理的形態,而由家長或者熱心人士組成辦學機構,按照「憲章」的合約接受公帑。不過現存的憲章學校,參差得很(也許是市場效應)。而成功而又受歡迎的,都是採取另類的學校模式。
台灣,有2014年頒行的三條法例,稱為「三法」,分別適用於「非學校類型實驗教育」、「學校形態實驗教育」、「公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都是在於讓學校離開比較一律的辦學方式,開放給各類試驗。目的是「促使實驗教育多元化發展,符應家長、實驗教育團體……之期待」。其中第一條「非學校類型」的教育,就包括不按照學校規例成立的「共學團」和「在家自學」。第二條是允許公立學校離開政府定下的課程模式。第三條是近乎美國的「憲章學校」。須知,台灣的學校,是以教育部的嚴格規管出名的,這是突破的第一步。
資源聚焦 移向個人
以上不厭其詳地介紹「在家學習」與另類學校,並非有什麼主張或者倡議,而在於說明,傳統的學校形態,正在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戰。其中一點,就是希望孩子受到不一樣的教育,也是希望孩子獲得更適合個人發展的教育。目前看來,似乎是政府迫不得已退讓的缺口,但這個缺口,必然會變得愈來愈大。這個過程,大概有幾步要走:
第一步:學生的學習時間、空間,從「全部由學校包攬」,逐漸成為「學校與家庭分擔」。這一方面是由於學生主動學習、個別化學習、自覺學習的需要,也是因為線上學習的出現而變得可行。
第二步:很可能出現從「傳統學校」到「在家學習」一系列可能性的同時並存。但這很可能會反映社會的資源差距、貧富懸殊。在一端的「傳統學校」,比較劃一,也許是資源最節約的模式;而學生的個別化照顧,就會最少。另一端的「在家學習」,大家都知道,需要家庭有一定的資源,家長有充分的知識。
第三步:教育體系的資源策略,需要作大幅度的改變。也就是周前本欄提出的,教育資源的投入,下降其重心,從聚焦學校(學校吸取所有資源),而變為聚焦個人。目前是要每所學校具備基本條件(校舍、設施、人員……),逐漸變為每名學生有基本的在家學習條件,包括硬件(空間、機器、網絡)以及其他的資源——體藝、群體、體驗、遊學等。
原刊於《信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