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巴馬贏得了總統大選。但不管他是否當選,我早已是他的擁護者,主要原因就是我在2008年6月間返美度假時看了他的兩本書”The Audacity of Hope”和”Dreams from My Father”,後者的中譯本將由台灣中國時報出版社在11月間正式出版。我曾應邀為之寫了一篇小序(根據稍早在香港英文雜誌《瞄》Muse的英文稿改寫),從一個人文的角度來分析這本書為何令我讀後感慨萬千。在文中我所探討的主題不是政治而是所謂「教育小說」(Bildungsroman)或者「成長小說」。 黑人總統成長之路 奧巴馬在書中十分誠實地敍述了他的成長過程——他如何在自己的實際人生體驗中達到自我認同並邁向政治之路。這一個寫作傳統,在美國政治史上可以追溯到那本世人皆知的經典名著:”The Education of Henry Adams”(亨利亞當斯的教育),亞當斯是美國政治史上的名人之一,美國總統John Quincy Adams之孫,他的生活教育當然局限於十九世紀的美國。奧巴馬這本書的內容最明顯的不同,就是他人生教育中還包括他的非洲黑人父親和印尼繼父的經驗,而這兩個種族經驗是確定他自我認同的關鍵所在。 其實奧巴馬只見過他的非洲生父不到兩個月,那時奧巴馬的白人母親已經和他離異,然而對奧巴馬一生的影響甚大。書名中的「夢」來自何處?答案很明顯:他的父親。在書中奧巴馬把父親塑造成一個有理想的「國際主義者」(Cosmopolitan),早年留學美國,在夏威夷大學遇到一位有理想的白人女子,迅即結婚,但婚姻並不長久。後來他又到哈佛念經濟,學成返回肯尼亞,原來他早已有了一個黑人元配夫人,後來又娶了另一個美國白人女子作為他第三任夫人,她為他生了個兒子,一路尋夫追到了非洲定居,但在肯尼亞過的卻完全是高等白人的生活。奧巴馬後來到父親老家尋根的時候,與這位白人繼母的家庭格格不入,他認同的反而是他的黑人繼母和繼母所生的兄弟姐妹。這是否是故意作「政治正確」式的表態? 全書並沒有突顯種族,也沒有把黑人寫得如何高貴或受白人欺侮,而是以同情和悲憫的筆調來描寫這個黑人大家庭,特別是父親理想的幻滅,他除了娶了三個老婆生了一大堆孩子外,在事業上幾乎一事無成。最後,奧巴馬到父親的墳前長跪不起,淚流滿面,默默說了一大段話,這一段「內心獨白」讀來感人之極,從文學的立場而言,不遜於美國黑人文學光榮傳統——從Du Bois到Toni Morrison——中的任何一部經典作品。所以我在上述的兩篇文章中說:即使奧巴馬選不上總統,他也有足夠資格成為一名作家。二十世紀以來的美國總統中有第一流文筆的恐怕只有甘迺迪(肯尼迪)一人,第二位就將是奧巴馬了。相形之下,布殊的口才和「文采」最多也只能得個C,即使有人為之捉刀也無濟於事。中國古人說,「文如其人」,我認為奧巴馬當之而無愧。 自我啟蒙與認同危機 但奧巴馬的才華尚不止此。在電視上看到他和麥凱恩的辯論,甚至他的各場公開演講,並不能完全代表他的人文素養,我從他書中得到的感受深刻得多。他並不是一個種族主義者;他的認同過程也並不那麼單純,因為他是在白人——他的生母和外祖父母——的家庭環境中長大成人的。他認同自己是黑人而不是混血,卻源自他幼時隨母親到印尼雅加達尋夫的經驗。奧巴馬的這位印尼繼父,也毫無種族歧視思想,把他視為己出,並且在短短不到一年中,教他為人處世之道,甚至還和他戲耍,教他打拳。這一段描寫,又使我想到剛過世的印尼偉大作家Pramoedya Amanta Toer的小說《布魯島四部曲》中的第一部,”The Earth of Mankind”(人類的地球),小說的主人翁在荷蘭殖民地學校受教育,說的寫的都是荷蘭文,後來才逐漸認識他的印尼文化傳統,在後來三部小說中變成了一個報紙編輯和梁啟超式的啟蒙主義英雄。奧巴馬的印尼父親不可能給他看這種長期被禁的小說,但他在書中這一章(第二章)所敍述的經驗,也是一個自我啟蒙的過程。 有一天,他在母親工作的美國大使館看到一本《生活》雜誌(當年美國最暢銷的通俗雜誌),內中照片特多,年幼的奧巴馬看到其中一張,內中一個黑人故意要把面孔抹白,為什麼?年幼的奧巴馬從此產生了「認同危機」。原來他母親的家庭也從來不突出種族問題。他逐漸從這個「印象」中認識了他的黑人自我。這一段敍述也令我十分感動。不錯,全章中沒有談到他的「亞洲政策」或印尼人的民族主義,可能亞洲讀者會感到失望,因為奧巴馬最後認同的既不是亞洲也不是非洲,而是美國。然而他心目中的美國早已是種族融合以後的多元社會,而非黑白對立的種族仇恨。 為什麼陳水扁不從中汲取教訓?原因無他:一個是貪婪無厭的政客,另一個卻是有人文涵養的政治家。 原刊於《亞洲周刊》,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