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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司法覆核房委會
作者:孫明揚2023-11-09
1997年初有立法局議員以私人條例草案方式提出修改《房屋條例》,限制房委會調整公屋租金幅度和次數,規定房委會對任何更改租金的釐定,須於對上一次所釐定租金的生效日期起計最少3年後方可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