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和法治,是「香港文明」的「生命線」,只有維持基本法規範下的自由、法律體系和司法獨立,「香港文明」才有可持續發展的空間。且看司法界名人如何看待司法獨立?
《孟子》提到牛山之木,茂盛而形態美,這是水土的滋潤。香港的「原樣」很美,如遇旦旦而伐、缺乏雨露之潤,必會失去美態,我們熟悉的家園將喚不回來。
6月4日晚上,維園燭光仍然燃亮。大量市民去點燭,是悼念1989年和平請願的六四亡魂,也關乎對港版國安法的焦慮。
本文以法律的視角,再思索人大對香港基本法104條的釋法(2016.11.7釋法,下稱104條釋法),究竟有無追溯期(又稱追溯力、溯及力),觸及法律的可肯定性和透明度。
人大常委會「至高無上」權威之說,也是不確切的,其權限受法律約束。
今年恰是港人排拒紅色「國教」5周年,關注教育的民間團體仍會留意「愛國主義教育」的動向。
行政長官無疑要對「一國屋簷」盡責,也要對港人負維持兩制邊界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