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談談香港的士行業問題。不少人認為的士司機服務態度不佳,為什麼會出現這個現象?其實未必是司機本人的問題。因為同一司機對不同人的態度可能不同,例如一個司機在酒店外等了一晚,本打算接乘客到機場,結果卻遇上欲到對面街的乘客,那他當然不快,對客人扳着臉;反之,若載上了長途客,態度可能截然不同。
租車司機風險高 態度難改善
歸根究柢是整個行業結構和風險分擔的問題。因為在的士業內,經營的士須持有價值數百萬的牌照,不是一般司機負擔得起,他們只能租的士,由此衍生兩個問題。首先,車主和司機的關係並不是僱傭關係,其表現難以被監察;其次是風險分擔問題。車主只收一個固定租金,所以風險很小。司機要付油錢,又要承擔乘客不足的風險。就正如零團費旅行團的導遊,連底薪都沒有,如果沒有人購物,收不到佣金的話,也就擠不出笑容了。
那麼,是不是加強競爭就能令司機服務態度改善?我認為加強競爭只是令的士司機收入低上加低,並不能解決問題。若要多些選擇,我們可以引入多些優質的士,例如Uber,但現有的士司機的態度則未必會因此改善。
因此,要改善上述情況,必須解決兩個問題,第一是僱傭關係,第二是分攤風險。為何的士行業不能建立僱傭關係?如果車主給司機一個固定薪金,例如500元一天,那司機會不會努力呢?反正都收到工資了,為何還要「搏殺」?而且,司機會不會不起表,自己私吞收入呢?所以,由於監察成本高,的士行業暫時難以實行僱傭制,除非有一個強而有力的監察系統防止司機作弊。
政府成立公司 建立僱傭關係
我建議政府成立一間公司,和所有想駕駛的士的人建立僱傭關係,有底薪,例如3,000元,並發牌照。車主若想找司機,就必須找這些人,然後由政府交車租給車主。這樣便有了僱傭關係,司機若做得不好,可能會失去牌照,因此他們便會嘗試改善服務態度。
其次,司機毋須交租給大車行,收入不會因而降低。如果整個行業都由政府這公司管理,政府便有了壟斷能力,令車租降低,最後利潤則可以和司機對分或分一部分。在這個機制下,司機若表現不佳,遭到投訴,可能會失去了這份工。所以,政府若做了這件事,的士司機的服務態度或能改善。政府在實行時也要有所規管,防止私吞問題,其實這情況發生機會不大,因為司機都有分紅,若涉詐騙,政府也會吊銷其駕駛牌照。
所以,我認為,若由政府組建公司,請一批的士司機,並且政府交租給車主,這樣最終會令的士司機的服務態度大幅提高。
原刊於《頭條日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doctyp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