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選舉主戰場 在民意而非政綱

久而久之,民眾視政綱為「例行公事」,寧願選擇看政客的「真人騷」,哪一個「演出」更精彩才投票支持,反而成為常態。
封面圖片:四位特首參選人(亞新社、灼見名家圖片)
 
特首選舉本周進入提名期,各參選人為了爭取成為候選人,必須得到150名選委的提名票。到底各參選人憑什麼去爭取提名票?各政黨、社團和專業團體的標準答案,通常都說「要先睇政綱」。但政綱真的這樣重要嗎?林鄭月娥的政綱遲遲未出,然而在拜會各社團時已得到正面回應,很多更表明會綑綁提名,一致支持她成為候選人。未有政綱已經得到支持,說明「先睇政綱」並非關鍵因素。
 
相反,曾俊華、葉劉淑儀和胡國興都草擬好較完整的政綱,但3人仍然「前途未卜」。按目前各選委的表態來看,3人之中可能有一人要出局,拿不足150張提名票。不管誰落敗,他/她也並非輸在政綱。
 

政綱在現代選舉中作用漸失色

 
任何選舉,政綱都是重要的,它是參選人和選民之間的「合約」——參選人作出承諾,選民就按政綱日後要求當選者「找數」。得民心者得天下,漢高祖劉邦為安撫民眾,廢秦苛政,與民約法三章:「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僅10個字,卻盡得民心,可見好的「政綱」毋須長篇大論,最重要是抓住要害,解決最能打動人心的問題,就能得到人民擁戴。可是,自從美式民主引入公開辯論之後,現代競選的勝負關鍵往往由政綱轉向參選人的辯才、形象和氣度,普羅大眾多以視覺直觀取代深究政綱,令政綱在現代選舉中的作用逐漸失色。
 
香港的特首競選是小圈子選舉,參選人雖然說會「聽取民意」制訂一份「全民政綱」,但有權投票的不是普羅選民,而是1200名選委。為了勝算,一份「務實」的政綱首要是照顧大多數選委的利益,而非民眾的訴求,這是小圈子選舉的現實。
 
香港不是主權國家,特首參選人不能提出「離經叛道」的施政承諾,一切都得在《基本法》框框內活動。換言之,即使想變,有時候也變不出個所以然,所以我對「新理財哲學」特別感興趣,希望看看可以如何在基本法「量入為出」的原則下搞出新意思。
 
其他社會政策也如是,各參選人之間或有差異,但都屬於做法的分別,涉及原則的問題不多。新瓶舊酒,單憑政綱,參選人很難予人耳目一新的感覺。香港主要的社會政策共七大範疇:房屋土地、教育、醫療衛生、福利、交通、經濟金融和環保。各智庫、政府相關部門、顧問公司、學術機構等等,都對上述範籌做過大量研究,各類數據、方案俱在,特首參選人的政綱很難提出「破天荒」的建議。
 

民眾視政綱為例行公事 寧看真人騷

 
既然政綱不能突顯參選人的優勢,形象、親和力、演辯力等與實質政策建議無關的「軟實力」,往住更能打動人心、爭取群眾支持。很多人批評純靠形象不講政綱是非理性,但現代選舉形象的重要性已成關鍵要素,怎樣批評也改變不了現實。群眾也明白,政客上台後政綱能夠落實多少,大家心知肚明,寫出來的政綱可以「天下無敵」,能否做到是另一回事。久而久之,民眾視政綱為「例行公事」,寧願選擇看政客的「真人騷」,哪一個「演出」更精彩才投票支持,反而成為常態。
 
王光亞主任開出的中央對下屆特首人選有四大標準,其中有「港人擁護」一條。所謂「擁護」,相信主要是指民意支持度。特首選舉的角逐,政綱是給1200名選委看的,民意卻是要爭取全港大多數市民認同,到底哪樣重要?
 
過去3名行政長官,在參選時最後投票階段的民意支持度都領先對手,令選委投票結果不致和民意形成反差。但今屆十分弔詭,至今為止,選委的傾向和民意仍未「融合」,林鄭月娥已經取得建制派主流的支持,形勢一面倒,但在民調中則落後於曾俊華。未來一段時間,相信林鄭競選團隊的首要工作,就是催谷民望,希望在民調中不再落後。
 
由此推論,本屆特首選戰的主戰場是在民意而非政綱。如果報道屬實,曾俊華不是「中央唯一支持的人選」,他當選也未必獲得委任,但民調起碼可以證明他得到香港人支持。至於林鄭,民調支持對她就更重要;她也說過,如果當選但沒有民意支持,管治會相當困難。

 

市民冀求參選人在深層矛盾上取態

 
民意戰要怎樣打?爭取民心,具體的政策反而次要;市民冀求的,是在一些深層次矛盾上各參選人的取態。前總理溫家寶在2010年3月的「兩會」中外記者會上,闡述了香港五大深層次矛盾,其中第四點是「香港人民要包容共濟、凝聚共識、團結一致,保持香港的繁榮穩定」(人民網,2010年3月14日)。事隔7年,港獨思潮、社會撕裂、仇富情緒,都令「包容共濟、凝聚共識」更加困難,深層次矛盾愈陷愈深!
 
哪一名參選人可以在「包容共濟、凝聚共識、團結一致」上令港人信服,他/她就是當前這場民意戰的贏家。
 
原刊於《明報》,獲作者授權轉載。

陳景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