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TSP在夢校的可行性

我的夢想校園系列之二十九

每個學生必須在全年的 LTSP 中達到某個時數和表現才能升班。這樣做是強化學生對 LTSP 的意識,讓他們明白,LTSP 高於一般的校外參觀旅行日活動日,也高於OLE的其他學習經歷。
封面圖片:應該使學生明白,服務他人,貢獻社會,是這所學校更關心更重視的成績。(Pixabay)
 
上周所說的 LTSP 並不是新東西。在外國,名為 SERVICE-LEARNING,LEARNING BY SERVING 等等的從服務中學習模式已經推行多年,有關的著作也不少(我 GOOGLE了 一下,有本書的名字就是 LERNING THROUGH SERVING,和 LTSP 一樣)。即使在香港,至從千禧年後,不少學校都有推行類似的社會服務活動。近年因為文憑試有「其他學習經歷」(OLE)的要求,組織學生參與社會服務的中學就更多了,然而大部份的學校都做不到LTSP期望的效果。
 
之前也曾和一些在中學負責推行社會服務的老師談及 LTSP,他們都很認同 LTSP 的教育價值,但也承認不容易在他們的學校落實。最大的困難當然還是現今香港中小學教育的病根——教師空間不足。
 

LTSP的學習效果

 
是的,要達到 LTSP 的學習效果,老師不但要先尋找合適的服務機構和對象,當中的聯繫工夫就夠受的了。然後要在服務之前給與學生足夠的培訓,然後還要引導學生自行去籌備去策劃。然後要帶隊去,要帶隊回,回來後還必須為學生做事後分析(DE-BRIFING)。這些事情大部份都要在一周二十多節課的教學工作以外的時間去做,真的要做足這些過程,一次就能把負責老師累死。這裏還不說為了避免影響常規課堂,許多服務都要安排在周未周日,就更使老師百上加斤了。此所以大多數學校在推行社會服務教育方面,只能點到即止,不能產生 LTSP 應有的學習效益(有關LTSP的學習效益見上星期本欄文章)。
 
既然一般學校的老師沒有空間去落實 LTSP,夢校又將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呢?雖然夢校老師的課節將比一般學校的老師少三分之一以上的課節,但這個多出來的空間是作為教學研究以及和學生交流接觸之用,並不足以兼顧上述 LTSP 的執行工作。因此,夢校會設立一個 LTSP 中心,負責推行所有 LTSP 的事務.
 
這個 LTSP 中心將設置全職的中心主任,以及兩位主任助理。主任將由有行政經驗的註冊社工擔任,助理也需要有相關的社會服務工作背景或相關文憑。LTSP 中心的三位員工(以及他們所招募的家長和學生義工),會為全校每一班,尋找和聯繫合適的服務機構或對象,為每一個學生(包括帶隊的班主任老師)提供所需的培訓。培訓內容包括社會服務所需的基本知識和態度,以及某項服務所需的特定知識和態度。指導學生如何籌備策劃服務活動,在服務當天帶隊來回,之後為學生作 DE-BRIFING 等等。而那些訂車訂飯出回條搞保險之類的煩瑣行政工作,當然也全由 LTSP 中心負責。
 

學生升班指標

 
如此一來,實行 LTSP 就不用增加老師教學工作以外的行政負擔,全校的社會服務活動由 LTSP 中心統一推行,在培訓的系統化和行政的協調性也比由老師兼顧來得更好。學生的學習的成效自然也會更高。
 
此外,夢校會將 LTSP 的時數和每次服務之後由 LTSP 中心主任評估的分數,作為學生升班的指標。也就是說,每個學生必須在全年的 LTSP 中達到某個時數和表現才能升班。這樣做是強化學生對 LTSP 的意識,讓他們明白,LTSP 高於一般的校外參觀旅行日活動日,也高於OLE的其他學習經歷。
 
如此不但加強了學生參與LTSP的積極和投入,也使學生明白,服務他人,貢獻社會,是這所學校更關心更重視的成績。

陳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