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7月30日),倡議港獨的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是首位被選舉管理委員會(選管會)選舉主任取消參選下屆立法會選舉資格的參選人,理由是他不符合《立法會條例》第40(1)(b)(i)條的規定,即「提名表格載有或附有一項示明該人會擁護《基本法》和保證効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聲明」。
政府隨即發表聲明,支持該選舉主任的決定,並強調鼓吹或推動港獨與法例要求的聲明內容相違背,該參選人不可能符合相關選舉法律的規定。
必須提出的兩點事實是:陳浩天有簽署提名表格內有關擁護《基本法》的聲明,但拒絕簽署今次提名程序新加入的確認書(表示明白《基本法》內提及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一部分的三項條文)。選舉主任的決定及政府的解釋都沒有提到確認書,顯示這項額外要求只是個沒有實際法律效力的政治動作。
選舉主任:不信納真誠地簽署聲明
今次選舉主任的決定是基於陳浩天的言行,信納他即使簽署有關聲明,「實際並不,亦無意擁護《基本法》」。繼陳浩天後,選管會各選舉主任分別取消另外5位涉嫌主張港獨的參選人的資格,其中包括不惜簽署確認書,刪改臉書,公開承諾從此不再推動港獨的梁天琦。我認為這些通通都是以非常薄弱的法律依據(《立法會條例》沒有明確授權選舉主任須判斷參選人是否真誠地簽署有關聲明)而作出的政治決定;這些應該是基於律政司法律意見的史無前例決定是否真正符合《基本法》和《立法會條例》,留待法院就必然出現的選舉呈請時作最終裁決。本文集中討論政府終於出手「依法」打擊港獨的前因後果和相關的政治影響。
民調不能盡信
我想首先分析今天中央與特區政府深痛惡絕的港獨問題究竟有多大,以及包含什麼元素。根據中大最近發表的一項民調,有17%受訪者支持香港2047年後(即香港享受「一國兩制」50年不變期滿)獨立,其中四成是15至24歲的年輕組群。這個結果自然給傳媒廣泛報道,而有愛國報章甚至批評中大不應就這個偽命題進行調查。
其實,民調可信不宜盡信,我們不妨參考民調中其他回應,然後拼出一個較全面的民情圖像。
同一民調顯示,有13%受訪者支持2047年後香港全面由中國直接管治(即是「一國兩制」之外的另一個極端)。假如這批選擇留在「一國兩制」的香港愛國人士,其實是看不過今天「反中亂港」現狀而藉此調查宣洩情緒,我們也可以視支持港獨的受訪者,特別是非常不滿意中央與特區政府表現的年輕人,同樣乘機作出一個明知沒有可能實現的選擇(只有3.6%受訪者認為港獨有可能發生)。這是香港社會嚴重撕裂的現象,也是我一向認為港獨其實包含很多「講獨」水分的原因。
因此,中央和特區政府需要正視和認真解決的問題不是港獨之舉,而是「分離」之心。
年輕一代對「一國兩制」徹底放棄
我在之前一篇文章中指出,「分離」問題的成因是港人,特別是年輕一代對「一國兩制」近年在香港的實踐由不滿意到失望到徹底放棄。從另一個角度看,獨立、自決等想法是他們看到香港原有生活方式、核心價值、高度自治、港人身份等不斷遭到蠶食的情緒反彈(見〈港青分離中國之心是怎樣形成的〉2016年3月23日)。
上述文章發表後半年間,我看不到有什麼令港人對「一國兩制」恢復信心的舉措;相反,我們聽到林榮基的控訴和看到廉署受到不正常人事變動的衝擊。換句文藝的話說,培植分離的土壤沒有乾涸,反而不斷受到灌溉,而一度成長的「一國兩制」卻奄奄一息!
篩選候選人 限制年輕人表達意見
上述大氣候催生了年初一的旺角騷亂,並造就梁天琦在上次新東補選上一鳴驚人,拿到6萬多選票,於是有志用自己方式救香港的年輕人便視9月立法會選舉為一個躋身更大政治舞台的黃金機會。
按「一國」不容分裂的莊嚴立場,任何港獨主張最好能夠消滅於萌芽階段,這是確認書出台的背景。取消港獨分子(包括最有機會當選的梁天琦)參選立法會的資格是序幕,下一步可能是政府「依法」限制,甚至取締「講獨」的自由。
下一步:政府「依法」禁止候選人成為議員
不過,要維持香港依然對中國有重大貢獻的金融地位,特區政府的「依法」執法始終不能太過離譜(上述取消參選資格其實已經很離譜),因此今次立法會的第一次提名篩選便很難做到「有殺錯、無放過」,於是一些隱藏的港獨或自決參選人被容許入閘,他們肯定會在競選期間利用民意對政府粗暴決定的反彈,乘機宣揚其立場,並有望當選。
我不相信中央會容許特府在競選期間不惜挑起騷動,就某些候選人的政綱或言論採取違反提名聲明的拘捕和檢控行動。選舉過後,視乎選舉結果和當時中央的態度,政府卻有可能秋後算賬,再次極彈性地「依法」禁止某些當選的候選人成為議員。
封殺港獨,甚至連「講獨」也不准不等於恢復港人對「一國兩制」的信心,中央與特區政府應該留意,在上述中大民調中,港人最重視的兩項社會價值是司法獨立和社會和諧;司法獨立是香港法治的基石,而社會和諧是「一國兩制」的根本。
英文有句諺語「do not throw the baby out with the bathwater」。我希望中央和特區政府想清楚,為了對付講多過做,做也沒用的港獨,是否不惜摧毀這兩項符合國家利益的香港核心價值?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得益的是什麼人?
原刊於《信報》,本社獲作者授權發表。
(封面圖片:亞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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