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去胡來氣候變 烏坎村民維權難

在利益多元化之下,社會抗爭和官民衝突的處置,有賴符合文明社會的法律和良好的司法制度,以法律訴訟、法院獨立司法的方式解決。
廣東「烏坎618事件」仍在發酵,烏坎村民每天下午在村內遊行,高喊口號:「還我土地」、「還我祖戀」。農民和平維權與官方「亮劍」恫嚇的衝突,在膠着狀態。
 
在「烏坎618事件」之後,廣東肇慶市高要區(原縣級高要市)發生「祿步73事件」,上萬人上街抗議,反對在祿步鎮建垃圾焚化爐,以免破壞居住環境,也反對強徵土地。廣東群體抗爭頻頻發生,引起各方關注。
 

政治氣候變 上訪風險增 

 
烏坎村農民的維權之路艱險,領頭人、原民選的村委主任林祖戀(原名林祖鑾,71歲)於6月18日凌晨被拘押,其孫亦被扣押成為「人質」(已獲釋),原定21日上訪鎮政府受壓而告吹。此為「烏坎618事件」。
 
林妻楊珍於7月5日以微博方式表示:拒絕官方指派律師,堅持要自聘律師。
 
烏坎村,以農民群體上訪維權、社會抗爭聞名,是廣東省東部沿海汕尾市(地級市)陸豐市(縣級市)東海鎮管轄的村莊,東鄰汕頭市。
 
在廣東21個地級市中,汕尾是較小的市(表),市內居民多為「鶴佬」潮州人。其中的陸河縣則「半鶴半客」,客即以客家話為第一母語的客家人。陸河縣出了一政界名人:客家人謝非(1932—1999),官至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人大副委員長,曾任廣東省委書記(接潮州人林若,林若接來自遼寧的任仲夷)。
 
自6月19日以來,烏坎村民數千人在村內集會,聲援林祖戀,抗議當局編造受賄罪把他拘押,表示將繼續追查村內九千多畝土地被出賣的黑箱作業,堅持「還我土地」的訴求。
 
烏坎村民的群體抗爭,並非孤立的社會事件,各省都有因「集體土地」流失或土地出讓收益被官員侵佔而抗爭的事件。地方官對事件的處理,因「政治氣候」的變化而有很大的差異,地方的土地財政利益糾結、維穩至上的僵化教條,導致官民衝突難以化解。
 

5年前和解  創汪洋拐點

 
按照中共中央對所有制(產權)的規定,農村土地是集體所有制,歸所在地農民「集體所有」。但是,鄉鎮、村的「集體土地」出讓,由「黨政一把手」或極少數掌權者決定。
 
烏坎村民有潮州人(以閩南語系潮州話為第一母語,潮州話又稱潮汕話)族群團結的「鄉土性」,多年來與維權硬漢薛錦波(前幾年被打死)、林祖戀等一起,追究被鄉鎮、村幹部侵犯的土地權益。2011年,有較大規模的群體上訪、請願(連結)。
 
2011年的烏坎事件,發生於胡溫新政時段(2003年3月至2013年3月),胡溫提出和諧社會、科學發展的執政觀,並有四大民權的承諾(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監督權)。儘管因維穩、政法和宣傳系統仍由「太上皇」遙控而難以「兌現」承諾,但在一些地方創造了避免以武力鎮壓群體事件的例子,如貴州甕安事件、廣東烏坎事件。
 
2011年烏坎村民上訪、請願,遭到汕尾市委書記鄭某粗暴對待,他還以粗言大罵香港傳媒、記者。
 
烏坎事件從地方武警鎮壓的邊緣走出和平之路,一方面與整個「政治氣候」有關,另方面是當時的廣東省委書記汪洋(政治局委員)、省長黃華華,是相對較開明的地方大員,主張以和平方式化解社會抗爭事件,派出以省委副書記朱明國率領的省委工作組進村調停。
 
工作組認為,「烏坎村群眾上訪事出有因,大部分訴求是合理的,在這個過程中,發生了一些不理性的行為可以理解。此舉受到烏坎村民的歡迎,逐步消除了對立情緒。」(連結)。工作組讓有民意基礎的林祖戀接任烏坎村的黨總支部書記。這就是12月20日的「汪洋拐點」。
 
2012年後,林祖戀和村民的「還我土地」訴求,因來自市、鄉鎮官員的障礙而未實現,故打算在今年6月21日上訪鎮政府。
 
但是,「政治氣候」已大變,2012年後政局左轉,「敢(強)亮劍、震懾力」成為地方維穩的「聖旨」。廣東民間流傳順口溜:「汪去胡來氣候變,公民維權難上難」,意謂汪洋上調國務院任副總理,從內蒙南下廣東接任省委書記的胡春華,雖出身於共青團,當過團中央第一書記,但其後台老闆胡錦濤已邊緣化,他只能在政局左轉中應變。
 
烏坎農民維權請願活動,不可能再有類似的「汪洋拐點」,廣東當局似順應高層的「強亮劍」策略處置。
 

以口袋罪名 抹黑抗爭者

 
在618拘押前,林祖戀在有香港記者在場之下,表示已面臨被抹黑、拘押的風險,對付他的手段會「很黑的」。
 
他被一群武警押走不久,汕尾市和陸豐市黨官聲稱,他「涉嫌利用項目建設管理職務便利,在民生工程項目發包等環節收受賄賂,數額巨大」;21日,汕尾官方電視台播放他照稿唸的「認罪書」。烏坎村民認為,這是官方秋後算帳的報復,他是要救孫子而被迫自污的。
 
法院未審理前,地方官就迫林祖戀公開認罪、變相示眾,違背刑法和刑訴法,侵犯人權。
 
在非法治的社會,掌權者嫁禍迫害人輕而易舉。
 
在毛時代,給人加上「反革命」的罪名就可關、管、殺;現在的「強亮劍、震懾力」,則以「口袋罪」如受賄、尋釁滋事或企圖顛覆政權(主要針對文人、律師和鼓吹自由、民主者),抹黑、嫁禍不服從者,是很普遍的事。浙江就有堅持上訪的村長被汽車撞死、抗議十字架被強迫拆除的神職人員被指為「受賄」。
 
地方的黨政領導機關,有土地財政的利益鏈,地級市、縣、鄉鎮,都依賴出售土地維持財政收入,對處理農民上訪、被強制拆遷的事拖延或敷衍。不少官員掌控土地,在黑箱作業中大肆貪污,更攔截農民上訪。
 
為了維護既得利益和「面子工程」,不少地方官以維穩之名任意打壓維權的農民,甚至有官、商勾結或官、黑勾結迫害農民之舉。
 
2013年以來,地方政府應對社會抗爭的暴力化、黑社會化加劇。這種官場現象,暴露「一黨領導」體制的一大弊端:社會遠離法治。
2013年以來,地方政府應對社會抗爭的暴力化、黑社會化加劇。這種官場現象,暴露「一黨領導」體制的一大弊端:社會遠離法治。
 

胡溫行新政 說農民三權 

 
改革家溫家寶主持國務院時(2003年3月至2013年3月),重視三農工作,在胡錦濤支持下實施「多予少取放活」的讓步政策,讓農民、農業、農村有些休養生息機會;他要求地方官必須維護農民的土地三權: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連結),不得違背農民意願強拆、收回承包地(連結)。
 
但是,不少地方官只顧地方的土地財政,更有人控制土地出讓權謀取私利或大肆貪污。2009年3月,國土資源部土地副總督察甘藏春提到三個偏差:
 
「一是一些地方在短時間內大批量徵地,操作程式不規範,個別地方甚至動用警力強行徵地拆遷;二是一些地方對被徵地農民的補償安置不到位、不執行,侵害被徵地農民權益;三是一些佔地項目不執行『佔補平衡』;四是一些地方借機突破政策界限,未批先用、借機圈地、搭車用地等違規違法問題出現反彈。」
 
北京的不少學者提到,地方當局的「黑社會化」,是不可忽略的弊病。關於社會抗爭的處置,著名律師陳有西稱「靠高壓而不是靠疏導」。他說:「現在的維穩方式,用的經費很多,強制拆遷,抓人截訪,方法簡單粗暴。……一些地方官員驕橫跋扈,被權力沖昏頭腦,公開以黨自居,說你反對我就是反對黨。」 
 
社科院的社會學專家于建嶸認為:「執政黨要反思穩定壓倒一切」,「為了穩定……壓倒了民生,壓倒了人權,壓倒了法治,壓倒了改革」;他說:「地方政府以穩定為借口侵犯民眾的合法權益,破壞最基本的社會規則已經很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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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