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論監督——對網民多點耐心

「對網上那些善意的批評,對互聯網監督,不論是對黨和政府工作提的還是對領導幹部個人提的,不論是和風細雨的還是忠言逆耳的,我們不僅要歡迎,而且要認真研究和吸取。」——習近平「4·19」講話。
輿論監督近來被決策層數次提及。4月19日,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談會上明確要求領導幹部「要經常上網看看,了解群眾所思所願」,讓互聯網成為「發揚人民民主、接受人民監督的新渠道」。兩個月前的2月19日,他曾指出,「新聞媒體要直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直面社會醜惡現象,激濁揚清、針砭時弊。」這些論述兼及輿論監督「供需」雙方,直指短板與問題,分量很重,需要認真領會並付諸實踐。
 

輿論監督恰逢其時

 
當前,經濟增長下行壓力加大,多個領域改革進展不暢,導致金融風險多點爆發,社會矛盾加劇。在這一嚴峻形勢下,信息全面、準確、及時地傳播,對於國家治理和社會轉型的作用不言而喻。決策層強調輿論監督、特別是互聯網監督的極端重要性,可謂恰逢其時。以當今中國優秀媒體的發育程度和專業素養,只要環境適宜,做好輿論監督並非難事,關鍵是讓各級領導幹部接受監督,這要靠他們的覺悟,更要靠制度。
 
不必諱言,無論何種政體,哪個國家,所有政府機構都存在程度不同的官僚主義弊病和機會主義傾向。解決公民與官僚主義糾紛的有效機制是公民的表達自由,而民意最重要的載體就是大眾傳媒。輿論監督是憲法和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而非某些官員的恩賜。
 
發揮輿論監督作用,首先要求領導幹部對輿論監督能正確理解、真誠接受。在當今中國,政府與媒體的根本出發點其實是一致的,均是為了民富國強、實現國家現代化。改革開放以來,社會利益格局趨於多元,輿論表達渠道日益寬廣。在現實中,報紙雜誌書籍影視的輿論平台仍在,但十幾年來迅速崛起的互聯網,已經佔據核心地位進而改變了中國的媒體版圖,更通過社交媒體滲透到社會各個角落,成為國人表達公共觀點和意見的主要平台。通過但不限於互聯網,媒體輿論監督對於社會進步的貢獻有目共睹,贏得了領導人和社會公眾的充分肯定。
 
然而,近些年來輿論監督在有些地方有所淡化。在有些官員看來,媒體是「麻煩製造者」,對媒體缺少起碼的信任。在發生本應公開透明的重大公共性事件時,他們本能反應是捂蓋子,不願媒體介入。這種態度往往導致事態進一步惡化。如果不及時調整這種陳腐的思維,此類官員不僅無法適應新媒體時代需求,還必將面臨更大的公關、溝通和信任危機。
 
當然,許多官員們並非不知道輿論監督的重要性,但道理之外,往往有現實利益的糾結,諸多因素的約束,僅憑認識並不能確保其積極接受輿論監督。諄諄告誡的同時,必須訴諸制度建設。因為公開透明不僅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徵,也是民主的前提,是公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的根本保障。
 

忠言逆耳 傾聽網民進言

 
其實有心人可以看到,就在最高層領導提出要求的同時,相關的制度性舉措也正在部署中:今年2月18日,中辦、國辦已聯合公布 《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明確提出政務公開要「發揮媒體作用」,安排媒體負責人參與重要活動,了解重大決策,充分利用互聯網優勢,積極探索公眾參與新模式。《意見》還進一步重申,遇到重大突發事件,主要負責人要帶頭接受媒體採訪,當好「第一新聞發言人」,發出權威聲音。4月18日,國務院辦公廳再印發《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首次在工作要點中明確提出,在政務公開中要「更好發揮媒體作用」。
 
這些都是極為重要的部署。我們期盼這些文件能夠落到實處,特別期望在政務公開過程中,讓參與媒體更具包容性和代表性,讓報道專業、職業操守記錄良好、在受眾中深具公信力的媒體更好發揮作用;我們也更願意強調,欲充分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還須以法治化舉措維護媒體及媒體人的合法權益,確保媒體人更好履行激濁揚清的使命。基於「4·19」講話,還會有更多制度性安排出台,最終如何落到實處、取得實效,則考驗執行力。
 
「對廣大網民,要多一些包容和耐心,對建設性意見要及時吸納,對困難要及時幫助,對不了解情況的要及時宣介,對模糊認識要及時廓清,對怨氣怨言要及時化解,對錯誤看法要及時引導和糾正,讓互聯網成為了解群眾、貼近群眾、為群眾排憂解難的新途徑,成為發揚人民民主、接受人民監督的新渠道。對網上那些出於善意的批評,對互聯網監督,不論是對黨和政府工作提的還是對領導幹部個人提的,不論是和風細雨的還是忠言逆耳的,我們不僅要歡迎,而且要認真研究和吸取。」——再讀習近平「4·19」講話,心誠意切,亟待落實。
 
原刊於《財新網》,本社獲授權發表。
 
(封面圖片:亞新社)

胡舒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