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最近的文章顯示,作為黨政軍最高領導人的習近平,治國理政三年多來始終思考的一個根本戰略問題是,在日益複雜的國際國內環境下,如何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避免人亡政息,特別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後如何跳出「歷史周期率」,實現執政黨和國家長治久安?這不僅是國內也是國際社會格外關注的問題。
對如何解決這個問題,被譽為「中共強人」的鄧小平第三次復出後,明確提出必須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鄧在1992年南巡談話中又進一步提出必須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其標誌是這個制度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也不因領導人想法的改變而改變。而這恐怕需要「再有30年的時間」,也就是要到2022年。
十八大後,習近平指出,時間很緊了,必須盡早把鄧小平這個戰略構想落實下來,提出一個總目標,並用它來統領各領域改革。正是從這一思想出發,在集思廣益的基礎上,習近平主導2013年11月召開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時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即:「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專家學者指出,習近平在三中全會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是對鄧小平思想的發展。中共執政以來,提出過農業現代化、工業現代化、科技現代化、國防現代化等四個現代化;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第一次提出,稱為第五個現代化。與四個現代化相比,國家治理現代化是對社會主義現代化目標的進一步豐富,也是對實現制度變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一種理論回答和現實回應。
下大氣力 思考法治
怎樣才能更有效地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提高治國理政的能力和水平,是十八大以來習近平下大氣力深入思考的問題。總結和借鑑古今中外治國理政的成功經驗,習近平指出,治理國家,關鍵是要立規矩、講規矩、守規矩,法律是治國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規矩。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堅持依法治國,為執政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提供根本、全局、長期的制度保障。
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託,法治體系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骨幹工程。基於此,中共新高層於2014年10月召開十八屆四中全會專題研究部署全面依法治國;隨着實戰的發展,新高層又進一步認識到依法治國與建成小康的關係、依法治國與深化改革的關係、依法治國與依規治黨的關係,從而於2014年12月形成了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四個全面」治國治政的戰略布局。
專家學者指出,值得注視的是,習近平強調沒有全面依法治國,就治不好國、理不好政,戰略布局就會落空。可見,全面依法治國在「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中,起着關鍵作用。
四個全面 相得益彰
進而言之,為什麼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要把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放在一起講?習近平指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國家制度和制度推行能力的集中體現。國家治理體系是管理國家的制度體系,包括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和黨的建設等各個領域體制機制、法律法規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緊密相連、相互協調的國家制度。國家治理能力則是運用國家制度管理社會各方面事務的能力,包括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等各個方面。
由此,習近平揭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有機整體,有了好的國家治理體系,才能提高國治理能力;提高國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發揮國家治理體系的效能。
專家學者指出,習近平的思路清晰表明,推進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離不開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則離不開全面從嚴治黨。提高國家治理能力,必須把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結合一起講,這就決定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這三大戰略舉措,也必須結合在一起講。離開了任何一個舉措,國家治理現代化都不可能有效順利推進。所以要使「四個全面」相得益彰。
完善制度 任重道遠
習近平最近回顧執政黨開創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探索史、發展史指出,從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看,已經走過前半程,建立社會主義基本制度,現在面臨的後半程的任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為國家長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備、更穩定、更管用的制度體系。
為此,習近平認為,必須着力協調推進「四個全面」這個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全局出發提出和形成的戰略布局。所謂「全局」,既要着眼於解決現實問題的整體設計、全方位籌劃,更要着眼於長遠,着眼於子孫萬代、着眼於國家千秋大業的戰略謀劃。
專家學者指出,這是習近平主導的中共新高層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的根本體現,更是中共新高層探索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理論自覺和理論擔當。但能否實現,尚待實踐回答。
因為儘管習近平主政以來,使執政黨和國家的面貌發生前所未有的變化,許多國人為有習近平這樣的領袖感到自豪,增強了信心。但必須看到,反對習近平的黨內外勢力還是很大的;加以美國為首的一股西方勢力至今仍以冷戰思維遏制中國的崛起,習近平欲擺脫內外壓力,委實難矣!
原文刊於《信報》,獲作者授權發表。
(封面圖片:亞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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