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增長下行壓力加大之際,突顯法治的重要,成為今年全國「 兩會 」一大亮點。習近平主席在參加黑龍江代表團討論時稱「法治化環境最能聚人聚財、最有利於發展 」,並指出「法治是一種基本的思維方式和工作方式」。顯然,這些論述並非針對一隅,而是面向全局。
法治乃經濟的重要支柱
依法治國,早已成為執政黨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中共十八大以來,「全面依法治國」更被納入「四個全面」戰略佈局。不過,直接把法治與發展相聯繫,還是意味重大。面對經濟困難,政府官員的積習是以「看得見的手」直接干預,以收立竿見影之效,甚至可能將法治視作束手束腳的累贅。習近平倡導法治這樣一種「基本的思維方式和工作方式」,很有必要,也很及時。只有尊崇法治,才能完善市場經濟體制,使得中國經濟從依靠要素投入轉向依靠效率、依靠創新,並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
對於經濟正艱難轉型的中國來說,法治是營造和維護良好市場秩序的龍骨,是經濟發展最重要的基礎設施。改革開放30多年來,正是由於經濟生活中「紅頭文件」「領導批示」主導的局面逐步讓位於法治規範,中國經濟才從原有統制經濟桎梏中鬆綁,擁有了勃勃生機。在建立和完善市場體制的過程中,惟法治可以保護產權,促成契約的締結、執行,並對違約行為給予懲處,從而穩定市場主體的預期,規範其行為。產權明晰、契約自由、公平競爭,才能構成自發秩序的基礎。無疑,市場經濟就是法治經濟。
權力侵蝕國家經濟
應當承認,在深水區改革的艱難跋涉中,中國經濟體制至今仍處於「半市場、半統制」狀態,權力對經濟的干擾、侵害還相當普遍。環顧全國,愈是計劃經濟體制殘留嚴重、政府掌控資源愈多的地方,腐敗愈是猖獗,經濟也愈不景氣:產業結構升級滯後,財政拮据,民生多艱,並不斷積聚、激化社會矛盾。黑龍江便是典型。2015年,該省 GDP 增長速度全國倒數第三。公眾對該省大案、「窩案」頻發印象深刻。結果,不僅不能做到「聚人聚財」,還出現勞動人口大舉外流。
在發生系統性、塌方式腐敗的山西,情形更加觸目驚心。2015年,全省一般公共預算收入下降9.8%,企業運行艱難,不少國有煤礦減薪、欠薪,已威脅到職工的基本生存。該省政府工作報告稱,山西經濟發展「仍處於最困難時期」。也是在今年全國「兩會」上,中共山西省委書記王儒林列舉老闆當着廳長面吞掉暗示送禮3,000萬元紙條,副市長貪腐6.44億元、超過9個貧困縣財政收入總和等案例,得出結論,腐敗扭曲了資源配置,不是最優秀的企業而是最能送錢的企業才能拿到資源,在激烈競爭中,優秀的企業也會垮下去。在此等法治環境下,加快結構轉型以改變「一煤獨大」、吸引外來投資云云,只能成為「畫餅」。
推動法治改革改善經濟
在經濟下行期真正推進法治,集中體現在如何有效約束公權力,這無疑向各地各部門提出了更為嚴格的要求。
第一,真正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做到「對於政府來說,法無授權不可為;對於市場主體,法無禁止即可為」。中央曾要求重用改革派,而能否尊重市場和法治,是判斷改革派成色的靈敏試紙。無論政策設計如何花樣翻新,倘若底色仍是政府佔領資源配置的「制高點」,即便靠短期政策把個別經濟指標搞上去,這樣的官員也難堪大任。
第二,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本屆政府格外重視簡政放權、轉變職能、放管結合。改革已初見成效,但是,此項改革需要恒力恒心,力戒形式化、運動化。今年全國「兩會」上,決策層要求,該放給市場和社會的權一定要放足、放到位,該政府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到位,強化事中事後監管,探索新的政府管理體制。這準確抓到了法治建設的要害。
第三,加強對公民、特別是企業家合法財產的保護。曾幾何時,在所謂「 重慶現象」的鼓動下,有些地方官員利用手中權力,先羅織罪名將企業家甚或其家庭成員投入牢獄,然後對民營企業資產及個人合法財產下手,以沒收充公之名,行大肆鯨吞之實。如此黑暗一頁已經翻過。但是,增強企業家的安全感,留住這一份市場經濟中最為稀缺的人力資源,使其放手發揮才幹,仍是中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頭等課題。
第四,促進法治建設,全面深化改革,特別是司法體制改革。衡量新一輪司法改革的成效,最重要的標尺便是它在多大程度上促進和保障了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檢察機關獨立行使檢察權,並對警權嚴格規範。
當前,經濟增速下降,中央政府強調創業創新和增加公共產品、公共服務的「雙引擎」,這無疑對法治建設提出了迫切要求。前者呼喚知識產權保護等制度更加完善;後者要求政府定位更加準確,而已佔據中國經濟半壁江山的服務業則迥異於製造業,對規範人與人的關係要求更高。這是一幅新舊因素交織的複雜圖景,山重水復,但邁過這道坎,便柳暗花明。厲行法治,正是新舊動能轉換的不竭原動力。
原刊於《財新網》,本社獲授權發表。
(封面圖片:亞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