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社會要容得下幽默

在壓迫的環境下,幽默除了是娛樂,背後其實還包含着不滿和批評;幽默、開玩笑是面對不尋常事物的反應,而笑經常是普通人對怪事、離奇、難以想像的事情的情緒反應。

心理學家佛洛依德提出「幽默」這個觀念( 見其著作The Joke and Its Relation to the Unconscious , 1905 年),至今已逾百年。幽默現在往往跟笑、嘲諷、有趣、荒謬等連上關係。幽默有時候會引人會心微笑,但對某些人來說,卻會令他們不快和厭惡。

來到中國,幽默一詞由林語堂音譯而成。據這位語言學大師解釋,「幽默不是滑稽或諷刺,而是對人類富有同情心說出來的話,不失溫柔忠厚的本質,卻能揭穿虛偽和矛盾」。

《明報》5月11日宣布,尊子漫畫於上周日(14日)起停刊。明報沒有解釋原因,只表示「多謝尊子40年來與我們一起見證時代的變遷」。原因雖沒有說明,但因何要停刊,相信大家都心裏有數。

沒有扭曲壓迫的現實 就沒有政治幽默諷刺

尊子畫的主要是政治漫畫,緊扣時事,用的多是幽默諷刺手法。正如政治笑話一樣,凡涉及政治的幽默都會因政治立場和權力地位不同而引起不同反應。證諸歷史,在政府眼中政治幽默(通常都以政府作為諷刺對象)通常都是污衊、詆譭、中傷、抹黑,必須狠批甚至禁絕。

若一個社會的「抵抗力」強,政治幽默(或諷刺)通常只是「得啖笑」,看官「睇得過癮」,但不會太過認真。事實上,判斷政治幽默的標準往往是它「好笑與否」,而不是「政治是否正確」!

政治幽默其實是政治現實的衍生物,有什麼樣的政治,才有什麼樣的政治幽默。而不管是專制或民主國家,民間幽默本身就是一種半遮半掩的隱秘政治,有些話不能直說,有些道理無法公開辯論,創作人就會以幽默或諷刺方式作為表達方法。一句老話——沒有扭曲或壓迫的現實,就沒有政治幽默和諷刺。

一個社會要容得下政治幽默,除了關乎言論自由、表達自由,政治幽默緊扣現實和反映時局的特點,也令它成為社會的「 出氣閥」,可以令普羅百姓「消消氣」,也可以令政府知道民間脈搏。正如「殺掉通傳者」(kill the messenger)的道理一樣,只要政治現實不改、問題依舊,「移」走了表面的物事,對解決問題其實並無幫助。

中國文化傳統有「不苟訾,不苟笑」(《禮記.曲禮 》,即不詆譭人,不苟言笑),進德修業要嚴肅、認真。「文起八代之衰」的大文豪韓愈曾寫下俳諧而有所寓意的《毛穎傳》,《舊唐書.韓愈傳》斥之「譏戲不近人情」,乃「文章之甚紕繆者」。在道學家眼中,幽默和說笑是諧謔、戲謔,是不入流、難登大雅之堂的「小道」。

事實卻是,我國歷史上很早就有一批「不流世俗,不爭勢利,上下無所凝滯,人莫之害,以道之用」的「滑稽」人物。司馬遷《史記》內的「滑稽列傳」,就專記滑稽人物的故事,他們都用詼諧幽默的方法,以嬉笑怒罵議論時政、勸諫主子。在專制皇權沒有任何制衡的年代,幽默和說笑可以諫君、勸善,絕對不是「小道」。

政治幽默其實是政治現實的衍生物,有什麼樣的政治,才有什麼樣的政治幽默。(Shutterstock)
政治幽默其實是政治現實的衍生物,有什麼樣的政治,才有什麼樣的政治幽默。(Shutterstock)

公共圖書館「禁書」 令人不解不安

倘說尊子告別明報是禁止政治幽默的開端,緊隨而來的「禁書」就更令人不解,也更令人擔心。據明報報道,公共圖書館下架大批書籍和錄影材料,不少涉及香港政制或六四事件。個別學者和立法會前議員的著作如司徒華《大江東去》、大學者余英時的作品等,都已在公共圖書館「消失」。

康文署的回覆,是公共圖書館會不時檢視及註銷不符館藏發展的書籍,或可能違反國家安全或香港法律的書。

禁書之令人不安,是因為禁書通常連上禁制思想自由、限制民眾思想空間,這些都不是一個開放文明社會的常態。公共圖書館把一批書籍下架後,連幾名向來較溫和、親建制的人士也公開發話,例如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劉兆佳認為「做法可能過嚴」,呼籲政府重新審視下架書籍;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則表示,「希望康文署全面檢討館藏後,向公眾解說清楚準則」。

曾幾何時香港是一個百無禁忌、出版業百花齊放的地方,說得出的書籍品種,都可以在港購得。台灣前總統馬英九曾說:「我記得70年代台灣還是戒嚴時期,出版自由仍被限制,我們都是在書報攤『偷看』從香港私運過來的禁書。香港人自己都不知道,香港曾經扮演台灣年輕人突破政治禁忌的對外窗口。」

其實,不少港人是知道的。出版自由、言論開放、左中右並存,長期以來是香港的軟實力,也是我們引以為傲的文化和政治資產。到現在我們卻把公共圖書館某些書籍下架,連審查標準都未定就先行「清場」。相比之下,現在的做法無疑是大倒退。

我看過關於禁書的最精彩情節,來自電影The Name of the Rose ( 港譯《魔宮傳奇》),講述由辛康納利主演的方濟各會修士,被召喚到一家修道院調查為何接連有僧侶離奇死亡。最後謎底解開,原來修道院內藏了一本「禁書」,這本書可以引人發笑,修院副院長把該書藏起來,禁止其他僧侶閱讀,皆因副院長排斥希臘哲學,連人的笑容都被視為邪惡而要禁絕。為防止僧侶偷看,副院長在書上塗了毒液,偷看者、揭書看後即中毒身亡!

愛笑、開心,本是人之常情;但在宗教壓抑下,被禁的其實只是一本令人發笑的書。這種人性與教條之間矛盾引發的張力,在當今之世仍不時出現!

「禁書」觸犯什麼法例 政府應清楚解釋

書之難禁,是因為人的好奇心、逆反心難禁,愈禁就愈想看的心理,往往會令被禁的書反而暢銷。香港現在是把某些書籍在公共圖書館下架;政府高層的解釋,是這些書籍不適宜供公眾借閱,但相關書籍仍可在私人書店購買,而公共圖書館有責任履行職務,原則是書本不能違反香港法例。

到底被禁的書是觸犯了哪些香港法例?政府應公開解釋清楚。若已經觸犯法律,那些書就可能連公開發售都會被禁。換言之,現在的問題是什麼書會違反香港法例?根據的是什麼標準?

能笑的社會才有希望

以下一段論述,說得非常到位——在壓迫的環境下,幽默除了是娛樂,背後其實還包含着不滿和批評;幽默、開玩笑是面對不尋常事物的反應,而笑經常是普通人對怪事、離奇、難以想像的事情的情緒反應;這種反應,往往是對現狀無能為力的表現,只能以幽默、笑話作為宣泄(參考《犬儒與玩笑——假面社會的政治幽默 》,徐賁,2018年)。

香港現在要發展文化創意產業;要成功,其中最重要的是創作自由。對創作人來說,愈少禁制、愈多自由空間,文化創意才能迸發四散,創造出精彩作品。幽默、諷刺、開玩笑,是創作常見的手法。它的最大功能,是令人開懷大笑,或會心微笑。

事實告訴我們,能笑的社會才有希望。

能笑的社會才有希望。(Shutterstock)
能笑的社會才有希望。(Shutterstock)

原刊於《明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陳景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