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省會鄭州市,7月10日有民眾的和平大請願,即「710請願」。
請願者要求取回在村鎮銀行的存款,參加的儲戶上千人。他們喊出的口號是:「還我們的合法存款,老百姓的保命存款」,「反對權力任性」。
國務院指令省級的地方金融監管局,7月15日起,以墊付方式先清還儲戶部分存款(每戶5萬元),緩和儲戶不滿之情。
有轟動效應 涉4個因素
鄭州的710請願,是今年最大的民眾維權活動。它之引起轟動效應,主因可歸納為4點。
一是官辦村鎮銀行涉嫌與奸商勾聯詐騙,並有大型網絡平台參與操作,受害的各省儲戶約40萬、存款額約400億。
二是地方官實施「土政策」,把防疫的健康綠碼轉為維穩紅碼,實際給儲戶下「禁足令」,不得到銀行取款。
三是地方當局的維穩手段有爭議。
四是一些官媒發出同情受害人的聲音。
凡是民眾請願涉及官方維穩的事件,官媒通常不會為受害人出聲,這次的出聲頗令人有「意外感」。
地方官三零 引起了爭議
7月12日,北京的《三聯生活周刊》刊出署名文章,述評5家村鎮銀行不能支付事,慨嘆:「在薄弱的監管之下,釀成一場全國性的危機。」
支付危機早在4月中旬就發生,但重災區河南、安徽的地方官,未及時有效妥善處置。河南的地方官還以維穩之名,將健康綠碼轉為維穩紅碼,以至儲戶有「行不得」之困。上訪者則多被押入「訓誡中心」,以達到「三零」(零上訪、零事故、零案件)。
維穩變戲法 官媒也質疑
綠轉紅的「土政策」,引起社會爭議,有些官媒質疑其正當性。
《人民日報》的「俠客島」微博,在710請願前就發表文章,評村鎮銀行儲戶的「取款難」及綠轉紅。
他同情取不到存款的儲戶:
「誰的錢都不是大風刮來的,如果你大半輩子攢的錢存進某家銀行,突然有一天告訴你錢取不出來,甚至可能從合法存款變成了非法集資,你能不着急?」
他說:
「你要維權、上訪?好,我給你賦個紅碼,讓你『動彈不得』……一個紅碼了事,多麼省心又瀟灑!問題解不解決不知道,反正你們老實待着,哪兒都甭去。」
《中國新聞周刊》引述公共管理學教授的話,稱綠轉紅「損害民眾隱私權」,「是非常惡劣的做法」,「公權力絕不能被濫用」。
原是農信社 集權化管控
這次有支付危機的,是河南許昌市禹州市(縣級市)新民生村鎮銀行等4家,還有安徽蚌埠市固鎮縣新淮河村鎮銀行。
村鎮銀行是芝麻小銀行,實際是農村儲蓄所,其前身是農村信用合作社,簡稱農信社。
農信社是1950年代的產物,名義上是農業合作社(1958—1984為人民公社)的社員(農民)集體擁有,實際是地方基層政府控制的鄉村金融機構,21世紀經濟報道(廣州)的一篇文章說:
「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產權在一開始就沒有得到清晰界定。全體社員對他們出資組建的信用合作社只有名義上的產權歸屬關係,而實際上的產權關係是模糊的,事實上是由國家控制的。」
「信用社『三會』制度只是徒有虛名,治理結構殘缺不全,『一人說了算』的『內部人控制』問題十分嚴重。這些問題的積累,最終導致了目前農信社不良資產比例甚高。」(註1)
後來,隨着農村政權更加集權化,作為「股東」的農民,並不能過問農信社的事,衍生貪污和爛帳。1980年農村經改之後,農村仍缺乏有規模的民間信貸(註2)。後來的村鎮銀行,受農村政權控制亦很緊。
這十幾年間,村鎮銀行設在縣以下的鄉、鎮,至2021年末,全部超過1600家,平均每縣(全部超過2800個)不到一家。
有私商介入 涉官黑舞弊
河南的四家與許昌市農商銀行合作,透過大型網絡平台以高息吸收儲戶。這種「手機銀行」的營運,有詐騙之嫌。《三聯生活周刊》7月12日文,提到「有人內外勾結,弄了一套假的(銀行)系統,儲戶的錢根本沒有存到銀行」。
報道又稱,許昌農商實際被入股的私商河南新財富集團控制,此集團由呂姓商人擁有。7月10日,許昌市公安局發出〈警情通報〉,稱「犯罪嫌疑人」呂某為首的犯罪團伙,「通過河南新財富集團等公司,以關聯持股、交叉持股、增資擴股、操控銀行高管等手段,實際控制禹州新民生等幾家村鎮銀行,利用第三方互聯網金融平台……攬儲和推銷金融產品,以虛構貸款等方式非法轉移資金」。
金融監管弱 維權無力感
710請願的背後,是金融監管鬆懈,法律和規則的約束脆弱。
村鎮銀行的原來定位,是農村的小額信貸。以高息吸引儲戶是變相的違規集資,與相關的金融監管法律不符,但地方金融監管會和銀監會未及時、有效監察和「糾偏」,以至儲戶承擔或持續背負了風險。
地方的金融風險,往往與地方政府的債務糾纏。有國務院的退休財金官員,早就提到有些地方債務偏高;形象工程積聚的債務,付息還本的風險增大。但是,有些地方官未消除GDP高增長的亢奮,未切實防範金融風險(註3)。
710請願的背後,亦暴露官方維穩與民間維權的糾結難消。民間依法維權與官方維穩並不一定「對立」,即使有「對立」的成分,亦可透過和平對話,在談判、溝通中達致「對立的統一」。
民眾應有真正的表達權、談判權,才能使上訪「有序化」,不應以維穩之名剝奪民眾正當的權利。例如,村鎮銀行儲戶要去河南討回存款,是正常的維權,地方官卻以綠轉紅的強制手段下「禁足令」,儲戶便寸步難行。
討回血汗錢 要養活小孩
再如,710請願以「討回血汗錢」為訴求,和平、理性的集會,並未造成公共秩序混亂,地方官卻以暴力驅散,一批不表明身份的「白衣人」拳打腳踢對付請願者。如同一些大城市,以「城市化」之名驅趕「低端人口」的粗暴行為(註4),這是違背行政強制法等規定。
一位儲戶對媒體說:
「我們千里迢迢來鄭州是為了拿回自己的錢,我們不想和任何人衝突」。
另一人說:
「我懷孕了,還從這麼老遠來,是因為這個錢對我真的很重要,如果這個錢要不回來,我沒有辦法產檢,沒有辦法去生這個孩子,也沒有辦法繼續養我家裏兩歲的女兒。」
有苦說出來,是卑微的願望,受害人近乎哀求,哪能扯到「顛覆」?
中華歷史典籍《國語》謂:「民慮之於心而宣之於口……胡可壅也?」
這是值得後人深思的「提示」。
註:
1. 〈農信社「命運」八月揭曉 四大政策為歷史包袱埋單〉,21世紀經濟報道,2003.7.28,14版。
2. 21世紀經濟報道,2013.8.21,1版。
3. 復甦預期加快 地方債增風險
4. 高端說爛菜葉 低端人口被趕;京官避開程序 違行政強制法
本文原題〈河南710請願事件 涉詐騙與綠轉紅〉,原載《信報》〈思維漫步〉專欄,作者修改、補充後,授權本網站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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