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方9月,一場霧霾突襲京津冀,公眾憂慮隨之蔓延。不久前,環保部等10部門聯合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河南、山東,出台《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下稱「攻堅行動方案」)。形勢一目了然:政府決心之大、政策力度之大,前所未有;而重污染天氣提前來到,宛如向人們顯示「下馬威」,今年秋冬季大氣質量不容樂觀。這場「藍天保衛戰」必須打好,國人沒有退路。
2017年是國務院出台的「大氣十條」第一階段的收官之年。能否完成京津冀區域PM2.5年均濃度比2012年下降25%、北京市細顆粒物年均濃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等系列目標,在此一舉。霧霾治理的最大難題是冬季空氣改善幅度非常小,甚至有倒退。今年年初連續多日的重污染,至今讓人心有餘悸。「攻堅行動方案」相當詳盡。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北京市的目標為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25%,重污染天數同比下降20%,可謂雄心勃勃。關鍵在於落實。這份文件特別強調督查問責,格外值得肯定。各項量化指標確是硬杠杠,但是,檢驗這場惡仗的戰果,仍要看綜合治理成效。
京津冀大氣污染近年來集中爆發,既與大氣環流變緩等自然因素有關,也與長久以來這一區域的經濟結構、能源類型等密不可分。京津冀及周邊的晉魯豫消耗了全國約三分之一的煤炭,高污染、高能耗產業大量聚集,鋼鐵產量佔全國四成有餘,焦炭產量佔全國近一半。極其不合理的產業結構,成為大氣污染的直接成因。
去產能任務艱巨
時至今日,去產能任務依然艱巨,尤其是伴隨着鋼鐵、煤炭價格恢復性上漲,局面更為復雜。不少企業或地方政府不忍丟掉唾手可及的收益,難免打起小算盤。落後產能或「殭屍企業」不僅消耗大量能源資源,還對環境造成極為嚴重的污染。貪一時之利,以大氣污染做代價,如算大賬,這顯然極不劃算。但是,不少落後產能構成當地的財政支柱,支撐着龐大的就業群體,處理不妥還會危及社會穩定,有些地方政府因而對去產能三心二意。但是,中央政府態度鮮明:一切小賬,均須為霧霾治理大局讓路。除了社會政策要托底,各地主要應從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中找出路。
企業整改確實需與產業轉型升級協調推進。比如,「攻堅行動方案」將處置「散亂污」企業作為重要內容,先停後治,分類處置,涉大氣污染物排放列入淘汰類的,一律於2017年9月底前依法依規關停取締,並做到「兩斷三清」,即斷水、斷電、清除原料、清除產品、清除設備。「關停」堪稱大氣治理的「霹靂手段」,但應同時通過規劃、整合,引導企業轉型升級,化被動污染為主動轉型。這並不容易,卻值得付出認真細緻的努力。如果企業能嘗到環保的甜頭,大氣治理就有了內在的動力。
調整能源消費結構、治理機動車等污染源涉及千家萬戶的切身生活,決策、執行等均須盡心盡力,尤其應注意細節。首先,應盡量避免為了應付環保檢查而採取「一刀切」的做法。有的地方存在較大的環保欠賬,只得「臨時抱佛腳」,政績指標至上,對所有涉事企業不留任何調整回旋餘地,企業叫苦連連。政府部門平時怠於監管,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甚至以「環境容量」作為招商引資籌碼。一旦環保壓力加大,又簡單粗暴應對,這是典型的不作為與濫作為並存,必然損害當地政府的公信力。
秋冬霧霾攻堅還應注意因城施策。「攻堅行動方案」為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上的「2+26」城市提出了總體方向、舉措以及目標,各地要據之作出具體部署。每個城市污染源、污染物差別較大,應對之策自然也須有所區分。
改善霧霾長路漫漫
民眾苦霾久矣。我們深盼經過今年攻堅,大氣質量獲得實質性改善。然而,雖有此番多種「超常規措施」,但治霾不可能畢其功於一役,所以,政府與公眾間有效的溝通機制必不可少,以便促合力、減阻力,這也是完善國家治理的一部分。政府制定治污政策時,應聽取各界聲音,及時宣講、解釋政策,形成穩定的預期。對於可能影響公眾利益的政策,應早做規劃,比如,煤改電、煤改氣等取暖設施改造,不能等到冬季才動手。近年來,這方面的教訓是不少的。
中國下大力氣防治大氣污染,也可視為協同減排,承擔應對氣候變化的國際責任。從科學上說,氣候變化與大氣污染並不完全是一回事,但是,大部分大氣污染的產生和二氧化碳的排放同根同源,均為供暖、電力、工業、機動車移動源等,治理可收一石二鳥之效。
中國已為霧霾付出了高昂的經濟社會代價。打贏這場京津冀的秋冬霧霾仗是當務之急,各界對此熱切期盼。迎擊「心肺之患」,終究得讓民眾切身感受到顯着變化。這顯然不易,但只要治理措施得當,不懈怠,不躁進,計日程功,我們終將擁有霾去霧散的朗朗晴空。
原看於《財新周刊》第36期社評,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