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反對黨、市民團體、司法界和廣大民眾的一片反對聲中,以執政黨自民黨和公明黨居優勢的日本參議院,已於日前強行通過《安全保障關聯法案》。日本主流媒體宣稱,這是「戰後日本安保政策歷史性的轉折點」。
所謂《安全保障關聯法案》,實際上是包含了迄今為止實施的有關日本用兵十大法令的修訂法案。其核心內容是「容許(當局)有限度地行使歷代內閣否定的集體自衛權」(《讀賣新聞》9月20日社論)。換句話說,儘管歷代日本政府(包括高舉「戰後政治總決算」旗號的中曾根康弘)處心積慮要衝撞「不許擁有軍力」的戰後憲法第9條,但都不敢大膽立法行使「集體自衛權」,因為誰也明白這是「和平憲法」最後一塊遮羞布。但這個誰都心知肚明的「違憲」行為,卻在這回的國會票決中被「合法化」。也正因為如此,在這次聲勢浩大的反對隊伍中,既有一以貫之、真心誠意反戰和自發性參加遊行的民眾,也有一部分一向支持當局衝撞「和平憲法」諸多底線,主張修憲的保守派(包括一部分親官方的司法界)人士。
後者與前者最大的不同點是,前者全心全意維護戰後憲法,力圖阻止日本重走武裝路線;後者雖然支持修改憲法,也同意在正式完成修憲法律程序之前對現有憲法的「擴大解釋」,但這「解釋」是有其局限性的。如果立法當局可使用其「大多數票決」的「暴力」,輕易否定憲法的根基,則將可能帶來日本「立憲主義」的危機,後果也許不堪設想。
同樣的,自民黨的一些元老們之所以對此法案保留態度或有所微言(其中有者甚至公然稱之為「戰爭法案」),無非是擔心不按照程序出牌的安倍走得太遠、走的太快。他們明白,戰後日本之所以要標榜與宣稱推行「專守防衛政策」及對內對外保證「不成為軍事大國」(「福田主義三原則」中最重要的原則),是有其萬不得已的苦衷的。非不為也,不能也。
扮演「小罵大幫忙」角色
了解了上述背景,我們再回頭看日本官方在法案通過後發表的諸多談話,和主流媒體鋪天蓋地的評論與報道,不難發現其輿論誘導的重點之一是:「官方對此法案的真意說明尚嫌不足,今後有待繼續解釋和耐心地傳達法案的重大意義。」
所謂「說明不夠」,對官方來說,是擺出「自我檢討」的姿態,對某些主流媒體來說則是扮演「小罵大幫忙」的角色,藉以讓上街遊行者「消消氣」;所謂「耐心解釋」,是指當局與大眾傳媒將會開展長期的輿論宣傳活動。為此,對內,除了繼續通過參拜靖國神社、篡改教科書等旨在激發狹隘愛國主義精神的古老手法之外,就是向國民強調「軍事」與「外交」互動,兩者不可缺一的重要性。
在解釋為何要通過《安保關聯法案》時,一家保守的日本大報就指出:只有提高牢固的日美同盟的抑制力量,並與相關國家加強戰略外交的合作,才能制止北朝鮮的軍事挑釁,並促使中國自我約制行使其霸權主義的行動,從而維持亞洲的穩定與繁榮。
換句話說,新法案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應對北朝鮮和中國的軍事威脅,及推行安倍的「積極和平主義」戰略。
「威脅論」之外的新貨色
如此這般將日本安保政策與「威脅論」緊密掛鉤,製造危機感的宣傳套路,當然不僅是面向日本國內(特別是對於充滿不安與焦慮,擔心捲入戰火的民眾),也面向國外(特別是深恐皇軍捲土重來的亞洲人民)。
也許是因為「北朝鮮威脅論」、「中國威脅論」等的渲染由來已久,欠缺新意(確切的說,原有的用兵十大相關法無一不是在「蘇聯威脅論」等的鼓吹聲中成立的),近年來一些日本專家學者試圖另行包裝,添加或套用其他話語來為日本全面鬆綁做註腳。所謂「軍事大國不等於軍國主義」、「哪怕是憲法修改,原有和平憲法精神猶存」、「理想主義與現實主義之間無奈的選擇」等,就是此類的貨色。
(請按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