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必須就近期佔領行動修補警民關係,加強警民交流。警隊改革往往基於大事件,譬如六七暴動後,殖民地政府推動警隊內部改革及反貪,提高警政透明度,成立少年警訊加強與青年聯繫,最終成功改善警民關係。除非政府撒手不管或採取更差做法,否則警民關係應可改善。
二、警隊有意推行內部改革,並準確判斷。
三、香港警隊仍然是香港警隊。若外力改變警隊,前設則會改變。譬如殖民地時期,若宗主國採取違反香港利益的政策措施,而警隊執行,警民關係會難以改善。
誠然,歷任警務處處長也有加強警隊向公眾問責,改善警民關係,譬如前處長李明逵加強警民互動及提高透明度,前處長鄧竟成有錯則認,此亦反映於港大民意調查結果。不過,我認為個人因素未必最重要,因為警隊強調集體,處長由中央任命,向特首和保安局負責。市民對警隊的滿意度下降,是投射對一國兩制及高度自治的質疑。
此外,政治環境有所轉變,但警隊制度不變,從前公眾關注警隊撲滅罪行及維持社會穩定,罪行亦是省港旗兵等問題,近年爭拗核心則是警隊處理示威的手法,甚具政治爭議,舊框架未能處理政治環境轉變。這亦關乎我們如何理解一國兩制下政府及警隊角色,但欠討論,有待釐清。
結語
香港警察能從一支缺乏市民信任,蛻變成聲譽不錯的警隊,離不開他的高度國際化(招募了不同國籍、直觀,甚至文化的警佐及警官),匯集了「環球視野,本地智慧」;70年代起政府及警隊領導對改革的決心(70年代的反貪及制度改革、90年代的「服務承諾」改革);領導們對問題判斷的準確(或可說是政治的魄力);也能夠招聘了當時「最合適」的新血加入警隊,這些都是所謂改革成功的因素。
從1985年中英聯合聲明落實香港回歸中國開始,強調「50年不變」、「高度自治」,除了「本地化」及其後的「服務為本」的社區警政改革措施,強調香港警隊是「為港人服務的警隊」,其實並沒有根本性地改變香港警隊具有強烈殖民地警隊色彩的理念及組織架構。從架構、權限及勤務的安排及策略上,香港警隊基本上自70年代起,並沒有明顯的重大改變。香港警隊「以不變應萬變」,「平穩過渡」其實亦是北京對香港的固定方針的寫照。
「九.二八」雨傘運動除了完全顯露了香港社會的矛盾外,在警政層面,其實亦展示了香港警察現時面對的一些困局:公關工作跟不上社會發展的形勢、社交媒體工作的不足甚至是公關的災難、愈見保守的管理心態、甚至是面對全球社運新式的動員模式時的手足無措-「沒有領導」的社運、「協調管理」示威遊行的日漸失效、警民日漸減少的互信等等。當然這亦是改革的契機。一如前段所闡述,決斷兼判斷問題準確的領導,能不能以及要不要找出合適的方案引領警民關係回覆正軌。
「雨傘運動」另一個很重要的啟示是,基於性質使然,警隊不能避免被政治凌駕,而警隊的改革亦較難以「從下而上」的方式推展,世界上似乎不能有「完全中立,沒有想法」的警隊及警務人員。面對新網路時代的年輕「抗爭者」,怎樣從有效公共秩序管理及公民權之間取得平衡,似乎不只是香港,更是近年抗爭日多的鄰近地區,如台灣及日本,甚至是所有強調民主自由地方的警隊面對的重要議題。
﹙完﹚
從香港警察歷史及制度特色看「雨傘運動」中警務工作的爭議(三)
【警務工作的爭議系列】
﹙封面圖片:亞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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