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簽注新政 廣聚創科人才

為了便利粵港澳大灣區人才從事科研學術交流活動,國家出入境管理局宣布,自本月20日起,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試點實施往來港澳人才簽注政策。香港應主動推動政策落實。

為了便利粵港澳大灣區人才從事科研學術交流活動,國家出入境管理局宣布,自本月20日起,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試點實施往來港澳人才簽注政策。人才簽注供內地6類在大灣區工作的人才申辦,包括:傑出人才,即對灣區建設發展作出重大突出貢獻或者灣區急需的頂尖人才;科研人才,即灣區科研機構副高級以上職稱人員;文教人才,即灣區高等院校副高級以上職稱人員;衞健人才,即灣區副高級職稱以上衞生健康專業技術人才及衞生研究人才;法律人才,即參與在香港、澳門法律仲裁程序的內地仲裁員,處理內地與香港、內地與澳門投資爭端的內地調解員等;其他人才,即由灣區人才、科技主管部門認定的高層次管理和專業技術人員。

簡化手續促進兩地交流

特區政府推出《香港創新科技發展藍圖》,為未來5至10年的創新科技發展制訂清晰的發展路徑和系統的戰略規劃,並配合「搶企業」、「搶人才」的策略,謀求為未來經濟發展開拓新路向、注入新動力。這些工作正推動得如火如荼之際,中央推出人才簽注政策,有效支持特區政府的相關政策,反映出中央全力支持香港推動創科工作,為創科發展補充人力資源,務求為香港以至整個大灣區注入更大的發展動能。

內地一直是香港人才的重要來源,但過往內地人才來港手續較為繁複,內地人才來港工作、交流等並不容易。以大學為例,不論是內地教授或學生來港進行研究,申請時間往往需時半年,即使他們有意願過來,但過長的申請時間令他們卻步。今次政策中傑出人才類別,無須單位在職聘用,可以個人申辦簽注,即是無須經過單位審批,自主性更強。傑出人才類別的簽注有效期長達5年,5年內不限次數往返,每次可逗留不多於30天,靈活度甚高,相信對於傑出人才有相當吸引力。

人才簽注措施支持香港正在求才若渴的情況,香港更應主動推動政策落實。例如,政策規定,持人才簽注人士如同時符合「為來港參與指定界別短期活動的訪客提供入境便利先導計劃」資格,可以訪客身份在港參與指定短期活動,無須申請工作進入許可。對此入境處須加快審批、盡快發出相關簽注,不負中央對香港的眷顧。

創科藍圖確立清晰的科技產業促進政策,支持優勢科技產業在港發展,目前應聚焦在生命健康科技、人工智能與數據科學及先進製造與新能源科技等產業的發展。香港朝着這些產業的新路向發展,更需要廣聚人才,透過他們的互動、交流,才能發揮最大的乘數效應,人才簽注新政加強大灣區人才流通互動,正可發揮廣聚人才的作用。

推進高端人才移居香港

特區政府既「搶人才」,也「搶企業」。境外企業來港發展,必定會考慮人力資源是否足夠。因此,人才簽注新政的效應,不單是引進入才,更是搶企業的最有效助力。再者,內地人才能夠多次往返兩地,將更熟悉香港、更認識香港的優勢所在,或能觸發他們留港發展的意願,若更多高端人才願意移居香港,對本地新產業的發展將大有裨益,也從而帶動本地消費,促進經濟增長。

國家「十四五」規劃支持香港發展包括創科在內的「八大中心」,人才是其中核心要素。人才簽注新政能促進粵港澳大灣區人才、技術等便捷高效有序流動。特區政府應盡力發揮香港國際化的優勢,把香港打造成國際精英薈萃的舞台,讓不論是來自大灣區內地城市還是海外的精英,都能發光發熱,成為香港成功發展為國際創科中心的生力軍。

原刊於《文匯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黃錦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