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防聯控缺乏協調 離心離德心態蔓延

12月13日,内地徹底取消實施兩年多的行程碼。這是一個階段性的結束,但是也不能就這麽結束。兩年閒,因行程碼造成的各種亂象,應該由政府來給人民一個交代。

國務院宣布從本月13日零時起,取消實施兩年多的行程碼。這是一個釜底抽薪的做法,既然三令五申要求地方政府不得層層加碼而還有陽奉陰違的,現在撤銷這個記錄行蹤的碼,是用科技手段貫徹行政命令的最佳示範。人類史無前例的疫症大流行,徹底改變了很多事物,政府管治模式也得主動或者被動地變。北京究竟什麼時候被動、什麼情况下主動,效果及影響如何,在大流行結束後,應該成立調查委員會去檢討是非得失,向人民交代。

疫後應設調查委員會檢討 向人民交代

行程碼有「千里追魂」的功能,到過任何地方都會被電子偵測記錄,任何人只要有手機都無所遁形。對於「循規蹈矩」的人來說,這是自證清白的憑證,即沒有到過有疫情的地方,遇到檢查亮出行程碼,就可以「安心出行」。但隨着抗疫手段的不斷嚴防死守,偏離國家衛健委公布的防疫做法就愈嚴重。「時空交集」可以偵測到任何人什麼時候在什麼地方出現過,只要跟確診患者或者密切接觸者接近到一定距離,就會被列作「時空隨伴者」,將收到各種機構來電,催促你做核酸檢查甚至居家隔離。不同的做法是看加碼到什麼程度,濫用情况需要檢討。

紅黃綠碼仍然在執行,出現確診患者整棟樓會被列作高風險地區。該棟樓的居民都會變紅碼,但現在已經取消大規模頻繁檢測核酸,除非在隔離期間或者主動到醫院求診被驗出,否則都不會變紅碼。而實際上是絕大部分通過快測驗出陽性的患者都不上報,所以高風險地區的數量,從高峰的3萬多個逐日下降,近日只剩下1萬餘個。按照目前大部分陽性個案基本上都是居家等自癒,「全國山河一片綠」的情况指日可待。

12月13日0時,行程卡正式下線。(灼見名家圖片)
12月13日0時,行程卡正式下線。(灼見名家圖片)

亂賦健康碼 不能當沒有發生

按照「陽性不報」的情况看,現在的綠應該是以前的紅。這種顛倒,是個人主動自願造成的,沒有人會埋怨,對比過去亂黃亂紅的情况,已經是不可多得。過去你在珠海坐飛機,起飛後馬上進入澳門領空,健康碼就會變黃,到了北京就不能自由活動。鄭州市政府對前來參加示威的爛尾樓樓主賦予紅碼,以達到讓他們「行動不便」的目的。這種顛倒紅黃綠的做法,發生在一個顛三倒四的時段。雖然已經過去而且不再回來,但已經損毁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不能因為已經過去就當沒有發生過。

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在一個月內接二連三推出放寬防疫限制的新措施,各種措施的變化一個比一個「激烈」,取消核酸檢測是頭一天下午宣布,第二天早上全國的採樣點全部撤走。過去一段時間「政令不出中南海」的頹勢,一掃而空。

這種立竿見影的政令,帶出一個更大的問題──比如上班的單位還要求檢查核酸報告才能進門,以及巴士、地鐵還要求乘客出示核酸報告證明;需要做核酸的人,要到處找採樣點,找到也要排隊一兩個小時。

聯防機制不明不白 協調全國單位如緣木求魚

政府取消各種限制措施,並且宣布個人是健康的第一責任人,意思就是個人健康個人負責;而需要負責的卻是搶購退燒藥,因為病毒隨風飄盪、到處蔓延,大量民眾感染了卻不知如何處置,醫生還勸你不要到醫院,因為那裏病人太多,病毒更多。

種種跡象顯示,各種措施是沒有協調的。一個部門只管放開,不管放開後帶來的問題。受影響的單位不知道最高層的政策何時推出、如何配合,就好像打仗的時候,部隊之間不知道敵軍和友軍位置,各自朝不同方向開槍,子彈亂飛誤傷無辜。

政府知道信息混亂帶來的後果,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連日都請來各種專家出席記者會,試圖解釋政策的目標,及澄清造成的混亂。但只是發布一大堆缺乏系統整理的信息,不能達到預期效果,是可以預料的。

問題可能就是這個發布的機構,是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除了表明是國務院的下屬機構,以及做聯防聯控的事情之外,沒有人知道這個是什麼機構,連個辦公室都不是。機制是什麼?是什麼級別?由這個不明不白的機制,去要求全國各有關單位採取協調行動,豈不是緣木求魚?

從超嚴格到超寬鬆 幹部人民無所適從

見招拆招的做法,當然不理想,所幸剩下的招已經不多,只有對高風險地區內的居民賦予紅碼及封控,等5天沒有新症,就解除隔離;但還有一個大原則──快封快解,應解盡解。如果按照「矯枉必須過正」的傳統,就是盡量不要搞封控。政府的這種從超嚴格霎時變到超寬鬆的做法,基層幹部和國民,除了無所適從,還會對政府政令的隨意性,不予重視。

政府威信下降對日後施政有何影響,還有待觀之。不少國民在社交媒體表示等疫情過後一走了之,「閏」(run的諧音)字的廣泛流傳,一時無兩;但相信這只是氣話,因為外國的情况可能更糟糕,而且也不是所有人都有能力走的。問題是這種離心離德的心態從滋生到蔓延,政府若不及時採取補救措施的話,國民不被重視的感覺會加劇;到正式宣布疫情結束那一天,也不會有人敲鑼打鼓或者放鞭炮慶祝。

原刊於《明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阮紀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