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決Uber及新科技造成的不公平競爭?

香港的的士牌,轉讓價高達700萬港元。如果 Uber 式的經營合法化,的士牌一定會大幅下跌。那就不但牌主會受損失,連接受的士牌做抵押的銀行與財務公司也會受影響。政府在行動前,宜先與行內協商……
Uber 是一個利用手機應用程式提供叫車服務的品牌,內地譯作「優步」;既譯音,又譯意,可謂譯得不錯。
 

Uber吸引消費者的原因

 
優步的創始人卡蘭尼克,原只是因為自己叫車不便,才設計了一個程式,在朋友間共用汽車;後來覺得這個方法很好,才從朋友間的共用發展至社會層面的共用,變成一種商業模式。現在優步的服務已走向全球化,市值超過500億美元(約4,000億港元)。
 
優步能這樣高速發展,是因為它所提供的服務的確比普通出租車優質;不但快捷方便,而且有不同檔次與款式的汽車任選。只要在智能手機上下載一個優步的程式,開通信用卡戶口後,按一下鍵,系統就可以知道你在什麼地方要車,而你亦可知道附近哪些地方有車可提供服務。你輸入要去的目的地與附帶要求後,就知道有沒有車應接,要多久才到。你還可以看到車的型號、車牌號碼,以及司機的照片。如果你有興趣,還可以查看司機的背景與顧客的評分。行車的路程全部在 GPS 螢幕上顯示,司機不會兜路。到達目的地後,只要在手機上確認,就可以在信用卡內扣數,不用付現金就可以下車。
 
在優步服務已普及的地方,叫車只需等5至8分鐘。由於不同的時段與不同的路程會有不用的收費,繁忙時間與短程客一樣可以叫到車,只是收費高一點罷了。如果願意與其他乘客同車,收費會有折扣。
 

新科技對社會的幫助

 
優步的司機很多都是業餘的,有些還是車主。在歐洲,就有環保人士積極當優步司機,因為可以減少耗油與交通堵塞。這樣的司機,服務態度一般都比較好,在車上有傾有講,可以增廣見聞,開闊視野,在旅程中可能有意外的得益。
 
優步對司機有要求,要穿白恤衫,並為乘客提供樽裝水及充電服務。經常被乘客劣評的司機會被除名。不似一般出租車司機,根本沒有監管制度。
 
現在有些大都會,在繁忙時間不准私家車未坐足乘客就進城,政府要監管很費力,用優步就可以達到同樣的效果,並省回很多行政費用。所以中國政府對優步採取寬鬆的態度。
 
卡蘭尼克在中國發表演說時表示:全球有16億部汽車,其中1.5億部在中國,價值20萬億人民幣左右,但這筆龐大的資產大部分都沒有好好地被利用,使用率不足10%。優步若能增加這些資產的使用效益,以後中國就可以減少用車,中國的霧霾就不會這麼嚴重。
 
內地人很喜歡買車,但有了優步之後,沒有車、沒有司機,一樣很方便,有人因而不覺得需要買車了。可見優步的功能不只是促使出租車改善服務,還提升了整社會的汽車使用效益。它有這麼高的市值不無道理。
 

Uber違法?不公平競爭?

 
然而,優步的經營方法是否合法的問題,至今仍到處受質疑。它對要交牌費的出租車,的確造成不公平競爭。這個問題該如何解決?
 
Uber 與類似的 Apps 出現後,出租車的生意大受影響。各地都出現出租車司機的抗議行動,嚴重的更發展成暴動。歐洲有多個國家,包括法國、德國、荷蘭等,都指 Uber 式的叫車服務違法。本港警方亦指白牌車收費違法,並提醒市民乘坐白牌車沒有保險保障,如果發生意外,不一定獲得賠償。
 
不過,Uber 這類公司並不輕易讓步,他們以革命者自居,把顛覆過時的低效兼服務差的出租車行業作為自己的使命。他們自恃有消費者支持,實行公民抗命。
 
在法國,Uber 已有兩名高級管理人員被捕,但他們依然十分口硬。他們指政府的打壓阻擋不了歷史前進。當科技可以為人類帶來這麼多的方便與效益時,人民自然有所取捨,法律應該與時並進。一個民主政府,怎可能長期與人民的意願對着幹?他們相信,Uber 式的服務遲早會在全球取代傳統的出租車服務。
 

Uber式服務的四項優點

 
現實是 Uber 的服務到處都受消費者歡迎。因為原有的的士服務確實太爛了,消費者一直覺得自己在受氣,市場早有思變情緒。
 
的士的方便是可以隨手在街上截車,但這種做法亦導至司機失去善待顧客的誘因。因為給顧客留下一個好印象也沒有用,顧客下一次要用車時,不一定截中他。截車是一種偶然的巧合,顧客只能等運到。
 
Uber 式的手機應用平台正好補救了這種缺失。乘客可以揀車,亦可以揀司機。顧客用車後,還可以對司機的表現評分。經常令客戶不滿的會被除名;經常獲得讚許的會被推薦。如是令司機有提升服務素質的動機。
 
除此之外,Uber 式的服務還有很多明顯的優點:一、減少了在街上截車的不確定性,顧客可以知道是否有車應接與什麼時候來接。二、司機不用四處兜客,減少耗油,避免堵塞交通。三、整個行程有 GPS 監視,司機不會繞路,濫收車資,乘客的安全亦較有保障。四、一般的非職業車亦可提供業餘服務,增加汽車的使用效益,減少整個社會的買車需要。政府不應該以未有牌照為由,就取締這種受市民歡迎的服務。市民希望政府訂定新的法例去規範這種新的經營模式,而不是用舊的法例去阻止科技的應用。
 

如何達致公平的競爭環境?

 
這種做法無可避免會傷害現有的士牌的擁有者。香港的的士牌,轉讓價高達700萬港元。如果 Uber 式的經營合法化,的士牌一定會大幅下跌。那就不但牌主會受損失,連接受的士牌做抵押的銀行與財務公司也會受影響。政府在行動前,宜先與行內協商。
 
政府可考慮先對現有的牌主作一定的現金賠償,所花的公帑將來可透過向 Uber 式的手機平台收費作補償。只要政府要求在這類 Apps 中加入一項代政府收取一定的從價稅程式,稅費就可以自動撥入政府戶口。
 
這種安排,可令的士的租金下跌,亦會令 Apps 平台的經營成本上升,這樣大家就可以在一個公平的環境下進行競爭。
 
原刊於《am730》,獲作者授權轉載。

施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