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張冠李戴 強作「解人」

一位知名女士,到機場為女兒送行,媒介竟然振振有詞說她到機場向女兒「告別」!聽起來令人難過,那麼大的媒體,竟然沒有把關機制(gate keeping),致令「道別」說成「告別」!(想想什麼叫「告別式」!)

緋聞還是社交?

 
一位曾與某名媛共進晚餐男士,在一個宴會場合中,不經意被記者碰見,其時,雖只有該男士在場,而媒介在「處理」此則「新聞」時,仍說道:「與某某某緋聞之男友某某某,亦在場⋯⋯。」緋,音非,俗白讀為匪;緋聞,在一般人心目中,早已定義為「不正常男女關係」,但問題是,未婚男女,在一個公開場合中(餐廳),共進晚餐是一般正常的社交活動,算得上是「緋聞」嗎?男士與女士相聚,就一定是女士男朋友嗎?
 

送別還是告別?

 
一位知名女士,到機場為女兒送行,媒介竟然振振有詞說她到機場向女兒「告別」!聽起來令人難過,那麼大的媒體,竟然沒有把關機制(gate keeping),致令「道別」說成「告別」!(想想什麼叫「告別式」!)
 

「三八」原來是這樣的?

 
一位人士,在解釋那個粗俗、不尊重女性的「三八」一詞時,說是自清末開放廣州五口通商之後,外國婦女因為衣著異於我族,聳胸束腰放腳,而被視為妖野,故只准她們逢月之初八、十八和二十八這三天,方能入廣州城購物。其後,遂有了「三八」這一詞,意涵一就像這樣妖妖野野的怪女人。
 
這樣的說法很動聽,不過可能經不起檢驗。學術上有所謂孤例引證(single example)之誤,亦即所舉之例,經不起考驗,給人一推就倒。以本例來說,既然語源在廣東,則為何「三八」一詞,不源出自廣東人之口,不在廣東流傳?當然廣東人現在也講「三八」,但那該當是「新方言」而已。
 
媒介如果亂用名詞,胡亂為某詞下定義、強作解人,則社會可能「陷入」詞盲危機。

彭家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