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時報》在訪問政務司長張建宗的報道中,引述後者稱中央指示(instruct)港府處理房屋、貧窮等問題。政府隨即漏夜發聲明,指引述錯誤,並強調房屋等問題屬香港特區的高度自治範圍內。翌日,特首林鄭月娥補充說,有關香港民生、經濟等事務,一直由特區政府處理,中央從來沒有指示過,而這亦是一國兩制的特色。
有能力解決才是澄清要訣
特首和政務司長緊張香港特區依然保持高度自治是好事。但外界看到中央在實施國安法和完善香港政制上一手包辦,而特區政府的角色只是配合和執行,難免對後者的自治高度有點不清楚。再說,在高度自治下,特首仍須按《基本法》第43條向中央負責。因此,當中央認為有需要向特首發出包括香港內部事務在內的「指示」時,這也是完全符合一國兩制、一國為先的原則。
香港的土地、房屋問題製造社會深層次矛盾和擴大貧富懸殊,中央領導對此表示關注由來而久,例如負責港澳事務的副總理韓正便在早前兩會期間提過。因此,即使沒有正式「指示」,說中央「責成」港府盡快處理好房屋問題,應該符合事實。所以,除了澄清錯誤引述外,政府更應該用事實證明,本身是有能力去解決中央關注的房屋問題,毋須中央幫忙。
土地政策雷聲大、雨點小
讓我指出,今屆政府上場後不久,便在2018年5月成立土地供應專責小組,目的是廣納民意,向政府提出一套完整解決土地房屋問題的方案。結果是雷聲大,雨點小。除了提出遠水不能救近火的明日大嶼外,政府最有創意的建議是與大量囤地的地產商合作建屋,美其名為土地共享計劃。然後到2020年5月,政府才公布土地共享先導計劃接受申請,為期3年,至2023年5月為止。一方面,發展商對此計劃反應冷淡;另一方面,合共近2000公頃的農地和預留丁屋的土地依然未被有效地動用來建屋。
面對有法可依、有勢可持的大地產商和新界鄉紳,政府一直予人印象是以和為貴,不敢或不願有大動作,例如依法收地。我之前曾撰文提到,中央可以透過釋法幫手解決丁屋問題。此外,所有大地產商都有代表獲選為全國人大或政協,應該會聽取中央的意見。既然現在政府高舉「高度自治」這面旗幟,就要盡快向中央和港人使出之前未見的真功夫了。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