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應視明年選舉為普選開始

──坐困愁城尋出路(十一)

面對這個嚴峻形勢,我認為泛民的主要政黨,例如民主黨、公民黨、工黨應該打破固有的選舉思維,他們要認真思考:為什麼泛民政黨不可以把下次立法會選舉打造為一個決定未來政府施政的(變相)大選或普選?
請讀者不要因為上述莫名其妙的標題而不再看下去。我保證這篇文章對參與明年立法會選舉的政黨、候選人和投票的選民都有建設性。
 
眾所周知的事實是2017年普選特首方案被立法會否決後,今屆政府在餘下任期不會重啟政改。明年的立法會選舉安排更是一早按8.31決定原地踏步,完全沒有半點偱序漸進的改善。
 
面對一年後的選戰,泛民政黨除了各自籌謀贏取議席外,還會一如既往盡量協調參選的策略和人選,避免互相搶票,建制得利。不過,相對建制政黨背後有很強大的協調力量,泛民政黨沒有共主。除了泛民激進派一向高度自主外,下次選舉將會出現的傘後一族大多對主流泛民政黨採取敬而遠之的態度。在此情況下,泛民(或廣義的非建制派)要在地區直選上保着多數議席並不容易。
 
在功能組別上,雖然不少專業人士被雨傘運動喚醒,紛紛組織起來,但他們能否在有份投票的議席上打破建制派的長期壟斷,借此增添爭取普選的力量,今天難以預測。
 

選舉工程要來個範式轉移

 
面對這個嚴峻形勢,我認為泛民的主要政黨,例如民主黨、公民黨、工黨應該打破固有的選舉思維,即不再視立法會選舉為一個只是選出一批民意代表去監察政府,最多是包括爭取政府同意落實某些利民措施的政治工程。他們要認真思考:既然2017年上任的特首是像以往般由一個缺乏認受性的1200人小圈子選出來,為什麼一群代表過百萬選民的政黨不可以在政府施政上發揮更大,甚至主導的力量?為什麼泛民政黨不可以把下次立法會選舉打造為一個決定未來政府施政的(變相)大選或普選?
 
記得在推銷先篩後選的普選方案時,特首及一眾主責官員屢次強調方案通過後,未來特首會將會向有資格投票的500萬選民負責,而不只是向選委會的1200人負責,因此政府施政會更符合市民的意願。雖然我不接受由選委會選出的特首無須向全港市民負責這個違反《基本法》的邏輯,但這說法顯示政府承認一人一票能夠賦予的政治公信力。因此,假如一項政策建議(例如取消強積金的對冲機制)成為一眾泛民政黨的聯合競選政綱,此舉對政府會產生極大壓力。當然,權在政府手裏,它可以依法不理。但泛民政黨同樣可以在立法會內外採取種種合法的政治行動,包括不同形式的不合作運動迫使政府讓步。不要忘記,在很多民生議題上,建制派的基層代表很難事事都義無反顧地撐政府。
 
這個化消極為積極,甚至不惜依法和平抗爭的思維並不激進。公民黨創立時不是以執政黨為目標嗎?最近不是有報道指前特首董建華成立的團結香港基金認為香港應該有建設性的反對派嗎?
 

制定聯合政綱的好處

 
很多經濟、民生問題遲遲不能解決的根源,是政府無心無力觸動少數政經特權或既得利益。中央及特府認為一人一票選,由小圈子提名的候選人為特首,起碼可以更體恤民情,其潛台詞是否這樣做會較容易迫使少數特權或既得利益讓步?既然如此,有什麼理由特首或政府可以無須理會同樣是透過一人一票提出的訴求?在未有普選特首前,一人一票的立法會地區組別以及全港性的超級區議會組別選舉,為什麼不可以成為廣大市民決定政府未來應該如何施政的「普選」?
 
民主黨和公民黨都曾參與特首選舉,以及就此制定過施政綱領。我建議他們連同工黨協調其他泛民黨派及非建制的同路人,包括傘後一族,一同商討及起草一份聯合政綱,目標是求大同,各自存小異。例如在普選上,聯合政綱可以建議盡快重提政改,留下空間讓不同政黨提出更具體訴求,例如公民提名。又以強積金的對沖機制為例,聯合政綱的目標是取消對沖,至於是否容許有過渡期,可以在政綱內不提。
 
這份聯合政綱毋須像特首選舉般巨細無遺。說到底,這不是一份執政綱領。重要的是聯合政綱必須包括幾項相當具體的建議,讓投票支持的選民相信成功當選的議員及其政黨,會採取一切合法手段取得建議的落實。
 
在泛民(或非建制)陣營內成功協調出一份聯合政綱,絕不是件容易的事。但這不是不做的理由。以全民退休保障為例,中產選民和基層選民可能有非常不同的看法。假如真的無法就某一項政策取得有實際意義的共識時,泛民政黨便應該接受現實,放棄把議題放入政綱內。大前提是,制定出來的政綱代表一個莊嚴的承諾,以及為落實承諾不惜與政府抗爭到底的決心。從政治現實角度看,假如泛民的聯合政綱提出五項具體建議,而到下次選舉時,政府一項也不同意,他們還可以指望連任嗎?面對遭選民唾棄的風險,泛民可以不拼命嗎?
 

令小圈子特首感受「普選」民意

 
我相信下次立法會選舉會有破紀錄的投票人數及投票率。投票予泛民政黨(或非建制)的選民總數可能超過120萬。這個數目是有資格選出特首的小圈子的1000倍。面對如此龐大及統一的民意訴求,下屆特首(甚至時日無多的今屆特首)可以繼續依靠建制派的支持而拒絕與泛民商量、合作嗎?即使以重啟政改為例,難道建制派在立法會選舉上可以公開反對下屆政府考慮嗎?
 
假如泛民成功制定一份聯合政綱,建制派會思量是否同樣提出一份?
 
問題是:建制內的工商界與勞工界在很多民生議題上其實是水火不相容(取消強積金對冲機制便是個例子)。同時,堅持行政主導的中央也不會鼓勵建制派這樣做。這情況會令泛民的聯合政綱成獨一無二的新選舉亮點。
 
在下次立法會選舉上,建制派的策略一定是發揮高效率的鐵票及配票工程,針對各自盤算的泛民候選人逐個擊破。現時不少傳統支持者對泛民的印象是「做唔到嘢」、「散沙一盤」或「俾激進派牽着鼻子走」。與其再次期望選民「含淚投票」,是時候泛民痛定思痛,明白及實踐團結才是力量的硬道理(必須與暴力和港獨派劃清界線),並以參與執政的新思維,提出言出必行的政綱,讓市民有機會通過下次立法會選舉決定香港的未來。
 
改變立法會選舉的遊戲規則,令小圈子特首感受「普選」的民意,正是邁向最終普選的開始!
 
 
原載於《信報》網站,獲作者授權轉載。
 

王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