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因應疫情逐漸放寬部分防疫措施,但現時仍有少量輸入和本地個案,上呼吸道感染個案也有所增加,稍不留神仍有機會患病。大眾鬆一口氣同時,專家強調要注意防疫,不可鬆懈。
香港大學微生物學系臨牀講座教授袁國勇指出,社會需要回復經濟活動,可是一旦溫度驟降或市民因防疫疲勞而鬆懈,疫情會再度失控,故必須特別注意傳播病毒的高危點,包括食肆、酒吧及卡拉OK等地方,政府也未大幅度放寬此類地方的措施。
市民出外消費時需注意防護之餘,也要避免觸犯防疫條例,認清規管細節,例如在沙灘上運動及游泳時可不戴口罩,但其他時間仍需戴口罩;私人租用酒店舉行活動,不屬公眾地方,故不受限聚令規管(但在房間內必須是用作住宿);在酒吧餐桌飲食時,可豁免戴口罩等等。由於飲酒的時間一般較長,袁教授建議用飲管,戴上口罩,注意社交距離的話,可以在酒吧流連。
《港大抗疫最前線》團隊綜合官方和專家資訊給大家參考,注意細節、為己為人,嚴防疫症再反彈。
以下措施由11月6日至11月19日生效
現時防疫措拖:
- 禁止超過4人在公眾地方聚集
- 公眾地方指公眾可以不時進入的地方;如果某私人物業,容許公眾進入,該私人物業就會符合公眾地方的定義。所有公眾地方強制佩戴口罩(郊野公園可獲豁免,範圍可參考漁農處地圖)
- 康文署公園不屬郊野公園,例如維多利亞公園、香港公園、添馬公園、九龍公園等
其他主要處所措施:
餐廳、酒吧:
- 限聚:餐廳不多於6人一桌、酒吧及夜店不多於4人一桌
- 人數:場地法定可容納人數的 75%
- 堂食時間:上午5時至凌晨2時
- 表演活動:可進行表演,須遵守防疫措施,包括表演者必須佩戴口罩,有效分隔表演者與觀眾,及表演者不得與觀眾接觸或交談
- 口罩:在餐桌飲食時,可豁免戴口罩 (由於在酒吧飲酒的時間一般較長,袁教授建議戴上口罩後用飲管飲酒,注意社交距離下,可以在酒吧流連)
體育及康文設施:
限聚:除隊際活動外,不得超過4人隊際活動包括籃球、排球、手球等等,可聚集的人數根據不同運動規例而定
口罩:運動時可豁免戴口罩
所有室外運動可豁免戴口罩《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第599I章)第5A條:「任何人正於非室內地方進行體能活動(包括運動),而該項活動對個人而言,可合理地視為相當消耗體力,即屬在該處不佩戴口罩的合理辯解。」
泳灘重開,但須遵守4人限聚令及口罩令在沙灘上進行體能活動或游泳時可豁免戴口罩
娛樂場所(例如戲院、 博物館):
- 人數:場地法定可容納人數的 75%
- 同一行座椅中不可有連續超過 4 張座椅被佔用
- 不准飲食
酒店:
- 私人租用酒店舉行活動,所租用的場所就不是公眾地方,不受限聚令規管
- 《旅館業條例》第二條指明酒店房間不能用作派對,而是住宿
豁免羣組聚集的範圍:
- 本地遊旅行團:上限30人(乘坐交通工具人數上限為座位的50%、須遵守口罩令)
- 婚禮:上限50人(禁止飲食、須遵守口罩令)
- 其他規管性質文書所舉行的會議(例如上市公司股東會議):上限50人(禁止飲食、須遵守口罩令)
- 乘坐任何交通工具(公共交通內仍須遵守口罩令)
- 為執行政府、法定團體或政府諮詢機構職能而聚集
- 工作
- 在醫院或接受醫療服務
- 同一戶人的聚集
- 司法或法律事項
- 喪禮
- 傳揚防疫資訊
教育局早前發布「學校健康指引」,主要建議包括:
- 必須經常消潔及消毒校舍
- 停止使用噴射式飲水器
- 保持室內空氣流通
- 在洗手設施提供洗手液和即棄抹手紙,在其他地方提供酒精的搓手液
- 校方要確保學生回校前已量度體溫
- 安排學生分批使用共用設施,例如圖書館、音樂室、電腦室等等
- 課室內,應以「面對背」方式單行排坐,教師要以單向方式授課,原來並排放置的學生書桌亦須改為單行。
- 應避免非必要集會活動,如要舉行亦須確保場地空氣流通
- 其他詳情亦可參考衞生防護中心給學校的健康措引
港大專家防疫建議:
港大袁國勇教授在10月27日於《明報》撰文呼籲強制檢測有病徵者,也提醒市民要盡量時刻佩戴口罩。
「市民外出必須時刻佩戴口罩。到食肆、酒吧及卡拉OK等地方,將卸除口罩之時間縮到最短。佩戴口罩時應該用飲管飲用酒水,減低卸除口罩之風險。如果所有食客均能遵守上述要求,酒吧及卡拉OK亦可在正常時間營業。當局應當巡查記錄各食肆、卡拉OK等的衛生及通風情况、換氣率及鮮風供應。」
另外,他提醒有以下病徵的人士都應接受檢測:
- 耳探溫度超過37.5°C而無其他原因;
- 不明原因之咳嗽、喉嚨痛、流鼻水或喪失嗅覺,症狀持續48小時;
- 經醫生診斷的其他疑似症狀
袁國勇早前視察淘大花園,發現物業環境及食肆都能保持清潔,讚許其衞生管理值得推廣,他認為其他餐廳如果能實行同樣防護措施,應該可以營業:
- 分隔工序:分開負責上菜、清潔餐桌和餐具及佈置餐桌的員工
- 通風:每小時最少換氣6次
- 清毒空氣:加裝紫外光機消毒空氣
- 減少密度:每枱保持聯1.5米距離,陌生人不可搭枱
袁國勇高院作證 破例脫口罩達兩小時
「脫口罩?這樣有點危險」袁國勇11月10日為一宗誤殺案出庭作供時,這樣回應法官請他拿開口罩的要求。他稍有遲疑,但還是聽命,脫口罩在證人席上回答控方的問題達兩個小時。
港大微生物學系講座教授袁國勇是在DR醫學美容集團女醫生被控誤殺案作證。他對戴口罩防疫的要求,向來非常嚴格,強烈建議市民外出必須時刻佩戴口罩,在酒吧時,也要戴口罩下用飲管飲酒。
袁教授經常說,最危險是不戴口罩的時候,他在瑪麗醫院的辦公室和實驗室的規定特別嚴格,在辦公室內一定要戴口罩,吃飯時要「和自己吃」, 不要和同事交談。享受下午茶也要自己一個人,同時要保持1.5米社交距離,飯後茶後要立即戴回口罩。
員工和學生除了要跟隨港大及醫院防疫指引外,每個工作天都需要填寫電子健康申報表,PC3實驗室使用者在假期也要填寫健康申報。任何有呼吸道病徵人士不可進入辦公室範圍,應立即求診。
到了法院,袁國勇說,法庭其實很安全,證人欄設有高隔板,法庭內換氣率非常高。不過,戴口罩會影響證供錄音,法官是法庭的最高權力,他也樂意聽命。
法院自9月15日起逐步恢復正常運作後,司法機構已實施防疫措施,包括要求所有人進入前都要戴口罩和檢測體溫,減少庭內公眾席和大堂座位,限制法庭大堂、登記處等人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