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公務員又加薪啦!而且加幅更高於今年薪酬趨勢淨指標0.5個百分點,這是26年來第七次未有跟從淨指標的指引。
打工仔加薪當然是好事,但始終公務員的薪酬涉及公帑,所以其薪酬變動是需要有充足的理據和透明度去支持,否則,市民只會質疑改動公務員薪酬的目的,對政府威信可能造成衝擊。
政府的運作一向是按本子辦事。背後的理念是以規則(rules)來管治香港,以減少爭議。在經濟學上,有大量研究已指出,在制訂公共政策方面,應該盡量清晰、客觀和以規條為本,並避免注入太多酌情權(discretion)的元素。否則,公共政策的效力會被削弱。
公務員薪酬調整的六大因素
在每年公務員薪酬調整方面,政府已有既定機制,行政長官和行政會議會考慮以下六個因素:一、薪酬趨勢淨指標;二、經濟現況;三、政府的財政狀況;四、生活費用的變動;五、職方對薪酬調整的要求和六、公務員士氣,來決定公務員薪酬的變化幅度。因為一至五是可以量化,所以是較科學化,而唯一個主觀因素是公務員士氣。從來士氣沒有一個量度準則,這也是調整薪酬機制的不理想之處。
調整薪酬另一個較易被批評的地方是沒有一個客觀程式去反映薪酬調整幅度。根據前高官王永平的解釋:「薪酬趨勢淨指標是最重要因素,相對於其他,淨指標有凌駕性,除非其他五項因素出現特殊情況,才可以改變按淨指標的建議加幅。」雖然王永平指出薪酬趨勢淨指標是具最高的參考性,但何謂特殊情況,政府是極少交代,這亦是缺乏客觀的調整薪酬機制所產生的明顯後遺症。
為甚麼在過去26年,政府幾次沒有跟從淨指標指引,原因是政府高層採用酌情權去調整公務員薪酬幅度。但過份運用酌情權不但會減低機制的公信力,而且更鼓勵公務員工會不斷向政府施壓,爭取更大的薪酬加幅。
如果大家有留意近幾天的傳媒報道,部分公務員工會表明扣減遞增薪點後,薪酬加幅要追到通脹。由於今年薪酬趨勢淨指標均低於今年3月份綜合通脹4.5%,所以公務員工會表明不滿意以淨指標來決定最終的薪酬調整。但筆者要指出,公務員和政府均採用綜合通脹率,這是否一個適合的選擇,大家不妨細心看看以下的解釋。
酌情凌駕機制準則
現在政府是以財政年度最後一個月的通脹率作為通脹指標(比較今年3月份的綜合消費者物價指數和上年同月的數字),這做法是不太理想,原因是以3月的通脹率作為每個財政年度的通脹率是十分粗糙,尤其是單月通脹率是很容易被其他因素影響而出現大波動,所以未必適合代表整個財政年度的通脹走勢,在實證研究方面,學術界多以按年的平均通脹,即是以過去12個月的通脹率平均值,作為通脹指標,因為以平均計算方法,單月通脹出現大波幅也未必影響到結果。
另外,自2007年開始,政府在每個財政年度均推出一次性寬免措施,為了剔除這種措施對通脹率的影響,政府統計處在計算通脹時是會先將這措施所帶來的影響隔離,這種通脹是為基本通脹。如果將平均的基本通脹作為通脹指標,筆者相信現時的薪酬調整機制會更具公信力。
今年政府和行會決定在公務員加薪方面再加多0.5個百分點,這是否因應現時的政治環境而作出這樣決定?小市民根本難以知道答案。然而,政府官員已承認這加幅是不科學化,但卻合乎一貫機制。看到政府的解釋,筆者不禁會問:「既然是機制,為甚麼不能解釋這0.5個百分點是怎樣計出來呢?」如果是主觀判斷,政府是需要解畫的。另外,因為由於公務員再加多0.5個百分點的薪酬,今年在薪酬的額外支出是大約九億元。但讀者要想想,這個增幅是有長遠影響,原因是薪酬基數也擴大了,即使未來不加薪,但政府每年也要為此而增加薪酬支出,額外的增薪幅度是遠遠大於九億元。
筆者認為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是時候作出優化,而今次政府以酌情權加公務員的薪酬也絕對是一項敗筆,希望政府不會重蹈覆轍。
原文刊於《蘋果日報》,獲作者授權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