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派有個口號,叫做「光復香港」。因為他們覺得,自從回歸後,由於一國概念的入侵,一國兩制已逐步變質,變成只剩下一國1.5制。意思是指,香港現行的那一制,已經與原來香港人原先想保留的一制不一樣,變成只剩下一半,所以只能稱之為一國1.5制,所以才有「光復」失去的0.5制的需要。
反對派覺得,由於一國的存在,香港的政治禁區愈來愈多,新聞界的顧慮多了,連小市民也有步銅鑼灣書店老闆後塵之虞。此外,中方有企圖控制特首與議會的選舉,令特區政府的施政,常帶有被中共背後干預的味道,香港人感到不習慣。再者,中資機構的增加,亦令港商的地位相應下降;加上大陸旅客來港的激增,令香港人的日常生活也受到干擾。而最令反對派擔心的是,每日有150名大陸人移居香港,他們不但會與港人爭奪資源,而且會令香港愈來愈大陸化。所以他們說一國兩制已變成一國1.5制。
這些批評雖不是完全空穴來風,卻有些言之過重。回歸後,香港雖然不能說一點也沒有變;但基本上仍是近西方的制度多於近大陸的制度,把香港的一制說成只剩下0.5制,就有點危言聳聽。個人認為,香港即使沒有原有的一制,亦起碼有原有的0.85制。香港原有制度的基本因素,其實大部分都得以保存。這包括:
- 資本主義式的私有產權的保障,有了產權的界定,就可以有市場交易,就可以發揮市場機制,汰弱留強,讓奮鬥者得到應有的回報,香港就能夠富裕起來。
- 行英式的普通法,有司法獨立,有程序公義,有法律面前的平等。商人願意來香港投資,遊客願意來香港消費,港人願意安心留港。
- 基本人權受到尊重,只要不涉足政治禁區,普通人是不會隨便被送中的。
- 稅制簡單稅率低,全世界都樂於與香港做生意;加上外匯自由,令香港可以成為國際金融中心。
- 專業人士有高操守的自律組織,令香港的服務普遍得到信賴。
- 政府廉潔高效,社會開支偏低,卻仍能提供一流的市政管理,並令我們的社會安全網比全球大部分地區都有持續能力。
- 政府財政穩定,有大量盈餘儲備,有力保障聯繫匯率的穩定性,令財富存放在香港十分安全。
以上的特色都是香港所特有,因此,於中國而言,香港所行的是與內地完全不同的兩制,稱之為一國兩制絕不為過。於香港而言,現行制度亦是接近西方的多過接近中國的,稱之為0.5制就有點過重,起碼有0.85制。香港人不值得為爭取所欠的0.15制,就把既有的0.85制也毁掉。
「靈台無計逃神矢」──談魯迅詩一句
我忽然想起魯迅先生的一首名為《自題小像》的詩,覺得很適宜拿來說明人與一國之間,既主觀又客觀的關係。全詩只有四句,可以先在這裏簡介一下:
靈台無計逃神矢,風雨如磐暗故園。
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薦軒轅。
這首詩寫於1903年前後,中國備受列強欺凌。魯迅本在日本學醫,發覺單靠改善中國人的體格,無助於救民於水火,遂執筆從文,希望可以喚起民智。本詩抒發的是魯迅的家國情懷,本文主要談詩的首句。
「靈台」是心靈的意思,「神矢」即愛神丘比特射出的箭。整句的意思是:我的心沒法逃得過愛神所射出的箭。魯迅想指出的是,他對自己國家的感情是宿命的,是神的旨意,個人是無法逃避的。尤其是眼見自己的故園「風雨如磐」。人民生活在水火之中的時候,這種愛國的感情就更加強烈。魯迅「寄意寒星(即向天禱告)」,卻沒有回應,唯有以自己的鮮血為國家作犧牲(我以我血薦軒轅)。
我個人極之同意,一個人的家國感情是宿命的,屬神的旨意,上天的安排,個人無可選擇。我出生在一個中國人的家庭,我天生就是一個中國人。這並非我父母的意思,因為我父母製造我出來的時候,連我是男是女也弄不清楚。按照叔本華的說法,我父母只是秉承祖先遺願,讓種族意志在個體的行為中得以實現罷了。用現代人的說法,是物種透過藏在DNA的密碼,企圖操控衍生出來的個體,必須為種族的延續,承擔責任,甚至作出犧牲。我們DNA中有什麼樣的密碼,我控制不了,我父母也控制不了。這是靈台無計的主要原因。
現代人可以移民,可以轉變國籍,但這種轉變只是法律上的,不是DNA的。譬如我是華裔,這是改變不了的。二戰期間,日裔的美國人都被關進集中營。因為美國人知道日裔美國人身上仍是日本人的DNA。戰後,美國政府曾為此向日裔美國人道歉;但如果美日再次打仗,日裔美國人再次被關起來的機會依然很大,可見日裔美籍是虛的,決定你是什麼人的,還是你自己的DNA。
有人說,一個自由人有權選擇自己的國籍。事實並非這樣,一個自由人只有向別國提出入籍申請的自由,並沒有必然得到入籍的自由,還是要別國肯接受才成。可見所謂轉做外國人的自由只是一廂情願,不是必然的。此之所以,魯迅先生會有「靈台無計逃神矢」的感嘆。
國族觀念是怎樣形成的
魯迅寫《自題小像》的時候,中國受盡列強欺凌,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魯迅為此非常「上心」,所以有「靈台無計逃神矢」之感。為什麼會欲逃無計呢?魯迅以「神矢」作比喻,以說明「國家興亡,匹夫有責」是上天的安排,個人無法逃避。剛才我進一步以人無法選擇出生地點與出生年代去說明,人出生成為哪一個國家的國民是神的旨意,我們沒有能力加以修改。
然而,用神的旨意去解釋這個問題,不一定人人會接受,必須有更客觀的說法,才可以令更多人明白國族觀念是怎樣產生的。以下我打算用天主教近年亦得承認其存在意義的「進化論」,來說明這個問題。
一般動物都會有血緣意識。父母會照顧自己的子女,因為如果遺傳基因中缺乏這種傾向的品種,子女的存活機會一定會減低。經過千萬年的不斷篩選,動物都有十分強的血緣意識。母親為了保護自己的下一代,常願意以死相博。群居動物還會「不獨親其親,子其子」。狼群就會不分彼此地撫養族群的下一代。
人類最初是以母系血緣來組合的,原因是只有母親才可以確知誰是自己的子女,男性很多時對此都沒有把握。在原始時代,人只能知道誰是自己的母親,再透過母親去確認自己的外婆,舅父與姨媽,然後循着母系再追溯上去。這種組合叫做母系社會。
一個母系家族繁衍至一定的規模時,就會成為一個氏族。氏族大了就會分拆,多個有血緣關係的氏族,常會團結起來,形成部落,以對抗外族入侵的威脅。部落之間常為了爭奪資源,而互相征討,互相兼併。
人類的歷史,本身就是一部種族競爭求存的歷史,期間優勝劣敗,一些凝聚力不足,鬥志不夠頑強的民族,不斷地受到清洗,無法在人類歷史上扮演角色。尼安德達人,如今安在?北美的印第安人與澳洲的土著,已所餘無幾。究竟哪一個民族可以留存下來,哪些會在歷史上被剔走,主要是看一個民族的身份認同是否夠強,以及其民族的DNA可有足夠的愛國情懷,以至當國家處於危難的時候,有多少人願意像魯迅先生一樣,決志「我以我血薦軒轅」。
一個民族,除了有血緣關係外,還因所處的地理環境,而養成同樣的生活習慣。並因為有同一樣的歷史經驗,而相信同一樣的神話,有同一樣的價值觀。早期的圖騰與禁忌,慢慢會演變成一個民族的宗教與文化藝術,成為一個民族與別不同的地方,成為一種強烈的身份認同,能夠生存至今的民族,其成員的DNA之中,早已烙下國族情懷的密碼。缺乏這種密碼的民族,可能早已被淘汰。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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