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耀的政治寶鑑

隨着李光耀時代過去,新加坡將須在夾縫中摸索前進,一方面守護其開國元勛以畢生智慧和毅力所建立的一切,一方面亦須面對受過高深教育、成長於繁榮社會的新一代,正視他們為爭取個人和集體表達自由而訴求日增的趨勢。
縱然未必人人認同李光耀的治國模式,但他的治國成就卻是廣受推崇。論者認為李氏的「亞洲威權資本主義」並非理想發展模式,卻也不得不承認,他那一套確能令新加坡由一窮二白的城市搖身一變,成為全球一大繁榮昌盛、社會公平、貪污絕跡的國家。
 
部分論者對其管治模式一直有所保留,並指出李光耀一去,他一手建立的一套未必能夠持續下去;皆因新加坡社會正面對人口老化,而新一代又要求社會變革。

 

歷史功勛基礎

 
李光耀博得青史名留有三大里程:首先,他在1959年宣誓就任新加坡總理後,順着民間社會主義傾向,成功推行政府組屋計劃,奠定公平社會和市場經濟基礎,使尊重法治及保障私有產權成為基本的政治要求,儘管在程度上不及香港。
 
其次,在1965年新加坡被逐出馬來西亞聯邦之後,敵國環伺、內憂外患,又無腹地可靠,在種種不利環境中,李氏卻成功地將新加坡這個多種族城邦建成一個獨立國家。
 
第三,1967年,李光耀訪問哈佛大學,正值校園內針對詹森總統將越戰升級,就是否應將其視為戰犯或狂魔而引發爭議,李氏回應表明對師生的態度大為反感,他的分析指出新加坡能保持獨立和繁榮,全賴美國是否堅強、團結、果斷;在他眼中,美國有責任領導構建世界秩序的框架。
 
李光耀的建國(state-building)事蹟曾惹來最富爭議的評論,縱然不少論者對其威權主義本質每多詬病,我則認為這是他畢生最偉大的成就。 
 
在我看來,李氏鐵腕治國可算無可厚非,皆因新加坡內銷經濟規模有限,必須保持開放,以利國際貿易、外來投資以及移民人口流通,才能促進經濟繁榮。不過,要如香港般保持最大程度經濟開放,難免帶有經濟風險,甚至造成政治方面的風險。
 

威權政治矛盾

 
參與國際貿易,本土經濟難免受到外來競爭衝擊,引致夕陽工業就業機會受損;同一道理,外來投資亦免不了引入競爭,對本土企業構成威脅。此外,經濟增長與人口老化引致勞動力供應不足,而引進外勞或新移民,均屬施政上的燙手山芋,勢必惹來本土居民對政策的爭議 。
 
外地商業周期影響本土經濟,造成通脹與通縮、金融市場動蕩不安、樓價升跌難避。無論任何國家或地區,本土選民都倚仗政府保障其利益,免受外國商業周期變化衝擊,一旦政府失職,自然受千夫所指。
 
作為主權國家,新加坡在這方面實在不容有失,必須向國民有所交代。香港總督在英國殖民時期,大可聲稱只向英國君主負責,香港人有任何不滿,大可選擇京官治港。儘管如此,但在1967年暴動之後,英方態度顯然有所改變。
 
在新加坡建國路上,李光耀理論上有兩條路可走,他可以根據英國憲政慣例堅守民主原則,讓選民從參選的政黨選出合適政府,而新上台政府可將之前所有失誤的責任,一一推卸在離任政府身上;李氏倒認為,民主政制不能戒除一項永恆不滅的陋習,就是產生只會盯着票箱的短視政客。
 
毫無疑問,李光耀斷不會效法其他民主政體,容許保護本土經濟、尋租、官場貪污行徑成為競選過程中的例牌議題。
 
至於民主路向對他本人及其政黨,以至新加坡的前途所構成的風險,李氏顯然懷有較大戒心。致使他選擇威權主義路線。視李氏為野心政客的批評者,實在徹底忽略新加坡當時所處的困境;要繁榮昌盛,必須力求經濟開放,但這正好與民主社會的要求背道而馳,民主會容許甚至鼓勵政客及本土組織為求爭取民眾選票而盲目、短視地爭逐不休,這與維持經濟上最大程度開放的需要有根本矛盾。
 

平衡專制之道

 
哈佛大學經濟學家羅德里克(Danny  Rodrik)教授稱之為世界經濟無可避免的三難局面(trilemma):對於構建世界經濟秩序,在全球經濟融合、國家主權、民主政制這三種選擇之間的矛盾根本無法兼容。對於如新加坡般有多個種族共存的小國,則三者之間的矛盾就更形尖銳。
 
李光耀對其所選威權主義路線的風險其實有深刻的認識,並且極力減低其負面效應。
 
在建立威權主義國家官僚體制的過程中,李氏力求避免官員貪污,所以實行高薪養廉,也利於該國招納出色而且具所需理念的人才。
 
執政黨透過操控官員任命、選擇性招攬黨員、職務與福利的層級編制,成功控制政局。李光耀藉此凝聚不同界別中最能幹而又忠心耿耿的支持者,對於反對黨則採取邊緣化手段,利用司法威權控告反對黨領袖誹謗,直至對方為應付官司而破產為止;此舉對內部異己亦收恫嚇之效。是以能夠鞏固政權,屹立不倒。
 
此外亦採納各種外表民主的機制,例如立法議會、反對黨、民主選舉,以及公開招聘政府部分官員的舉措;容許政治異見在民間醞釀,並就執政表現提供意見,亦有助於執政者透過正式而公開的制度,安排統治精英的權責分配及監控問題。
 
李光耀所採取的一套政治選舉制度,為執政黨提供結構性優勢,立法規定所有合資格選民均須投票,藉此確保「中間選民」(median voters)代表大多數意見。至於地方選舉,則採取明顯有利於執政黨的「票多當選」(first past the post)規定。
 
在2011年的國會選舉中,執政黨僅贏得六成普選票,但取得國會九成議席,如此安排可確保執政黨保住權勢的同時,有足夠時間在下屆大選前改善執政表現。

 

星洲模式優勢

 
李光耀制訂了不少中國所沒有的政治制度,香港以往亦曾實行新加坡式威權政治的柔化版,但近2、30年來的政局發展,已導致社會撕裂而日趨兩極化,李氏對此定必不以為然。
 
李氏當然深知,所有政治及官僚制度安排都只能作緩兵之計,說到底,威權統治者仍須在經濟繁榮、社會平等、公民公義三方面有所成就,才能繼續執掌政權。
 
首先,他致力促進經濟繁榮,透過保障私有產權、實行簡單稅制、規管寬鬆,確保自由市場競爭。一如香港的貨幣發行局制度,新加坡幣制亦運作暢順,但與其貨幣掛鈎的卻是一籃子的貨幣,其組成比例從未公開,有利於該國金融管理局調整幣值,以減輕外國商業周期的衝擊。
 
國際資金流動大致上相當自由,外國投資不但備受鼓勵,更可獲特別優惠。雖及不上香港作為自由市場典範的地位,新加坡市場卻也可算高度自由,有利營商。勞工短缺問題可靠輸入外勞和新移民解決。當地總人口547萬,非本地居民佔29%,為數159萬。
 
新加坡的自由競爭私人企業市場經濟,亦為中國所無。行之有效的私人市場經濟,足以對政府政策提供反饋意見。新加坡政府所以能夠一直避免像其他威權主義地區般在施政上出現嚴重失誤,正在於政府能收取市場發出的信息,保持警覺。
 
第二,要構建公平社會,必須維護社會平等才能事成。新加坡政府早在1965年之前就已打下組屋計劃的基礎,為所有合資格家庭提供自置廉價房屋單位的機會。業主可全權擁有組屋的業權,亦可將單位於公開市場轉售給當地居民,目前該國有超過八成家庭為組屋業主。
 
新加坡的住屋安排,可算是奠下社會平等的第一層基石,既能讓大部分居民分享國家繁榮的成果,亦能促進公民身份認同,而按比例安排不同種族入住組屋,則有助於社區層面的種族融和。
 
反觀香港,只有47%家庭居於政府資助房屋,近31%為租戶,16%為居屋自住業主。居屋單位業主須支付昂貴得難以負擔的地價,才獲准將其單位轉售。
 
除了住屋安排,中央公積金可算是新加坡社會平等的第二層基石。雖然不少論者因中央公積金高瞻遠矚,能針對退休需要及人口老化問題早作安排,而予以高度評價,但這卻非要旨所在,重點是將個人與國家命運連成一線。中央公積金其實也是構建國家的另一項舉措,當初設計就不含任何收入重新分配的元素,以免引起政治分歧,兼且鼓勵國民自立,如此安排可說充分表現背後的政治智慧。
 
第三,經濟和社會事務方面,嚴守法治。新加坡法制對處理個人與企業以及居民與公共機構之間的糾紛,依法辦事。對平民百姓而言,除了一些政治禁區之外,日常層面總算能確保正義得以伸張。

 

國際視野典範

 
李光耀也擔當環球政治家的角色,追求國際秩序。終其政治生涯,李氏反覆強調他早在1967年提出為全球構建秩序框架之需,亦不時為此作出貢獻。在他眼中,任何國家的穩定、安全、繁榮,都與世界各地的事態發展息息相關。
 
新加坡當年作為城邦所面臨的困境,也許更令李氏在追求國際秩序方面不遺餘力,他所宣揚的信息所以如此重要,正因為世界各國政府大都只把目光放於自己國內,罔顧別國關心的議題,忽略國際間與地區上睦鄰的重要性。李光耀所作的貢獻,可說是當世典範。
 
亞洲威權資本主義,可作為新加坡種種抉擇與成就的說法和詮釋。威權統治可更有效地保持政權延續的機會,其充分論據包括:維護足以積聚財富的資本主義市場經濟,通過共享房屋財富促進社會平等,選取民主國家中的合適政治建制以利穩定,實行法治讓公民在日常生活中享有公義等等。
 
李光耀畢生最大的挑戰和成就,在於創建了一個團結國民的城邦,這正是他的政治寶鑑,是終其一生的首要任務,也是後繼者必須守護的遺產。
 
隨着李光耀時代過去,新加坡將須在夾縫中摸索前進,一方面守護其開國元勛以畢生智慧和毅力所建立的一切,一方面亦須面對受過高深教育、成長於繁榮社會的新一代,正視他們為爭取個人和集體表達自由而訴求日增的趨勢。當然,才華出眾、資產豐厚者大可一走了之,但要國家繁榮,國民必須團結。反觀中國擁有13億人口,世上根本沒有其他地方可收留如此龐大的人口,而香港只是一個在法律上規定可以奉行資本主義的地區而非國家,也無懼人口流失的問題。
 
原文刊於《信報》,獲作者授權發表。
 
 

王于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