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需加強《基本法》教育

今時今日,分析香港的優勢價值從何而來?一言以蔽之,是從香港有獨特「兩制」而來。因此,《基本法》教育就變得十分重要。
上周連續六天,前往浙江省三處地方,分別是台州、紹興和杭州,除遊歷外,亦為締結姊妹校事宜,與各校管理階層先行對接,為下一步與老師和學生互訪互動,進行鋪橋搭路之作。本想就是次浙江行寫點看法、體會和感受,但甫下機場,兩家電台先後相約筆者,要談《基本法》在香港學校推動的課題,因此,是回先談《基本法》,下回再說姊妹校。
 

子女來港讀書緣由

 
已故新加坡總理李光耀在公開場合上、在其著作內,都有提及香港是新加坡有力的競爭對手,亦不止一次,李光耀清楚指出,香港雖不足懼卻有其綜合的城市力量,原因就是這東方之珠背後有個大靠山,那就是龐大的物資供應鏈——中國,此「一國」的優勢,新加坡永遠不及香港。
 
筆者任教的學校,近年偶有個別投資移民成功的,或申請優才移民獲批的家長,從上海、北京、廣州等大城市遠道而來,子女入學試通過以後,問來自這些大城市的家長們,為何要把子女送到香港就讀,答案幾乎是一致的,因為這裏的法治較嚴謹、金融較發達及教育較先進多元,而香港與內地又能緊密結合,復活節、暑假、聖誕、農曆年假期,回家過節又十分方便,所以選擇在香港就讀,華洋雜處,進可攻退可守,中英雙語可兼擅,家國都近,子女不會迷失方向。今時今日,分析香港的優勢價值從何而來?一言以蔽之,是從香港有獨特「兩制」而來。
 

《基本法》教育 不是「有」就可以

 
維繫一國兩制的,當推《基本法》的設定。由英人統治的160多年,過渡至回歸17年,要和平,要演變,殊不容易。各不同立場的政黨,都說《基本法》重要,但都自說自話,有事出現就拿《基本法》祭旗,無事就把《基本法》擱置一旁,半生不滅。要選票現實的政黨,本來如此淺薄,舉世皆然,但作為履行一國兩制的香港特區政府,其相關部門,17年來處理這部香港小憲法的取態,同樣與政黨一樣,是即興即食。17年來「有」推就可以,至於推行是否有效、有系統,小學、中學與大學不同的階段,如何循序漸進,能讓年輕的一代又一代,從知、情、意、行的層層進深,了解、體會並實踐《基本法》?特區政府的各部門都可不聞不問,最終回應輿論的批評,就以「有」字當擋箭牌,心安理得。
 
認識及了解《基本法》,是一國兩制下的香港公民及國民應有之義,而負責公民及國民教育的特區政府部門,當數教育局、民政局及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下稱三局)。17年來,《基本法》的推動,各局除掛「有」字牌外,究竟有無實質的調查數據及評估,從而指出推動的成效與不足之處?在電台節目上,主持人曾經提出如下的問題:「《基本法》是維繫一國兩制的小憲法,但在學校的教師緊迫的工作下,如何再騰出時間?以及如何培養人才去講授《基本法》?而學生又要怎樣學?」
 
說實在,主持人提出的問題,從回歸的一刻開始,特區政府的三個部門早應要聯合作答。從學校教育現場看,處理《基本法》此一鄭重的課題,教師怎樣教、學生怎樣學,最終透過教與學的互動,建構一國兩制的核心價值觀,此一過程,輕慢不得。筆者提出一些看法,首先,三局應有所擔當,特別是教育局應該牽頭,組成跨局的聯合委員會,內有《基本法》的專業學者,以及教學專業工作者,先搭建推廣《基本法》的平台,集思廣益,為小學、中學及大學的不同學習階段,設置配搭由淺入深的學習內容,以先導計劃試點,評估效果後,全面推行。
 

別把「科」字押注

 
「《基本法》的推行,在校內是否要獨立成科、是否要考試?」另一電台主持有如此的問題。筆者認為,特區政府要記取2012年秋天,「開科取士」的方法推動國民教育,即是企圖要國民教育獨立成科,一子錯,滿盤皆落索,推動國民教育本無罪,各國的城市皆然,但以「科」字押注,害得國民教育大輸特輸。至今天,國民教育已成為無厘頭的禁忌,既害「兩制」亦傷「一國」。因此,推動《基本法》以「科」字推動要不得,當然,閉門諮詢,突然要硬着陸的拙劣手法亦要切戒。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缺人才、缺錢財、缺時間及缺空間是無法靈活有效推動硬邦邦的《基本法》,如何騰空現今教師繁重的課節,從而讓教師有時間及空間參與《基本法》的培訓課程?這牽涉政府要大手筆投入資源,這也讓筆者聯想到現今坐擁超過60億元的優質教育基金,而這向來不知怎樣把香港教育優質化的基金,為何不可撥備巨額數目的款項,藉此推動《基本法》,讓學校的人才、錢財、空間及時間的「四缺」得以紓緩,實實際際,功德無量。當然,從政府資源優質有效運用看,優質教育基金是否要有全面檢討,評估其存在的優質價值?這又是另一重要的課題。
 
最後,以「珍惜《基本法》,大家都有責」作為一國兩制的良好祝願作結。
 
 
原刊於《信報》,獲作者授權發表。

何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