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在周日(6月9日)再次發起遊行,抗議政府修訂《逃犯條例》。上次在4月28日舉行的反修訂遊行,參與人數出乎意料之多:民陣估計有13萬人,而警方則稱最高峰時有22800人。警方沒有解釋其數字,但以遊行起點和終點的距離,以及佔據四條行車線的人群,川流不息的一批批行了幾小時計算,我不明白所謂最高峰的2萬多人如何能夠反映實況。(在現今科技時代,利用無人機或人造衛星拍攝整個遊行過程,然後計算遊行人數,其實輕而易舉。我相信對修訂極度關注的中央政府對上次遊行的規模心裏有數。)
上次遊行尚未結束,港府領導官員便急忙走出來表示,人數多寡不是重點,不會影響政府修訂的決心。這說法正好解釋,為何今屆政府的民望不斷尋底。儘管政府聲稱有不少人支持修訂,而有團體更表示收集了幾十萬個支持者的簽名,但此事引起社會上極多人反對,是揚言不做鴕鳥的政府不可能看不到的事實。政府的最新修正雖然提高了移交門檻,但拒絕把人權保障列入法例,未能釋除港人的恐懼。因此,6月9日的遊行人數肯定會較4月時多很多。這對政府會構成如何向中央解釋的壓力,並可能因此影響政府如何處理遊行的進行。
估計遊行人數會多達數十萬
記得上次遊行開始後,警方同意開放軒尼詩道西行三條行車線,唯遊行隊伍經過馬師道及軒尼詩道交界時,警方卻把路線由三條行車線縮至兩條,引起在場人士不滿,部分人更自行走出第三條行車線,導致人車爭路。最終警方同意開放第三條行車線,避免一場衝突。
這段小插曲顯示警方在遊行進行時如何控制人流,包括會否開放多條行車線,對遊行是否順暢或阻塞,以至會否激發不必要的警民衝突,有莫大影響。假如作出臨場決定的指揮官專業及中立地行事,他(或她)便應以確保遊行順暢及參與者安全為大前提,更不應顧慮會否因此方便多些人加入遊行隊伍。
我估計6月9日的遊行人數會多達數十萬,而這次遊行亦會成為國際大新聞。政府及警方有責任確保港人依然有不受無理限制和不被人存心搞亂的遊行自由。監警會也應考慮派員往現場視察,見證這場近年最大型的遊行可以和平開始及結束。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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