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內地客與普選之間的微妙互動〉)指出,假設按人大8.31決定的先篩後選方案在中央或特區政府成功撬走泛民數票後獲立法會通過,2017年普選出來的特首依然會面對有相當市民支持的反對派議員在立法會內阻擾政府施政。在處理涉及內地利益的事務上,該名「普選」特首不見得比同樣是中央支持的小圈子特首更具優勢,令港人利益較受重視。
簡言之,我質疑今天政府和建制派推銷「2017機不可失」的理據,即沒有普選,香港便難以管治,甚至不能管治。所以我想承接前文,在下面詳細解釋為何落實普選與改善管治兩者沒有必然的關係,並提出一些在沒有普選的情況下,未來特首何以改善管治的建議。
現在政府和建制派將落實普選與改善管治掛鈎是基於一個簡單的道理:一人一票選出來的特首可以享有之前小圈子特首沒有的公信力(例如該名特首獲68萬9千名市民投票支持,遠超今屆特首的689票),並藉此有效管治。哪個政黨或議員敢逆民意反對這個獲全民授權的特首?
這個想當然的道理只須想多一分鐘便會變成笑話。立法會選舉與特首選舉是分開的。反對派的地區直選議員同樣是通過一人一票獲市民授權。他們會否反對或阻擾政府施政視乎這樣做能否得到他們的支持者認同。他們絕不會因為自己拿到的選票遠較特首拿的少而有所顧忌,從此俯首稱臣,聽特首的話辦事。
普選特首無管治優勢
更重要的是,這名「普選」特首不會被4成或以上反對人大8.31決定的市民所認同。這批市民不會為反而反,但會對特首是其是、非是非。其實這個立場同樣適用於大多數投票選出當任特首的市民身上。這個情況跟現在大多數港人憑其表現評價小圈子特首的態度沒有什麼分別。
換句話說,該名「普選」出來的特首較之前的特首可以說話大聲些,對建制派議員有多些權威,但對反對派議員的影響力沒有分別。一般市民也不會對他充分信任。在具爭議性的問題上,該名「普選」特首可能有較大的力量策動部分群眾(當然要先得到有實際組織能力的民建聯和工聯會支持)去鬥敵對群眾。不過,他的行為依然受制於有一定憲制權力的反對派議員,仍然有相當自由表達不同意見的傳媒,和獨立運作的司法機構。因為不少市民是不認同先篩後選的普選安排,由此而產生的特首不可能單憑獲得幾十萬甚至百萬選票而令社會趨向和諧,施政變得暢順。相反,假如他以獲市民授權為由,強推具爭議性的政策,例如為23條立法,他可以在社會上製造很大的殺傷力。到時中央應否和如何出手干預,就變成另一個管治難題。
除了內部事務外,現在香港特首在處理涉及內地利益的問題上,往往予港人「內地優先」而非「港人優先」的印象。在政治上,印象就是事實。要改善這個印象,就要拿出令港人信服的成績。拖了三年,由不承認有問題到承認有些問題,但依然沒法解決內地客迫爆香港問題,就是個典型例子。
從中央角度看,小圈子特首和「普選」特首都是信得過的自己人。我想不到中央有什麼理由較重視「普選」特首的意見。假如中央和港人的意見在某一個問題上出現矛盾,我也不相信該名普選特首會對他的老闆說:「我跟前任不同,我是普選出來的!」
假如政府的方案被立法會否決,2017年沒有普選,情況是否會壞到香港不能管治?可以預計的壞後果是,爭取真普選的聲音和行動會增加,激進分子的違法的行為會變本加厲,泛民議員在立法會的不合作運動會持續等。上述種種後果表示香港施政依然不會暢順,但這不等於香港到了不能管治的地步。
香港絕大多數人尊重法治,反對暴力;香港的警察勇武有力,如常執法;小圈子特首相信也不會嚴重干預香港的核心價值,例如言論、新聞和集會自由,從而激發極大的民憤,令局面不可收拾。因此,一般港人的日常生活不會受到影響。
假如梁振英連任又不改變其敵我分明的作風,情況不會較現在壞很多。假如他改變作風,例如對反對聲音包容些,情況甚至可能有所改善。無論如何,梁振英會否連任,不應成為港人考慮是否接受8.31普選框架的因素。
沒有普選也可改善管治
撇除沒有普選,香港便不能管治的推斷,我們可否更積極些,探討在沒有普選的情況下,改善香港管治的可能性。
當權政府執政的認受性不是單靠每個任期只有一次的選舉。雖然特首不是由港人選出來的對其認受性有嚴重的影響,但這不足以致命。以前兩任特首董建華和曾蔭權為例,他們是小圈子產生,但他們上任初期有很高的民意支持,從而幫助他們施政。他們後期施政不順利涉及中央對港政策、香港體制有缺陷,及個人能力和品格等三個因素。第一及第三個因素不是普選(遑論先篩後選)可以解決的。第二個因素與普選有關係,但正如我多次指出,只落實普選特首(更要先篩後選)而沒有計劃落實普選立法會(人大甚至決定下次選舉原地踏步),根本無助解決管治困難的問題。
假如2017年沒有普選,誰當特首都要在有缺陷的體制內及不獲市民授權下,展示無可置疑的個人操守,以及憑自己的能力做實事。假如他(或她)能夠廣納民意,招攬人才,對普羅市民不亢,對中央領導及既得利益不卑,他依然可以像以前的港督,例如麥理浩一樣,憑亮麗的政績取得絕大多數市民的信任和支持。他甚至可以進一步說服中央,推動在2020年取消立法會功能組別,及在2022年落實真正的普選特首。寫到這裏,有讀者會笑我,這樣一個特首人選根本不存在,你是癡人說夢話。或者是吧。但沒有一個先篩後選的特首,香港便不能管治的說法,根據上述分析,同樣不是憑空想像嗎?
所以,我選擇相信,事在人為,2017年沒有普選,香港管治仍可改善。沒有信心做好這份工的愛國愛港人士,不應該參與小圈子特首選舉!港人也無須認命!
原文刊於《信報》網站,獲作者授權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