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得到民意支持,醫學會調查也顯示六成醫生贊成海外醫生來港有限度執業,但醫委會上周三的會議仍全數否決放寬海外醫生來港的方案。事後沒有任何與會者承認反對有關建議,但為何4個方案都被否決?原因據說是「技術上出了問題」。
奇怪嗎?醫委會的成員絕大部分是醫生,聰明過人,為何簡單的表決都會出「技術問題」?醫委會主席劉允怡在會議後表示,「講同做係兩回事」,暗指有人言行不一,公開說一套,投票時卻相反。但有委員反駁指投票方法奇怪,4個方案逐個投「贊成」或「反對」,無法得到一個主流意見。
反對放寬海外醫來港力量 仍過半數
4個方案逐個投票,有什麼「技術問題」?聽了有關人士的解釋,你仍然不會明白。但不要緊,事實告訴大家,4個關於放寬海外醫生來港工作的方案(註),其實都得不到過半數支持──
方案一:15票反對,14票贊成;
方案二:19票反對,9票贊成(1票棄權);
方案三:22票反對,3票贊成(3票棄權,1票無效);
方案四:17票反對,12票贊成。
沒有一個方案能得到過半數支持,怎會是「技術問題」?投票結果的信息很清楚:醫委會內反對放寬海外醫生來港的力量,仍然超過半數!
對非醫學界的人來說,4個方案到底有何分別,實在不容易明白。4個方案其實基本涵蓋了海外專科醫生來港工作的不同要求,除非有其他新建議,即使醫委會短期內再召開會議表決,結果也會一樣。
大家也許還記得,2016年政府提交法案改革醫委會,特首可以委任多4名業外委員加入,但醫學界和部分泛民議員聯手拉布,結果改革建議胎死腹中。現在醫委會組成已跟過去不同,經修訂的《醫生註冊條例》已在去年4月6日生效,醫委會由24名醫生和8名業外委員組成。雖醫生仍佔多數,但政府影響力應大增。那麼醫委會內反對引入海外醫生的「勢力」到底來自哪裏?
涉重大公眾利益 為何不明票表決?
公眾無法得到答案,因醫委會投的是暗票,令某些人真的可以「講一套做一套」而不為人知。一項關乎重大公眾利益的投票表決,為何不用明票?事實上除明票之外,若無法出席會議的委員,也應可以透過視像會議方式,向主席表達到底是投贊成還是反對票,務求令醫委會內32名委員都可以有機會表達他們意向,這才是投票表決應要解決的「技術問題」。事關重大,醫委會應開誠布公,增加透明度,令公眾「看得到」各成員對解決一個關乎所有港人利益的重大問題時,到底持什麼態度!
放寬海外醫生來港工作的議題看似簡單,只在「放」與「不放」;但由於醫學界內利益不同、各有思量,令議題變得十分複雜。
把議題分拆,海外醫生來港工作涉幾方面:是否需通過本地執業資格試?是否需一段實習期?是否需規定海外醫生在公立醫院工作一段時間?是否可效法新加坡設一份認可海外院校名單,名單上的院校畢業生可免試來港?又或是否可回到1997年前的安排,英聯邦國家醫科畢業生可以免試?
醫學會在3月發表了一項調查,結果顯示六成醫生贊成通過執業資格試的專科醫生可免除整個實習期,但必須先在醫管局工作3年、6年或以上。據醫學會負責人指,調查反映本地醫生並不反對海外醫生來港有限度執業,但前提是要協助解決公立醫院人手問題。
目前擁有海外專科資格的醫生,要先通過本港執業資格試,再完成半年實習,方可正式註冊。醫委會上周三的會議,就是討論應否放寬海外專科醫生實習安排。在這個問題上,各方意見紛紜。
醫學界有主張專科醫生考取執業資格後,必須在公立醫院工作3至5年才可免實習。支持這種意見的,多屬於私人執業醫生的組織。他們力主海外專科醫生要在公立醫院工作幾年,目的是減慢海外專科醫生轉往私人執業的速度,而要求留在公立醫院的年期愈長,理論上對海外醫生來港的誘因便相應下降。
至於非醫學界,特別是病人組織,則認為規定在公立醫院工作的年期太長,對海外醫生回流的吸引力就愈低,違反了吸引更多海外醫生來港的原意。
有人認為,醫學界普遍存在保護主義,抗拒外來同業來港加入競爭。事實上,醫生行業的保護主義非始於今時今日,更是「普世現象」。自由派智庫CATO Institute曾有文章Why Don’t We Have Free Trade in Doctors?(2017年4月24日),指全球自由貿易都集中在貨物交易、開放市場,但大部分專業服務卻設下了重重關卡、高度保護,尤其是醫護界。保護主義的結果,令醫生收入特別高。文章以美國為例,醫生平均年收入25萬美元,屬全美最高收入的2%階層,令醫療開支一年增加1000億美元!
更高透明度投票表決 或是解決方法
香港情况又如何?我手頭沒有資料,但據署理食衛局長徐德義今年1月9日回答張宇人議員提問時透露的資料,2017/18年度公立醫院全職醫生的整體流失率為5.8%,專科流失率則由5%至10.6%不等(頭3位是眼科10.6%、放射科10.1%、婦產科9.2%)。至於醫生人手「不足率」在2020年為7.5%,2025年為9%,到2030年則達10.3%。醫生不足,數字清楚道出了問題。
醫學界和醫生組織都公開表示贊成引入海外醫生,解決人手不足問題。既然有共識,斷無理由沒有任何方案可以得到醫委會支持!上周三的投票結果不關乎「技術問題」,是仍有委員不是「真誠」希望引入海外醫生。用一個更高透明度的投票方法表決,也許是其中一個解決方法。
註:醫委會4個投票方案,(1)海外專科醫生考執業試後,若曾在醫管局、衛生署或大學醫學院工作滿3年,即可免實習;(2)海外專科醫生考執業試後起計,需在醫管局、衛生署或大學醫學院工作滿3年,才可獲免實習;(3)海外專科醫生考執業試後,若曾在醫管局工作滿3年,即可免實習;(4)海外專科醫生考執業試後起計,需在醫管局工作滿3年,才可獲免實習。
原刊於《明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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