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鐵路為誰建造?

如果單從「維護股東利益」作為首要原則,港鐵一定會繼續成為眾矢之的,甚而可能淪為港人的「公敵」!

港鐵屢次出事,成為全城眾矢之的。然而在投資界,港鐵表現出色,對喜歡穩定增長及派息的「穩健投資者」來說,港鐵肯定是受歡迎的「愛股」。當前港鐵公司正是處於這種尷尬狀態:普羅大眾尤其議會政客,都力陳港鐵事故頻生、管理一塌糊塗;但從一家上市公司的運營業績和發展潛力看,港鐵其實屬於優質企業。

在極端的「好」與「壞」之間,經歷連串風波後,政府和新任港鐵主席及高級管理層會如何「整治」這家一度是港人引以為傲的「港產公司」?

最流行的建議,是把港鐵私有化,政府斥資回購所有港鐵股份(佔全部25%),估計所需資金約1000億元。其次,也有意見認為可以把目前非政府持有的25%港鐵股份改做優先股,持股人可收股息但沒有投票權,變相把港鐵變成政府全資擁有。

支持政府回購港鐵的其中一個近例,是新加坡政府在2016年把該國的地鐵SMRT全面私有化,重新收歸國有(由國有投資公司淡馬錫出手)。新加坡政府指由政府收購後,SMRT可以更有效扮演公共交通服務提供者的角色,不受市場短期的壓力影響。

如果政府收回企業經營就萬事大吉,可以解決一切問題,那麼世界上最好的企業都應該是國企!現在香港凡出狀况的環節,都有人大聲疾呼要求政府回購,港鐵如是,領展、過海隧道亦如是,彷彿政府回購經營,這些企業就會脫胎換骨。

曾幾何時,香港的「主流」意見都認為國企沒有好東西,因為政府辦事以少做少錯、按章工作為原則,效率、創新、盈利、競爭意識等都不在考慮之列,政府先天上就不適宜營運業務。現在大部分人都批評領展只顧利潤,忽視社區需要,但事實的另一面,是大部分政府管理的街市都乏善足陳,給人殘舊破落的感覺!

新加坡SMRT跟香港地鐵都在2000年上市,之後的發展卻截然不同。SMRT在上市10年之後,經營即開始停滯不前。由於利潤欠佳,公司缺乏資本投入提升服務系統,令服務素質不斷下降,列車經常發生故障,更曾經有鐵路維修工人在站內工作時被列車撞死等嚴重事故,最終令新加坡政府要出手回購,以息民憤。

港鐵的表現卻是另一回事。自2000年上市至今,港鐵股價已上升近3倍,2007年地鐵與九鐵合併後,港鐵成為本地鐵路系統的壟斷經營者,佔全港公共交通市場份額達49.1%,加上有沿線上蓋的物業發展權,政府也會以不同方式資助港鐵發展鐵路項目,加上近年積極拓展海外業務,令港鐵成為一家利潤豐厚的企業,與新加坡SMRT上市後經營陷入困境,不可同日而語。

港鐵受益政府政策優惠

港鐵問題出在哪裏,專家做過的分析不計其數。港鐵當年上市,擺脫政府,成為一家以市場為主導的公司,原意是希望利用「市場力量」引導港鐵發展,令其成為更有效率和效益的企業。為了令港鐵「徹底」地按商業模式運作,港鐵私有化時,政府承諾不會干預港鐵公司的重要商業決定,甚至不會反對其得到大多數董事支持的決定。換言之,政府即使是大股東,但受條例限制,無法左右港鐵的重要商業決定!

雖然是按商業形式運作,但港鐵其實仍受益於政府不少「政策優惠」,包括獲得沿線上蓋的物業發展權。即使每項發展都要經過商談,但由於政府支持港鐵以「運輸加物業」的模式運作,港鐵取得土地發展權的機會始終佔優。

至於拓展鐵路項目時如果沒有物業發展權,政府就會提供資助,例如西港島線因沿線都是已發展地區,無地可用,結果政府以127億元資助港鐵發展該項目。至於南港島線(東段),政府則向港鐵批出黃竹坑地皮的物業發展權,作為項目資助。此外,造價昂貴的高鐵香港段工程,也是由政府一力出資,港鐵只擔任工程管理,毋須承擔龐大的資本開支。

運輸政策方面,政府已確立了公共交通以鐵路運輸為主的政策,目前港鐵佔全港交通工具市佔率近五成,逐步拋離排第二的巴士(佔有率約35%;過去港鐵和巴士的市佔率基本打平)。2007年地鐵、九鐵合併後,港鐵一家獨大,在鐵路為主的運輸政策之下,港鐵成為全港唯一一家建造、營運和發展鐵路運輸的企業。

一鐵獨大,又有政府「政策優惠」和項目資助,令港鐵成為一家擁有獨特優勢的企業。然而,作為一家上市公司,負責營運服務全港市民的鐵路運輸,港鐵應該以股東利益為先,還是把服務市民作為首要考量?論人數,港鐵股東的數目一定遠少於使用港鐵的人數。如果單從「維護股東利益」作為首要原則,港鐵一定會繼續成為眾矢之的,甚而可能淪為港人的「公敵」!

如何解決港鐵的困局?曾經有研究報告主張政府回購港鐵股份,參考機場管理局模式,成立「鐵路管理局」。機管局只管理一個機場、3條跑道,相比港鐵覆蓋全港,合共10條幹線,每日500多萬乘客量,港鐵的營運和管理比機管局要複雜得多。從營運數據看,港鐵誤點和意外的比率其實相當低,但港鐵由於是交通大動脈,一旦出事──即使是小意外──乘客都會忍無可忍。如此龐大的機構,由政府以「管理局模式」營運,真是談何容易!

港鐵股東可約法三章 規定承擔社會責任

作為全港主要公共運輸服務提供者,港鐵為市民提供優良服務是天職,其重要性絕不能低於照顧股東利益,不然政府也不應向港鐵提供各項政策優惠。在企業管治結構上,控股股東其實可以「約法三章」,規定企業必須承擔某些社會責任。

莫忘初心,港鐵早年口號「地下鐵路,為你建造」,其為香港人提供「平靚正」服務,應該就是港鐵對港人的社會責任。港鐵的成功,全賴香港人支持──政府向港鐵投入的資源,都是香港人的財富。政府承諾不干預港鐵的商業決定,是否應該加上一個前提,就是要先確保乘客利益得到充分照顧(主要是票價和服務水準)。孰輕孰重的原則定下來,就應該不會出現當前事故頻生仍加票價3.3%的愚蠢決定吧!

原刊於《明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陳景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