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牟利機構的競爭與透明度

開拓政府以外的資助來源,目的在於鼓勵非牟利機構奮發,並按照牟利企業做法參與市場競爭;唯有「第三界別」也能有效創新並提升生產力,才可望為因經濟轉型而流失的就業者建立足夠優質職位,紓緩本地收入不均的現象。
自1980年起,全球實質人均 GDP 持續飆升,出現人類歷史上前所未見的增幅,全球經濟變得更為自由開放,互相融合的程度大大提高;哈佛大學經濟學教授舒爾化(Andrei Shleifer)將這段經濟高增長期稱為佛利民(Milton Friedman)時代,期間共產經濟體紛紛融入世界市場,而南亞、拉丁美洲、撒哈拉以南非洲,以及其他發展中經濟體,亦相繼納入環球經濟之列。
 
與此同時,全球貧窮比率亦大為下降,世界銀行報告指出:「雖然全球發展中國家人口增長59%,但每天收入少於1.25美元者的比率,就由1981年的52%減至2010年的21%。」
 
不少較落後的發展中國家的貧者晉身為中產階級;按堅尼系數計算,這使全球收入不均程度由1980年旳0.665減至2006年的0.61水平。
 
不過,世界各地卻又屢見傳媒報道全球化導致收入不均惡化,更令貧者愈貧,究為何因?
 
反觀富有的發達國家中,不少處於高收入水平的中產階級在全球化及環球經濟高速增長期間,生活水平卻一直未見踴進。
 

備受忽略的減貧效應

 
可見即使全球收入不均現象已見改善,但很多國家的本地收入不均現象卻日趨惡化,且為傳媒廣泛報道。改善全球收入不均屬於人道關懷範疇,但本地收入不均則是各地政府須面對的政治問題,備受傳媒關注。
 
正因此問題引起熾熱討論,頓產生誤導,使人以為各地不均及貧困現象惡化是由全球化觸發、經濟高增長並未惠及貧者、經濟學上的滴漏(trickle down)效應未能發揮作用等誤解(真相卻正好相反)。事實上,全球化在減貧及促進增長兩方面所發揮的巨大經濟效益備受忽視,人們往往被誤導以為經濟效率與經濟平等會此消彼長。
 
人們於是以為有助促進經濟效率的政策會有損經濟平等,反之亦然;世界各地左、右兩派為此而爭論不休;右派推崇效率及高速經濟增長,左派則主張較大程度平等,即使犠牲經濟增長亦在所不惜。但自1980年以來的數據顯示經濟效率與經濟平等並不存着此消彼長的關係。
 

經濟改善的隱憂所在

 
今時今日,拜經濟增長所賜,人類較以往富裕健康,工時較短、壽命較長,有較多餘錢購物,也有較充裕閑暇參與志願工作,也即是說為非牟利機構無償工作的人愈來愈多。
 
這全仗各地商業機構努力不懈,在生產力、創意的範疇都大獲豐收,在競爭激烈、日益融合的環球經濟中突圍而出,可以說市場競爭逼使牟利機構需要做到最好。
 
事實上箇中自有不少挑戰。隨着第三次工業年代的來臨,企業持續大事革新,高科技進一步提高生產力,大量削減職位,引發各類社會及政治難題。
 
公屋商舖私有化亦創建了不少優質職位,地產霸權口號事實上未必準確。(亞新社圖片)
公屋商舖私有化亦創建了不少優質職位,地產霸權口號事實上未必準確。(亞新社圖片)
 

各地政府應否為保障就業而勉力維持生產力較低的企業?

 
以日本為例,一直沿用的零售分配系統既過時且營運費用高昂,可謂人所共知,但由於須以此作為讓少數長者賴以維生的一種社會保障,於是不惜代價亦一直維持下去。同樣道理,為保障就業而盲目扶持低效率、低生產力企業,可算是代價不菲兼低效的社會保障,實在有損經濟。
 
日本遲遲未能實行經濟結構改革,作繭自縛,至今仍在經濟困境中泥足深陷。保住少數長者生計的顧慮,窒礙舊有零售分配系統的改革,無法創造高薪職位及增加就業機會,令整體社會經濟受損。
 
不惜一切亦力求保留夕陽工業的安排極度不智,想深一層,就可知這不過是經濟效率與經濟平等勢難兩全論說的另一版本;若以此論說理解,可說成是日本但求經濟平等,犠牲經濟增長。
 
不幸地這種誤導的觀念到處不乏信徒;香港不少有識之士認為將公共屋邨商舖私有化,有損一小撮老店東,因而斷不可行,也有人慨歎夫妻檔的舊式店舖會在發展中湮沒;持此一觀念者卻未有考慮到,公屋商舖私有化增加經濟效益,從而創建不少優質職位。
 

創造就業的希望所寄

 
另一可行辦法是透過非牟利機構創建職位,尤其是優質職位,以吸納流失員工。但非牟利機構必須致力創新、提升生產力。即使職位素質較低,亦須努力爭取政府資助、私人捐款、商業贊助或付費客戶,以確保經費來源穩定。
 
主要靠政府資助的一貫做法,正是非牟利機構生產力偏低的原因。政府即使口口聲聲重視創新,卻不願承受資助項目失敗的風險,因而無助鼓勵創意;從來創新必須勇於嘗試,難免會有錯失,但非牟利機構都知道,敗績會有損日後獲政府資助的機會。這削弱了他們創新的誘因。
 
依賴政府資助,就需接受種種官方條例規管,每每壓抑創新和提高生產力的意欲。政府往往傾向資助慣常項目,而冠以創新之名,而項目表現的評審者,則會為免令身為資助來源的政府尷尬而從寬處理。
 
非牟利機構必須增闢資助來源以促進創新並提高生產力,在營運上取得較大彈性,才有望充分發揮創意。政府在規劃有關項目範疇之餘,必須同時確保項目由非政府機構(牟利或非牟利)按公平競爭原則進行,並把資助直接支付予服務對象,再由服務對象支付予代理機構,以確保服務對象直接受惠。
 
本港無論幼稚園學位、長者門診醫療費、護老院宿位,均以代用券方式資助,其實文化藝術、 娛樂、輔導、教學、培訓、個人護理、醫護、安老、幼兒護理、市政等各項社會服務,也可採取同一資助形式,現在已漸多以牟利與非牟利機構合辦的方式營運,但撥款仍主要直接交給代理機構,而非直接支付予服務對象。
 
此外,一項至關重要但往往被忽略的營運條件,在於為當事人提供服務的機構之間,必須保持互相競爭的形勢。要創造實質競爭條件,直接向服務機構提供資助的方式,應不及直接支付予服務對象或代用券的形式有效。
 
不少非牟利機構在營運上受行內自保的思維左右,甚或整個界別或專業近乎由少數機構壟斷,並且高度工會化,同行之間自然缺乏競爭,努力爭取服務對象變得不必要,削弱提高生產力及創建優質職位的意欲,令整體經濟受損。
 

財政開源的營運效益

 
問題是由於政府直接向服務機構提供資助,使服務對象變得並非服務焦點所在,削弱服務機構向服務對象投放應得的關注的意欲。
 
至於實務層面,一旦有關服務僅僅取決於政府與服務機構之間的夥伴關係,就會純粹受政治因素影響,互相牽制,形成一種共生關係。這種關係令服務機構往往因成為知情人而得利於尋求政府資助以及借助政府影響力;政府則由於提供贊助及財政支援而獲得政治上支持;服務機構之間的競爭純屬政治性質,但求爭取政治影響力及撥款資助,而非為服務對象提供較佳服務而作出市場競爭。
 
政治競爭有礙創新,並帶保護主義色彩,部分機構在服務供應上不求有功,但求無過,與通過市場競爭改善服務的宗旨背道而馳。資助來源多元化實有利於服務對象,政府以外的財政來源可包括牟利企業贊助、私人捐款、服務對象直接支付等。政府資助若能與私人捐款配對,或直接分發給服務對象,當可加強應有效能。
 
要開拓另類經費來源,非牟利機構必須在業務上提高透明度及問責性,政府可從中發揮關鍵作用,通過設立管治及監管架構、制訂匯報標準、審計規定,並要求非牟利機構提高營運透明度、如上市公司般向公眾交代業績的安排。
 
廣拓資助來源的目的,在於鼓勵非牟利機構奮發,並按照牟利企業做法參與市場競爭;唯有第三界別也能有效創新並提升生產力,才可望為因經濟轉型而流失的就業者建立足夠優質職位,紓緩本地收入不均的現象。經濟效率與經濟平等根本並非不可共全,只要釋放爭取服務對象的動力,充分發揮市場競爭的實效,二者必能兩全其美。全球化已證明了提升經濟增幅與減輕全球收入不均確實可以兩者兼得。
 
原文刊於《信報》,獲作者授權發表。
 

王于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