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香港法律大、政策大抑或亞視最大?

即使我們接受政治凌駕一切的國策,我想不出香港回歸後,亞視的存在對中央和特區政府作過什麼積極貢獻?讓亞視清盤安樂死,中央和特區政府會有什麼損失?
本文題目是二次創作。原來的版本「究竟香港係法律大、政策大抑或係特首最大?」出自其免費電視牌照申請被特首梁振英否決的王維基口中。這句話在香港電台舉辦的2013年金句選舉上,成為最多人投票支持的金句。
 

法律——特首不斷重覆的「依法辦事」

 
先說法律,僱主欠員工薪金屬違法,政府有責執法。特首梁振英近期說得最多的話是政府會嚴格依法辦事,以及政府會維護香港的法治。讓我們先看下面一宗涉及亞視的案件。
 
上星期五(1月30日)裁判法院聆訊亞視拖欠7至9月員工薪金的案件。控方(政府)透露尚有42張傳票未送達被告手中。辯方(亞視)以此為由,要求將案件押後至農曆年後才處理,而控方表明不反對。法官質疑為何要花時間郵寄傳票,然後立刻將案件押後半小時,要求有關官員親身將傳票派遞給在現場的被告手裏。同時,法官認為案件並不複雜,並因涉及拖欠薪金,為了司法公義應盡快處理。於是他只同意把案件押後兩個星期(即農曆新年前)處理。
 
這宗法庭小事,一般市民,包括被拖欠薪金的亞視員工看在眼裏,心中有什麼感想?他們會認為政府對待長期拖欠薪金的亞視與對待其他欠薪僱主是一視同仁嗎?
 
其實這宗案件要處理的欠薪個案是到去年11月為止。亞視在去年12月依然拖欠薪金。然後發生怪事:大股東「做好心」借錢給部分員工,幫助他們度過難關。欠債還錢是道理,所以借錢的員工要簽署借據,同意一旦有薪出,或自己離職便要立刻還錢。這個把欠薪員工變為債仔的辦法是算到絕的創意思維。若亞視真的要面臨清盤,員工可以從政府設立的破產欠薪基金拿回欠薪,然後還錢給大股東,否則後者可以依法追究。除了口頭表示此舉不可接受外,政府完全沒有採取任何行動,以解決這個鑽法律空子令納稅人代替股東出糧的惡行。
 
亞視以債代薪,政府完全沒有採取任何行動,以解決這個鑽法律空子令納稅人代替股東出糧的惡行。(亞新社圖片)
亞視以債代薪,政府完全沒有採取任何行動,以解決這個鑽法律空子令納稅人代替股東出糧的惡行。(亞新社圖片)
 

政策——行政會議成員及官員的反應 

 
跟着談政策。早前行政會議召集人林煥光接受傳媒訪問,表示做了40年公務,未見過亞視一方面拖欠員工薪酬,另一方面有股東向財困員工借錢這麼荒謬的事。讓我們看看行政會議成員有什麼責任?
 
根據《基本法》,行政會議是協助行政長官決策的機構。2013年,特首梁振英以避免惡性競爭為由,否決香港電視的免費電視牌照申請時,再三強調這是特首會同行政會議的決定。當時香港市民一面倒地批評政府把最積極、最有創意,亦投放了龐大資源製作新節目的申請者拒諸門外,是個違反香港自由經濟原則的荒謬決定。我亦撰文指出,政府批准新電視牌照的一貫政策是不設上限。這項違反原有政策的決定演變為一宗尚未完結的司法覆核案件。
 
在原有兩間免費電視台之間,哪間不能承受多一個競爭對手?我相信一個五歲大的香港小孩都懂得答案吧!基於集體負責原則,行政會議成員(包括召集人)須為這個荒謬決定負責吧!
 
其實涉及政府與亞視的荒謬事豈止欠薪一宗。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在回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指去年11月,通訊局已經向行政會議提交有關亞視續牌的建議。(據報道,通訊局建議政府不應與亞視續牌。)林煥光在訪問時表示,行會仍未收到有關亞視續牌的訊息。換句話說,政府仍未把有關通訊局的建議及政府的結論呈交行會討論。
 
亞視的牌照將於今年11月屆滿,而法例規定假如政府不續牌,須給予對方12個月通告。既然時間如此緊迫,為什麼梁特首遲遲不就亞視續牌一事徵詢行會的意見?
 
坊間有傳聞指政府是希望等到有「白武士」出現拯救亞視後才一併考慮,以便可以找到理由續牌予亞視。一天政府拖延審議亞視續牌,這個傳聞只會愈來愈多人相信。協助行政長官決策的行會成員(包括召集人)是否有責任跟進這宗令市民感到荒謬的緩慢決策?
 
政府施政理應以社會大眾利益為根本。但在處理亞視的屢次違反牌照規定(例如任由沒資格的投資者干預電視營運),長期欠薪,以至續牌上,政府的政策目標好像是以亞視為先。每次官員就亞視的問題發言,不少市民覺得他們像個獨立評論人,而不是個有權有責去管治香港的主要官員。

 

亞視不斷虧本、換股東、注資、再虧本,再換股東,屢敗屢戰,愈輸愈有,理由只有一個,就是有股強大力量,不想它垮台。(亞新社圖片)
亞視不斷虧本、換股東、注資、再虧本,再換股東,屢敗屢戰,愈輸愈有,理由只有一個,就是有股強大力量,不想它垮台。(亞新社圖片)

 

亞視——究竟對中央和特區有何貢獻?

 
現在談主角亞視。亞視執行董事葉家寶自嘲,長期不能自負盈虧是亞視特色。為什麼一間長期虧本的企業在連續21年被評為最自由經濟體系的地方可以生存這麼多年?
 
2008年底,亞視委任王維基為行政總裁時,我已撰文指出,亞視不斷虧本、換股東、注資、再虧本,再換股東,屢敗屢戰,愈輸愈有,理由只有一個,就是有股強大力量,不想它垮台(見《亞視不倒的背後力量》一文,收錄在拙作《不平則鳴》書內)。不過,前文亦分析,按無綫與亞視收視率九比一(現在差不多是十比零)的情況,亞視結業其實不會令市民對中央或政府的觀感變差(或更差)。
 
今天香港有一小撮人替亞視做騷打氣,說什麼亞視是港人集體回憶、文化遺產等,所以不能倒,其實是揣摩中央心意,賣口乖而已。在中央強勢壓港的情況下,假如讓亞視完成歷史任務,新加入的免費電視台只會比無綫更中立或更愛國。況且,假如有得揀,哪個有興趣在香港投資經營免費電視的愛國商人會保留亞視這個招牌?
 
現在通訊條例規定,電視台的管理人員須是香港永久性居民。電視台的股權變動亦需要政府批准。所以香港的免費電視台不會落入外國勢力手中。現在政府予港人的強烈印象是使用一切辦法、甚至不惜用盡酌情權,違反原有政策及決策程序,務求亞視可以苟延殘喘。這樣做是不斷損害香港的自由經濟、法治、以至一國兩制下特區政府在內部事務上的高度自治權。
 
即使我們接受政治凌駕一切的國策,我想不出香港回歸後,亞視的存在對中央和特區政府作過什麼積極貢獻?讓亞視清盤安樂死,中央和特區政府會有什麼損失?
 
原文刊於《信報》網站,獲作者授權發表。
 

王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