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須擺脫國際定位賣國貨

本港市場無疑是基於商機或國家任務,在政策及定位上有所傾斜,但如作為聯繫者的角色定位,爭取大型企業在港上市才是省招牌之作。

在政府的主導和牽頭下,似乎涉及接納有關同股不同權股權架構的爭議已有共識。為迎合新經濟公司上市稍作彈性,更銳意希望吸引相關公司在港作第二上市,目標當然是在美國為首的一批中資科網股吧。

如把交易所視作為一間超級市場,貨品當然愈多愈好。而作為國際金融中心,不論在資金流及策略位置上都較同區市場有優勢,港股平台定位是要成為一間百貨公司,最好當然是有來自四方八面的貨物品種以供選擇,而非向後退,在不知不覺原來已成為一間掛國際市場定位的國貨公司。

幾年前,港交所(388)衝出海外四出推介,成功招攬一批國際品牌及跨國企業,以不同形式上市。普拉達(1913)、新秀麗(1910)之後,還有好幾間以預託股份或第二上市形式在港買賣的班霸。可是,繼去年淡水河谷後,另一隻以預託股份形式上市的Coach(6388)亦宣布有意除牌,更甚是,當日有在港發行股份招股集資、以第二上市形式掛牌的全球最大商品交易商嘉能可(805),亦都決定撤回在港上市地位。

納指七雄 形同虛設

以嘉能可為例,股份在本港交投今年頭10個月合共頂多只有逾2,000萬股,比第一上市地倫敦少得多。數在港第二上市較為成功的例子,可能僅僅局限於宏利金融(945)而已,但不要忘記是,宏利當年是向保單持有人派股,增加在港的股東基礎。

當年,港交所在國際市場四出推介,的確有不少公司相信在港以不同形式上市,會有助提升知名度及方便打入內地市場。但當年引進的一批公司其實有近半已告離場,說穿了,作為國際巨企或大型品牌,股份長期沒有成交,實在太過丟面,跟推廣原意相違背。大家還記得十幾年前引入的「納指七雄」嗎?隻隻納指巨企,十幾年來長時間零成交下,仍保持一個形同虛設的在港股份買賣地位,多肉酸。

本港市場無疑是基於商機或國家任務,在政策及定位上有所傾斜,但如作為聯繫者的角色定位,爭取大型企業在港上市才是省招牌之作。互聯互通機制下,ETF互通及新股通是最令市場憧憬,港交所亦提及過希望蘋果(AAPL)也可在港掛牌,讓大中華市場投資者買賣其股份,但若不想辦法搞活非第一上市地位股份成交,蘋果即使願意來,最後仍步其他巨企後塵,高調而來,低調離場。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胡孟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