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達至「碳中和」有兩個手段,一是減排,用新能源取代化石燃料,另外一個方法就是「固碳」(Carbon Fixation),通過生態建設、土壤固碳、碳捕獲、利用與封存等工程及技術,去除那些不得不排放的二氧化碳。
目前主要有物理固碳和生物固碳兩種方式,物理固碳是將二氧化碳長期儲存在開採過的油氣井、煤層和深海裏;生物固碳是利用植物的光合作用,將二氧化碳轉化為碳水化合物,以有機碳的形式固定在植物體內或土壤裏。
官方碳匯市場的運作機制
種樹是其中一個吸收二氧化碳並將之儲存在樹幹和樹根裏面的方法,這些碳在植物死去或被燃燒的時候,便會完完全全把已封存的碳釋放出來。但不是所有植物吸收的二氧化碳都是有價值,且獲認定能在交易市場買賣的碳匯(Carbon Credits)。市場上有聯合國官方認可的市場(Mandatory Market)或由民間組織設計的自願性減排計劃(Voluntary Carbon Market)。
官方認可的市場是2001年《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第7屆締約國會議上,通過落實《京都議定書》機制設計出來的。發達國家的工廠可以投資於表列中的發展中國家,在那裏造林,其中能吸收的二氧化碳量便可計算為碳匯,用來對沖在發展中國家工廠的碳排放。
重點是不可以計算已存在的樹林,只能計算新種增量的部分,而哪一類型的品種可獲計算也詳列在表中?他們訂了一個認證方法──清潔發展機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CDM),有些植物已經有商業價值的便不能計算,因為這牽涉到雙重收益。
自願性市場
其後,民間組織自行推行另一個不屬於官方的機制──VCS(Verified Carbon Standard),已佔自願性市場的80%,另外一個叫「黃金標準」(Gold Standard)只佔有市場15%。自願性市場認可的碳匯CER(Carbon Emission Reduction)已發展到成交量比官方認可市場還要大,但是價格方面,CDM的價格是VCS的一倍。
站在林主立場,肯定是希望做價格最高的,但是站在買家用來對沖自身碳匯的角度,他們更傾向於買便宜的品種。如果能達到同樣效果,但價格便宜一半,低價格者一定會受歡迎,所以VCS市場佔有率比CDM便是基於這個道理。CDM仍存在的原因是林主不拿出來賣,但可以有估值可以拼表在資產負債表當中。
原刊於《經濟日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