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科技的不斷進步,人類的生產力亦不斷增長。照道理,人類應有足夠的條件走向「共同富裕」。然而,貧富懸殊的問題依然在世上普遍存在。即使富強如美國,亦長期沒法解決國內的1比99的問題。因此,若果中國的領導人真的有辦法帶領14億中國人走向共同富裕,真可謂居功至偉,更可視作為人類的整體發展作出貢獻。
透過財富分配達到共同富裕?
我之前對中國政府提出這個路向有所擔憂,並非因為不認同這項政策的大方向,而是擔心政策實施起來會過度簡單化,變成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叫商人把手上的財產交出來,供其他人分享。那就會嚇怕商界,令商界不敢再在中國作進一步的投資,以致影響中國的復興大業。
商界之所以會這麼擔心,是因為中國政府想透過「第三次分配」的方式來達致社會的「共同富裕」。讀者可能對何謂「第三次分配」不甚了了,我在這裏先解釋一下。
一般而言,現時我們的社會會透過以下的三種模式,對社會新創造的財富進行分配。最先出現的一次,是在企業的層面進行。現時人類所創造出來的財富,大部分透過以股份制為基礎的企業所創造出來。參與創造的有企業股東與企業工作人員。
股東的投資回報是企業所派的股息,工作人員的工作回報是工資。股息與公司的盈利掛鈎,但工資卻只看人力市場的供求。結果,出錢的人所得的回報大部分情況下都高過出力(包括腦力)的人。
為了對這種不公平的現象進行修正,政府需要透過徵稅的方式,去扶助弱勢社群,以及為社會提供必須的社會服務。否則很多出力的人,就可能連個人的醫療問題與子女的教育問題都解決不了。這種做法屬財富的第二次分配。
政府希望大企業善盡社會責任
至於財富的第三次分配,一般是透過富人的善心去落實。當一個人積累的財富超越他個人及子孫後代的需要時,他會很自然地想透過他者去發揮他的財富功效,亦即是會利用他的財富去做公益事業。可惜,世上亦不乏只懂得追求財富擁有量的守財奴,他們不懂得亦不著重發揮財富的使用價值,以至第三次分配的實際作用相對有限。
今次中國政府的構思,似乎是要向一些超級富裕的企業着手,引導他們在交稅之餘,還得做大量的捐獻,以減少中國貧富懸殊的程度,讓社會可以走向「共同富裕」。
本來,如果政府只是透過教育與宣傳來勸喻企業捐獻,而不施加任何政治壓力的話,企業是不介意在自願的基礎上盡一點社會責任的。問題是中國政府的氣勢太強,商界擔心不順從政府的要求會被整頓,所以大都覺得很有壓力。
加上,中國政府對政策的宣講還不太詳細,商界根本弄不清楚,要有多少財富,才有責任非捐不可?要捐出一個怎樣的比例,才符合政府的標準。如是商界才會人心惶惶,心中沒法有底。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