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芝蘭:香港專業建構中國軟實力

「所謂軟實力,就是一種相對於硬實力的概念。何謂硬實力?古時代,各勢力利益矛盾,又或理念不合,通常以武力解決問題,強者勝,弱者敗;現代社會不會老是打仗,改用經濟制裁。

「在增強國家硬實力的同時注重提升國家軟實力,不斷增強發展整體性。」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近年多次強調國家的綜合實力,提醒國民綜合實力由硬實力和軟實力共同結合,兩者同樣重要。一帶一路是目前中國最宏大的策略,在這個框架下,中國必須繼續建構自身軟實力,促進和沿線國家的合作,鞏固各方的互利關係。香港城市大學公共及政策學系教授李芝蘭致力研究一帶一路,曾撰文分析香港於此國策下的定位,倡議香港以其專業服務優勢為國家軟實力貢獻。最近,她和其研究團隊獲得香港特區政府中央政策組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資助計劃撥款,研究有關香港專業服務業在一帶一路的角色及其可持續發展,並組建跨學科應用研究平台「香港持續發展研究樞紐」,連結大學與社會業界。「探討香港與國家軟實力的關係之前,我們先要理解何為『軟實力』。」她解釋,「軟實力」一直以來都是比較傾向學術性質的概念,公眾必須清楚瞭解它的含義,才有利日後討論。

 

軟硬實力兼備:可親的獅子

「所謂軟實力,就是一種相對於硬實力的概念。何謂硬實力?古時代,各勢力利益矛盾,又或理念不合,通常以武力解決問題,強者勝,弱者敗;現代社會不會老是打仗,改用經濟制裁,某弱國不聽話了,某強國就不跟她做生意,弱國唯有就範。」簡言之,硬實力就是軍事力量、經濟力量。古語有云: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贍也。以軍事力量、經濟力量等強硬手段逼使別人,雖然時有效用,但總歸難以收服人心。「軟實力剛好相反,不是武力,不是財力,而是吸引力。以交朋結友作喻,怯於你武力而交往的說不上朋友,受你財力引誘的也說不上朋友,唯有真心喜歡和你相處,給你的魅力吸引的才是朋友。」從國際政治層面看,中國培養軟實力的結果,就是建構出受別國欣賞的文化內涵和形象,得到地區內的影響力。

2014年3月,習近平到訪法國,提起「拿破崙的名言」:「中國是一頭沉睡的獅子,當這頭睡獅醒來時,世界都會為之發抖。中國這頭獅子已經醒了,但這是一隻和平的、可親的、文明的獅子。」李芝蘭認為,中國如要透過一帶一路向世界宣揚「可親、可喜、可愛、可敬」的中國形象,程式理性相當重要,可在矛盾出現時發揮作用,而香港則可於此方面盡一分力。德勤(Deloitte)2016年全球軟實力報告指出,香港的軟實力位列亞洲城市第一位。香港的人才來自世界各地,77萬人從事知識型產業,分別來自39個不同地區,全球與香港有直接聯繫的院校和企業高達3,491間,有業務往來的國家達79個,任何企業來香港都可以輕易找到對應的協作夥伴。

 

讓一帶一路項目在港簽訂合約

「我們可以想像,未來一帶一路的商業項目、大型基建項目會愈來愈多。這些項目可於香港完成合約簽訂,在香港法律體系的框架下,處理日後的法律問題。」李芝蘭補充,香港法律制度聲譽良好,聞名海外。國際市場信任香港法律專業,願意把項目託付我們負責,此為香港的軟實力。一直以來,香港擔當著中國對世界的視窗。中國改革開放以來,吸引外資流進中國,近十年更積極推動中國企業「走出去」。「這是香港長久以來的角色,我們此方面的基礎很強,日後亦需做得更好。」

李芝蘭表示,軟實力作為一個經濟體的吸引力,通常是來自國家自身的文化魅力。而國與國交流之間,如何在外交溝通、貿易往來上展現文化魅力,則是一種藝術,箇中要求比一般生意複雜得多。不過,她認為香港已具備相當濃厚的文化氛圍,加上專業服務素質優秀,有條件發展成為一帶一路軟實力樞紐。「譬如說,某個項目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開展了,某地段將會發展新基建,當地的鄰里關係會受影響。從前,政府和商人可能不太理會這些,但現在我們要體現文化魅力,就總不能忽視鄰里關係等種種細節。香港的社區關係管理經驗豐富,擁有充足人才,可以從中幫忙協商。」她繼續說明,香港的社工相當專業,過往中國的社會工作發展都是參考香港的,證明香港在這些專業範疇的領先地位。

「所有項目都會涉及風險,剛才說的例子就屬於社區風險,若不謹慎處理,可以引起民怨,甚或激發示威。其他風險例如商業風險、管理風險、主權風險等都需注意。」李芝蘭指出,處理風險的最佳方法是避免風險發生。「對比中國,香港的仲裁與和解(arbitration and mediation)要更專業,這方面的技術需要進一步加強,未來可以藉此規避很多一帶一路項目的風險。」她又指出,香港的專業技術大派用場,將為面對世界的「中國品牌」錦上添花,增加其抵禦風險的能力,同時令香港的國際聲譽更上層樓,更能體現出一國兩制的獨有優勢。

 

一帶一路的國際法框架

各國的法律基礎不盡相同,企業開拓海外市場時,由於兩地法律見解差異而失利的事件時有發生。中國也不例外,蘋果公司、New Balance、著名籃球前運動員米高·佐敦都曾先後就商業法律問題與中國的企業和局方起爭執。一帶一路將啟動多個項目,涉及金額無可估量,因此需要事先解決法律差異所帶來的潛在問題。「事實上,國際上一直有人推動發展一套模範商業法,當兩國商業法出現矛盾時,雙方可以參照這套模範再作判斷,有利達成協議。」李芝蘭更指出,聯合國也有推動相關工作,形容模範商業法的作用在於 harmonisation(促進協調),減輕由於兩國商業法的矛盾所產生的衝突。

她表示,中國如要建立適應一帶一路的國際法框架,需預先考慮各種商業交易的風險。「在一帶一路的大格局下,我們可以預見一些超大型項目。何謂超大型項目?它們的合約方不會是企業,而是政府。過往曾經發生過一種意外:由於某國政府換屆了,新政府表示不會跟從前任政府路線,所以前任政府所簽訂的合約都失效了。這種主權風險便是建立國際法框架時必須考慮的。」香港可以先在研究方面著手,預先衡量沿線各國風險,避開風險高的時間與地方。「香港是健全的法律中心,應該更積極地參與這方面的一帶一路事務。」

 

原刊於《商薈》2017年3月刊,本社獲授權發表。

本社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