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林煥光(二):行政立法關係為何比三年前更惡劣?

新一屆政府這幾年來的表現,我認為始終未能建立一套好的行政立法運作關係,不要說泛民,就算建制派,很多時候政府都不能夠掌握足夠的支持。為何在掌握60%票數的情況下,很多法案仍然不能順利通過?行政機關需要在剩下的任期內,在這方面下工夫。

政改還有兩日就進行表決,正當立法會行管會忙着處理當日保安的安排時,不少人正在總結歷年政改的經驗,籌謀下一步如何走。在上一篇專訪〈專訪林煥光(一):否決政改方案後,下一步怎樣走?〉,林煥光跟我們分享了他的看法。本文他會繼續講述他對今日行政立法關係惡劣的一些看法。

整理:馬文煒、李敏貞

文:文灼非社長
林:林煥光議員

特區施政正在倒退

文:希望請你能從宏觀的角度去分析一下香港的局勢。數年前你曾為洪清田主持的香港教育學院管治與公民研究中心的「人文香港」系列做過一個深度演講:多元社會的行政、管治與政治,對行政立法關係分析得十分深入,主要分析2011前後的香港局面。後來的變化很大,梁振英上了台,你加入了他的團隊,做行政會議召集人,可否用當時的分析架構,用現在的時空分析這幾年的變化,整個形勢是否比三年多前更惡劣?

林:我當時用一個中長期的視野去看香港:現在是怎樣、可以怎樣走、有什麼制肘、有什麼須要關注等。雖然是三年多前的分析,但大體上很多中長期因素轉變不是很多,如內地呼籲三權合作的問題,《基本法》已經說了,我不會說這是「三權分立」,我會以另一個觀念說這是「三權並立」,「分」好像一定是對抗的;「並立」便是獨立地存在,即行政、立法、司法裏面「並立」是指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舉個例子,在法官的任命要經過行政長官,立法會要通過行政機關的預算、法例等等,其實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是說分立就是互不相干,在這樣的情況下,除非《基本法》有很翻天覆地的變化,否則這樣的格局是不變的。

現在大部分人都在說行政立法關係比三年前更惡劣,某些技術上的確如此,因為現今有部分議員懂得拉布,但這樣的行為本來不會牽動整個行政立法機關在憲制或《基本法》上的關係。拉布是一些小麻煩,是可以處理的,當然要靠立法會通過協商去處理,全世界的議會都要處理這些問題,最終亦能處理完善。在《基本法》設計之下,行政機關不可以單線式行政主導的思維去施政,無論中央怎麼看,無論個別從政的人士怎樣想,和立法會某些主要黨派某程度上的分權是必要的,當政府不能拉攏一些主要政黨去支持施政的重要方針,實際上只有白說。

回歸17年,很大程度特區的施政比起以前是正在倒退,當然你可能會說政黨政治始終在香港不應該有大突破,不應該有大前途,因為中央不會容許香港有政黨政治。就算不用政黨政治的名義,任何無政黨派人士做行政長官,實際上由於憲法是這樣設計,需要和立法會建立一套能夠運作的關係,雖然不一定是友好的。很不幸,自我從2011講到現在,不但未能建立起能夠運作、持久的關係,更有倒退的迹象。某程度是立法會造成的,因為在2012年選舉之後,光譜分散得更寛更散,令商討更困難。

以前我做問責官員的時候,基本上掌控着幾個重要的黨便可,如建制派一定是民建聯,工商派找自由黨,泛民派找民主黨,這三個再加幾個「散人」就夠票,但現在不行了,起碼要五、六個組織才能夠票,還要希望他們臨時不會變卦或失蹤。但行政機關是否完全沒有責任呢?因為我們當權,有提出法例的主動權,立法會不能,它只可以否決,所以作為一個主動者,希望政策是為人民着想的,有責任主動去跟立法機關不同的派别做好溝通。

政府連建制派的支持都掌握不足

至於新一屆政府這幾年來的表現,我認為始終未能建立一套好的行政立法運作關係,不要說泛民,就算建制派,很多時候政府都不能夠掌握足夠的支持。很諷刺,一個70人的議會,建制派有43票,政府已經掌握了60%,全世界的議會都會說香港政府已經掌控大局,但實際情況就是不能,所以是不是應該反思一下,為何在掌握60%票數的情況下,很多法案仍然不能順利通過?行政機關需要在剩下的任期內,在這方面下工夫。

話雖如此,其實並不容易,在香港的憲制環境之下,我們沒有 power of coercion,不能強逼,我們只有 power of persuasion,只可以游說,但游說一定是 give and take ,不能只叫别人給你,自己不付出,所以會有交換,一定要某程度上分權,某些事情我(政府)很想做,某些事情對家(政黨)很想做,唯一方法是找出一個中間點,取得平衡,互相支持,這是成就一件事情的唯一方法。

美國的情況跟我們相似,以當代美國總統為例,克林頓除了一些桃色新聞,作為一個民主黨的總統,他是超成功的,因為以前民主黨人做總統很少會對國會有影響力,選民多數會選一個共和黨的國會來平衡,但他在共和黨的國會內仍然很成功。相反,奧巴馬雖然很慘痛地通過醫保法案,但他差不多大部分時間都行不得也,兩個總統最大分别在哪裏?一般認為克林頓願意主動和對方溝通,主動和對方交易的總統,而奧巴馬雖然語言天份很高,但某程度上是比較被動的,反而會被極端如茶黨牽着走,與現在香港的情況相近。

董建華是器量令人佩服

文:如果比較香港特首和美國總統,三任特首的手腕如主動出擊或游說能量,你有何看法?

林:我沒有在曾蔭權的任期內擔任過官職,我只做過兩個公職,一個是奧馬總裁,一個是平機會主席,都是外圍的工作,所以不是很清楚曾蔭權政府的內部運作。至於梁振英政府,由於我是行會成員,所以不方便評論行政長官的好壞。

董建華是一個很願意和對家溝通的人,當然亦有他固執的時候,但就算很強的反對者,董生都願意跟他溝通,這是董生的器量。我有兩年時間擔任董生的左右手,即特首辦主任,在有不少場合看到董生願意跟他意見不合的人溝通。至於溝通後的結果是另一回事,我對董生的胸襟是十分敬佩的。在董生年代,他只要處理好幾大政黨就可以了,以泛民為例,一些元老派的人物如司徒華、張文光等都很有經驗和有對話意識,很清楚自己在做什麼,但看看現今大部分的政黨,很多都不存在這樣的意識,只有破壞的意識。

文:在會內談一套,在傳媒面前又是另一套?

林:這也沒關係,有時候政客是需要這樣的,只要有建設性,但現在似乎就不像樣了,很多都是對人不對事,甚至比十年前更嚴重。我以前對所有AO或公務員都這麼說:“Politics should not be personal”,當處理與公眾有關的事務,那個人是好是壞,大家當然有反應,但不能把自己的部分放到這麼大,一早把别人標籤為好人壞人,不是這樣處理政治的,一定要抽離。但現在很多都是以個人為前提,以人的情緒駕馭理智,這樣很難處理政治,而且最後是大家一起輸。因為在市民眼中,不論誰的責任大,最後都會歸咎於政府,如果你說行政長官的評分不高,只有四十多分,你又看一下個别政黨在立法會內的分數,比行政長官更低,市民是心理有數的,現在立法會議員的普遍分數都比十年前低。

文:未來幾年行政立法關係是否可以改善還是會變得更差?你會如何積極去做好修補的工作?

林:這是不容易去拆解的,因為整個政局不斷變化,但始終要回到所謂基本步,就是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如何能夠在互諒互讓的情況下制定出一套可行、持續的運作辦法。我很希望提醒無論是在行政機關還是立法機關服務的,無論你是選的還是委任的,一戴上那頂帽,最終的對象就是公眾,而不應以個人甚至黨的利益先行,如果大家接納這個基本的底線,就應該會有足夠的空間去想出方法來,如果大家不從這個角度去看的話,就很難拆解了。我是屬於比較「老餅」的人,我是心急的、焦躁的,因為現在的運作對公眾的利益損害很大。

下文預告:專訪林煥光(三):法例繼續停滯不前,香港真的會「死」的

林煥光簡介

畢業於香港大學社會科學系,並持有哈佛大學公共行政管理碩士及香港大學佛學研究碩士學位。曾任香港政府司級官員、特區政府主要官員/問責官員、第29屆奧林匹克運動會馬術比賽(香港)有限公司行政總裁及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其他公職包括香港管弦樂團董事局委員。2000年獲特區政府頒發金紫荊星章。2012年出任行政會議非官守議員召集人。

專訪林煥光四之二

本系列文章:

專訪林煥光(一):否決政改方案後,下一步怎樣

專訪林煥光(三):法例繼續停滯不前,香港真的會「死」的

專訪林煥光(四):四十年實地考察看中國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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