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修訂禁止出口技術目錄 TikTok出售或須先得北京同意

中國12年來首次修訂並發表《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後,有專家表示,字節跳動公司若出售TikTok美國業務,如屬出口目錄中的限制類技術,應要履行申請許可程序,令有關交易存在變數。

據路透社報道,中國12年來首次修訂並發表《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後,專家表示,字節跳動公司若出售TikTok美國業務,如屬出口目錄中的限制類技術,應要履行申請許可程序。

字節跳動30日晚在官方賬號上回應稱,已關注到中國商務部和科技部8月28日的聯合公告,「公司將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和《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處理關於技術出口的相關業務。」

新華社引述中國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教授崔凡的觀點指出,作為一家迅速成長的創新型企業,字節跳動在人工智能等領域擁有多項前沿技術,有的技術可能涉及調整後的目錄。

美國總統特朗普早前以國安疑慮為由,要求字節跳動分拆TikTok美國業務;而微軟(Microsoft Corp)和甲骨文(Oracle Corp)都表示有意收購TikTok在美國、加拿大、紐西蘭和澳洲的業務。

字節跳動最新的聲明顯示,如果要出售TikTok美國業務,必須獲得中國方面部門主管有關技術出口的許可。

根據《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第18條和第21條,限制出口的包括:人工智慧交互界面技術(包括語音識別技術,麥克風陣列技術,語音喚醒技術,交互理解技術等),以及基於數據分析的個性化訊息推送服務技術。

本社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