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道立:堅守原則 問題迎刃而解

歷史告訴我們,世界總會經歷現實上看似極難面對的挑戰。從歷史可見,世上幾乎沒有克服不了的挑戰。
編按:馬道立法官於2001年加入香港司法機構,出任原訟法庭法官,2002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2003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並於2010年9月1日獲委任為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以下為他的演辭:
我非常榮幸能夠代表今屆榮譽博士包括歐豪年教授及星雲大師在此致辭,我衷心感謝香港中文大學向我們頒授榮譽博士學位。近日楊鐵樑爵士曾經對我說過,一所大學所能冠予任何人的最高殊榮,非博士榮銜莫屬。對此,我既欣然同意,亦謙然領受。我當然明白這項殊榮不只是,亦不全然是彰顯我個人的成就。它的意義在於認同了法律在香港社會中擔當的重要角色,以及司法機構所履行的職責。對社會而言,法律的重要性建基於一個簡單的概念:法律體現了對個人權利與自由的尊重,以及對他人權利與自由的尊重。法律必須同時保障他人的權利,這點十分重要。部分人總是只顧及其個人的權利與自由,對於其他同樣在社會上生活和工作的人所應該享有的權利與自由,則輕忽對待甚至完全忽視。當然我們必須承認,有時候人們因各自本身的利益不同而取向各異,但儘管如此,大家亦必須尊重彼此的意見,否則,無法互相包容的風氣將會在社會上蔓延。簡而言之,當你要求別人尊重你的權利的同時,你亦必須尊重其他人的權利,這應是社會大衆固有的觀念。

何謂「尊重」?

要解釋何謂「尊重」,就必須了解其他相關概念,這讓我想起「尊嚴」二字。在人人互相尊重,彼此權利都得到尊重的社會,尊嚴顯得尤其重要。我曾經接觸過的憲法原則及憲法當中,幾乎全部都是建基於尊嚴的概念。瑞士及南非等國家更將「尊嚴」一詞明確載列於憲法之中,而《德國憲法》第一條已開宗明義說明:「人的尊嚴是不可侵犯的,而尊重及保護個人尊嚴,是所有國家機構的責任。」這個概念同樣存在於香港《基本法》中。

人性尊嚴 不可侵犯

一旦談及社會內尊重與尊嚴的重大議題,首先就自然會提及「平等」這個概念。大多數哲學思想均以平等為大前提,18世紀著名英裔美國思想家湯瑪斯・潘恩就曾經說過人人生而平等,為人權發展奠下基石。早在此之前,柏拉圖在《理想國》中,已經將平等概念視為任何有關公義的討論中首要考慮的重點。盧梭的《社會契約論》所依據的基礎論調,亦為施於民衆之法律必須公正而一視同仁,不可有任何偏頗之嫌。

《基本法》賦予平等

香港一向重視「平等」,法律的應用與執行亦以此為重要依歸。與「平等」相違的概念,則是「武斷」。《基本法》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性文件,當中明確闡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的基本政策,其中最少有兩項條文,包括第25條及第39條,規定法律面前必須人人平等。因此,基於憲制要求與法律精神,香港法官及法院一直將貫徹平等理念視為己任。
我相信香港法官與法院均一直恪守本分,並會繼續落實這個《基本法》憲法要求。這是本港社會的重要基石,是恒久不變的法律根本原則而絕不會有所動搖變更。任何社會,包括香港,只要視尊重與尊嚴為其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均會將法治視為其核心價值之一。「核心價值」一詞近年來常被提及,在我看來,「核心價值」是指社會上各人為尊重個人及他人權利與尊嚴,而視為必須的價值觀念。
於2013年,我很榮幸獲邀出席香港中文大學五十周年傑出學人講座,以「香港社會的精粹——成文憲法的實踐與未來」為題演講。當時我提出了一個問題:50年後會怎樣?人總要往前看,但偶然還是應該回首,從歷史中汲取經驗。歷史告訴我們,世界(當然包括香港)總會經歷現實上看似極難面對的挑戰。年輕人有衝勁,愛拼搏冒險,有時卻亦難免感到惶惑,可能會對國際或本地間一些事件心存迷惘,但不應將問題無限放大。因為從歷史可見,世上幾乎沒有克服不了的挑戰。

堅守原則 問題迎刃而解

只要人人堅守基礎原則,問題終究會迎刃而解。我已談及過法治這個核心價值的重要性,以及其終極意義,而社會上另一項重要基礎,正是教育。教育助人開闊視野,聆聽不同意見,建立同理心。教育讓我們開闊胸襟,從而學會包容、尊重及互相體諒——這些都是一個優良社會應具備的特質。
教育助人開闊視野,聆聽不同意見,建立同理心。教育讓我們開闊胸襟,從而學會包容、尊重及互相體諒——這些都是一個優良社會應具備的特質。(中大第八十二屆頒授學位典禮)
教育助人開闊視野,聆聽不同意見,建立同理心。教育讓我們開闊胸襟,從而學會包容、尊重及互相體諒這些都是一個優良社會應具備的特質。(中大第八十二屆頒授學位典禮)
中文大學與其他頂尖大學一樣,都以我上述的理念為教學方針,其校訓「博文約禮」正好反映了這一點。大學是尋學問的地方。同學可以學習認識自己在社會上的崗位,保持開明思想,同時裝備自己,做好面向世界、實踐理想的準備,能在畢業後回饋社會。
最後,我謹代表歐豪年教授與星雲大師,再次感謝中文大學向我們頒授此項殊榮。我亦衷心恭賀兩位,以及今天各博士學位畢業生,祝願大家身體健康、前程錦繡!

本社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