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圖片:中國近代革命家楊衢雲(Wikicommons)
2011年3月15日大公報「通識新世代」欄刊出容若老先生的文章,認為稱楊衢雲為興中會第一任會長不對。文首說「2月6日晚上9時,商業電台講辛亥革命,有人說楊衢雲是興中會第一任會長」……。說這話的正是本人,本人既讀容文,不得不提筆以正視聽,承擔責任。
會長名分之疑
容文說:「孫中山創立興中會,在檀香山(夏威夷),不在香港。……興中會創立於1894年。到第二年(1895年)孫中山來港另設興中會,楊衢雲才加入。」從行文可見,容若明明知道當時世界上有兩個興中會,一個是檀香山興中會,一個是香港興中會。據容文說檀香山興中會無會長,領袖是主席劉祥。然則稱楊衢雲是香港興中會的會長有何不妥?容若認為既有檀香山興中會主席,香港興中會的楊衢雲便不能稱之為會長?這樣的觀念對不對?是否美國的獅子會有會長,香港的獅子會會長便不能稱之為會長?可見容文的謬誤。
容若先生不能否認孫中山先生是興中會的會長。孫中山是繼楊衢雲之後任會長,而楊衢雲之前沒有其他會長,所以說「楊衢雲是第一任會長」,絕對沒有錯誤。容若認為說楊是第一任會長的說法是胡說八道,未免理據不足,難以服人。又何以解釋尢列和馮自由都為楊衢雲寫傳?而又都不為劉祥寫傳?
正如容文所說,亦如革命前賢尢列寫《楊衢雲略史》所說:當時選出的會長稱「總辦」,但讀歷史的人都明白「總辦」的身分地位便是今日所稱之會長。我們今日行文亦應以會長稱之,便更清楚明白。正如當日把 President 譯成「伯里璽天德」,在國家而言今譯「總統」,在機構而言今譯「總裁」。我們今日應說美國奧巴馬總統,而非說奧巴馬伯里璽天德。所以我們應說「第一任會長」,而非「第一任總辦」。
容文說「該會1895年2月在香港成立時,並無選出領導人」。但行文不足數十字,卻說「有人提議另選領導人」。究竟成立時有沒有選領導人?又為什麼後來會提議「另選」呢?可見前後矛盾,自掌咀巴。
楊衢雲加入興中會的謬誤
容文說:「孫中山來港另設興中會,楊衢雲才加入。」這種說法不知何所根據?我讀到幾種有關史料,都是說孫中山先生來港,與楊衢雲携手創立興中會,輔仁文社社員加入,成興中會的骨幹。1894年孫氏千方百計請託要見李鴻章,提出保皇強清計劃,卻可以第二年憑個人力量能在香港設立興中會,再招人加入?在此欲請教容若先生,請問所得資料,有沒有說孫中山先生携同多少人馬來港?帶來多少槍枝?帶來多少金錢來香港設立這足以抄家滅族的造反會社?然後叫楊衢雲加入?我們讀歷史不能單單讀到一紙片面文書,便深信不疑。應多讀其他有關文獻,旁證佐證,再審情度理推敲,才好定調說人家不對。
楊衢雲的催命符是史堅如因炸兩廣總督被捕的供詞。其中有句「楊衢雲叫我做城內大都督。」曾在香港博物館展覽(見下頁附圖),則何能說楊衢雲非創始者革命領導層?楊亦因此被德壽買兇在香港行刺殞命。讀書人這樣輕忽責難別人,很難不令人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