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逃犯條例》,香港重拾了自由意志

我為200萬人感到慶幸,他們能夠按照自由意志,做了自己認為應該做的事。

《逃犯條例》運動其中一項最大的意義,是人們擺脫了行屍走肉、意義不大的生活,因應身邊發生的事,去作出自主的回應,彰顯了自己的存在。大家擺脫了只能盲從中央、盲從林鄭、盲從民建聯的宿命。每個人都按自身的條件去作出回應,不管是參加遊行、製作文宣、傳閱資訊、直接行動,甚至是車長在列車為乘客加油的廣播,他們都在做着自主的事,而不是按照一套強加於他身上的規條去辦事,失去了自我,成為一件傀儡。

香港找回自身意義

當香港人已經失去了自我很長的時間,這個缺口便更彌足珍貴。遊行的人潮雖然龐大,但那反而令人忘卻擠擁,覺得終於可以舒一口氣,而非只能在家裏嘆氣。這個人之為人的體驗,不是學校所能教導你的,也未必是公司可以給予你的。反過來,那更是教育局楊潤雄局長、蔡若蓮副局長等千方百計想扼殺的,因為諷刺的是,他們就是教育的antithesis(對立面),他們不希望你成為一個健全的人。

事實上不只人們尋回了幾天的自主,甚至連我城也似乎尋回了自主。有人說很久沒見過市面終於不是滿街的自由行、喼(行李箱)、非理性噪音等,令人感到一團糟。遊行或示威人士甚至還會主動撿拾垃圾,主動如同分隔紅海般讓路予救護車,那種文明、尊重和井然有序似乎在城市裏久違,東方之珠也終於能夠重現自身的本色。

我為200萬人感到慶幸,他們能夠按照自由意志,做了自己認為應該做的事。他們遠比特首和建制派幸運,因為後者並沒有自由意志,他們甚至對自己想做的事感到茫然和矛盾,口中對引渡陳同佳念念有詞,但卻一直向着引渡失敗、台灣拒絕的方向前進。商界則明明不希望條例通過,人心惶惶以至人人自危,但卻仍要表面示好,以免開罪中央,第一個被「送中」。在這幾天裏,你應該明白到自己到底想做一個怎樣的人,知道哪些是絕對不應追隨的榜樣,因為那些權貴已進行了浮士德交易,出賣了自己的靈魂,你看到的就只剩下一些人形軀殼,他們最可貴的部分,早就已經走進了墳塋之中。

謝冠東